浙江省現代服務業創新發展區建設導則(試行)

2021年,浙江省現代服務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浙江省現代服務業創新發展區建設導則(試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省現代服務業創新發展區建設導則(試行)
  • 發布單位:浙江省現代服務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全文,整合最佳化一批,新設培育一批,創建打造一批,產業定位,空間布局,建設規模,創新能力,組織機構,

全文

整合最佳化一批

支持現有省級現代服務業集聚示範區整合區位相鄰、功能相近、產業關聯較高的區域,最佳化建設70個左右創新發展區。

新設培育一批

鼓勵服務業擁有一定發展基礎、成長潛力較大且具備集聚發展空間、周邊配套條件良好的區域,培育建設30個左右創新發展區。

創建打造一批

在100個創新發展區基礎上,創建打造20個左右具備較強創新能力、面向高端業態、擁有一批龍頭企業和標誌性項目的高能級創新發展區。
計畫2023年前建設100個左右“數字賦能、特色鮮明、業態高端、能級突出”的現代服務業創新發展區,2025年前打造20個左右具有國際影響力和國際競爭力的高能級服務業創新發展區。到2025年,全省創新發展區總營業收入規模達到50000億元。

產業定位

在提升現有服務業態的基礎上,聚力發展信息技術服務、科技服務、數字貿易、現代物流、現代金融、數字文旅、生命健康服務等七大高端服務業,支持培育浙江現代服務業“556 ”重點產業領域的新業態新模式。

空間布局

規劃面積原則上在2平方公里以上,對山區26縣及新興服務業集聚空間面積可適當放寬。嚴格控制分片區數量,最多不超過2個。

建設規模

服務業總營業收入在50億元以上,山區26縣及特色鮮明、發展潛力大的行業適當放寬。主導產業符合申報產業方向,原則上不超過3個,營業收入占比70%以上。

創新能力

擁有一批服務業龍頭企業和重大項目,服務業人才、資本、信息、技術等創新要素吸引力強、創新體系完善且與本地產業協同性較強,數位化套用場景豐富。

組織機構

有明確的管理機構和人員履行服務、監測、統計等職責,並基本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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