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浙江省愛心(事業)基金會屬於公募基金會,是我國首家以“愛心事業”命名的基金會。
本會的宗旨
在政府的支持下,依靠社會力量,推動我省愛心事業不斷向前發展。
本會業務範圍:動員社會力量向有困難的老人和孩子獻愛心;幫助社會各類急需資助的弱勢群體擺脫困境;資助和獎勵對我省愛心事業有突出貢獻的優秀單位和個人。
本會登記管理機關是浙江省民政廳,業務主管單位是浙江省文明辦。
浙江省愛心基金會於,在時任省長柴松岳的批示下, 經省
人民銀行批准成立。7月經省民政廳註冊登記。當時本會名稱為“浙江省公益事業基金會”。本會成立以來先後推出了“公益使者”、“銀色工程”、“育才計畫”、“健康工程”和“愛心銀行”等一系列大型活動,受到了社會各屆的關注和好評。
2005年4月,本會改名後業務範圍有所改變。 經過一年來的研究和探索,新一屆
理事會確定,全面實施以幫助弱勢群體擺脫困境為主要內容的“都市陽光行動”。希望海內外社會各界有識之士繼續關心支持我省愛心事業。
專項基金
抗震救災專項基金
“陽光行動”基金
“陽光行動”基金(08年)
浙江ZTV6
愛心基金
浙江TV6愛心基金(08年)
浙江高爾夫慈善基金
9 3 愛心基金
救助吳鑫芳行動
其他專項基金
公民行動愛心基金
城市之聲基金
義工聯盟愛心基金
彩虹計畫基金(07年)
彩虹計畫基金(08年)
青少年教育基金
米家別克愛心基金
救助凱旋行動
捐贈項目
捐贈項目、方式和免稅政策
(一)捐贈項目(五個):
1、特困民工: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4000元;
2、特困老人:無子女、無收入、靠低保救濟的獨居老人;
3、病困家庭:主要成員因病喪失勞動能力,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5000元的城市特困戶;
4、單親子女: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5000元的單親子女;
5、受害家庭:特發性災禍造成災害的特困家庭
(二)資助方式(三種):
1、一般性捐贈:不確定具體的受助對象,每次捐贈可多可少。
2、特定捐贈:確定具體的受助對象,每次捐贈額度不能低於資助標準。
3、一對一掛鈎結對:確定具體的受助對象,獨自捐贈至受助對象脫困為止。但捐贈者如發生經濟困難,中途可調換其他捐贈者接上。
(三)捐款方式(三種):
1、銀行匯款:
開戶單位:浙江省愛心事業基金會
賬號:380025201040001161
開 戶 行 :中國銀行浙江省分行營業部
戶 名 : 浙江省愛心事業基金會
(四)、免稅政策(兩條)
1、企業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九條規定:“ 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這裡的公益、救濟性的捐贈,是指納稅人通過中國境內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業和遭受自然災害地區、貧困地區的捐贈。
2、個人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稅法第六條第二款所說的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事業和其他公益事業的捐贈,是指個人將其所得通過中國境內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和其他社會公益事業以及遭受自然災害地區,貧困地區的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義務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計算方法:為便於享受這項政策的納稅人計算稅款,現將具體計算程式明確如下:
1、調整所得額,即將企業已在營業外支出中列支的捐贈額剔除,計入企業的所得額;
2、將調整後的所得額乘以12%,計算出法定
捐贈扣除額;
3、將調整後的所得額減去法定的捐贈扣除額,其差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4、企業當期發生的捐贈不足所得額12%的,應據實扣除。
例:某企業在“愛心一日捐”活動中,向省愛心事業基金會捐贈100萬元,企業當年調整前的應納稅所得額為1900萬元(企業適用25%的企業所得稅率,不考慮其他因素)企業應納稅款計算如下:
1、調整所得額:1900+100=2000(萬元)
2、計算法定捐贈扣除額:2000×12%=240(萬元)
3、計算扣除捐贈後的應納稅所得額:2000—240=1760(萬元)
4、計算應納稅款:1900×25%=475(萬元)
該企業捐贈100萬元,實際上只有捐贈75萬元,25萬元是所得稅減免所形成的。
允許扣除的捐贈額=應納稅所得額×30%
應納個人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允許扣除的捐贈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例:王某2008年5月份工資、薪金應稅收入為5000元,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為2000元,當月向慈善機構捐贈500元。其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如下:
應納稅所得額=5000-2000=3000元
允許扣除的捐贈額=3000×30%=900元
應納個人所得稅額=[3000-500]×15%-125=250元
王某捐贈500元,實際上只有捐贈425元,75元是所得稅減免所形成的。因王某捐贈的500元不超過應納稅所得額的30%,所以允許全額據實扣除;如果捐贈數額已超過應納稅所得額的30%,則只能按30%進行稅前扣除,超出部分應併入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辦理稅收優惠的程式、方法:對於納稅人向慈善機構的公益、救濟性捐贈所得稅前扣除,這項優惠政策不需要稅務部門的審批,納稅人在計算繳納所得稅時可以直接按國家規定扣除。但納稅人應主動向稅務機關提供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出具的向公益事業捐贈的合法憑據及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
機構章程
《浙江省愛心事業基金會章程》
(2005年12月9日首屆理事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通過)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基金會的名稱是浙江省愛心事業基金會。
第二條 本基金會屬於公募基金會。
本基金會面向公眾募捐的地域範圍是:浙江省
第三條 本基金會的宗旨:在黨和政府的支持下,依靠社會力量,推動我省愛心事業不斷向前發展。
第四條 本基金會的原始基金數額為人民幣400萬元,來源於社會捐贈。
第五條 本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是浙江省民政廳,業務主管單位是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
第六條 本基金會的住所杭州市中山北路598號西子花園紫雲苑7樓A座。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七條 本基金會公益活動的業務範圍:
(一)動員社會力量向有困難的老人和孩子獻愛心;
(二)幫助社會各類急需資助的弱勢群體擺脫困境;
(三)資助和獎勵對我省愛心事業有突出貢獻的優秀人員。
第三章 組織機構、負責人
第八條 本基金會由15名理事組成理事會。
本基金會理事每屆任期為5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理事的資格:
(一)能自覺接受本會《章程》的規定;
(二)已對本會有實質性的支持和捐贈;
(三)在社會上具有較高的美譽度,並能對本會發揮重要作用。
第九條 理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第一屆理事由業務主管單位、主要捐贈人、發起人分別提名並共同協商確定;
(二)理事會換屆改選時,由業務主管單位、理事會、主要捐贈人共同提名候選人並組織換屆領導小組,組織全部候選人共同選舉產生新一屆理事;
(三)罷免、增補理事應當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四)理事的選舉和罷免結果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五)具有近親屬關係的不得同時在理事會任職。
第十條 理事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照《章程》規定的組織形式和工作程式,參與基金會的管理;
(二)了解基金會日常工作的進展情況;
(三)向基金會提出工作意見和工作構想;
(四)參加基金會組織的各項重大社會公益活動;
(五)享有基金會內部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六)遵守《章程》,維護基金會的合法權益;
(七)積極參加和支持符合基金會宗旨的各項公益活動。
第十一條 本基金會的決策機構是理事會。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選舉、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決定重大業務活動計畫,包括資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計畫;
(四)年度收支預算及決算審定;
(五)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
(七)決定由秘書長提名的副秘書長和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聽取、審議秘書長的工作報告,檢查秘書長的工作;
(九)決定基金會的分立、合併或終止;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理事會每年召開2次會議。理事會會議由理事長負責召集和主持。有1/3理事提議,必須召開理事會會議。如理事長不能召集,提議理事可推選召集人。
召開理事會會議,理事長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書面通知全體理事、監事。不能出席會議的理事可以書面委託其他理事參加。理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理事會決議須經出席理事過半數通過方為有效。
第十三條 下列重要事項的決議,須經出席理事表決, 2/3以上(必須超過全體理事總數的1/2)通過方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選舉或者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章程規定的重大募捐、投資活動;
(四)基金會的分立、合併。
第十四條 理事會會議應當製作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應噹噹場製作會議紀要,並由出席理事審閱、簽名。理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規定,致使基金會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理事應當承擔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反對並記載於會議記錄的,該理事可免除責任。
第十五條 本基金會設監事3名。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期滿可以連任。
第十六條 理事、理事的近親屬和基金會財會人員不得任監事。
第十七條 監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監事由主要捐贈人、業務主管單位分別選派;
(二)登記管理機關根據工作需要選派;
(三)監事的變更依照其產生程式。
第十八條 監事的權利和義務:
(一)監事依照章程規定的程式檢查基金會財務和會計資料,監督理事會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況;
(二)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有權向理事會提出質詢和建議,並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三)監事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會章程,忠實履行職責。
第十九條 在本基金會領取報酬的理事不得超過理事總人數的1/3。監事和未在基金會擔任專職工作的理事不得從基金會獲取報酬。
第二十條 本基金會理事遇有個人利益與基金會利益關聯時,不得參與相關事宜的決策;
基金會理事、監事及其近親屬不得與基金會有任何交易行為。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設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從理事中選舉產生。
本基金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基金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二)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擔任本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一)屬於現職國家工作人員的;
(二)因犯罪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執行完畢之日起未逾5年的;
(三)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正在執行期間或者曾經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的;
(四)曾在因違法被撤銷登記的基金會擔任理事長、副理事長或者秘書長,且對該基金會的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基金會被撤銷之日起未逾5年的。
第二十三條 本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每屆任期5年,連任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超屆連任的,須經理事會特殊程式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四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為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條 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應當由中國內地居民擔任。
第二十六條 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間,基金會發生違反《基金會管理條例》和本章程的行為,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相關責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職,導致基金會發生違法行為或基金會財產損失的,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個人責任。
第二十七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
(二)檢查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基金會簽署重要檔案。
第二十八條 本基金會副理事長、秘書長在理事長領導下開展工作。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理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基金會年度公益活動計畫;
(三)擬訂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計畫;
(四)擬訂基金會的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報理事會審批;
(五)協調各機構開展工作;
(六)提議聘任或解聘副秘書長以及財務負責人,由理事會決定;
(七)提議聘任或解聘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由理事會決定;
(八)決定各機構專職工作人員聘用;
(九)章程和理事會賦予的其他職權。
第四章 財產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九條 本基金會為公募基金會,本基金會的收入來源於:
(一)組織募捐的收入;
(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自願捐贈;
(三)投資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條 本基金會組織募捐、接受捐贈,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符合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範圍。
第三十一條 本基金會組織募捐時,應當向社會公布募得資金後擬開展的公益活動和資金的詳細使用計畫。重大募捐活動應當報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第三十二條 本基金會組織募捐,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攤派及變相攤派。
第三十三條 本基金會的財產及其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三十四條 本基金會根據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範圍使用財產;捐贈協定明確了具體使用方式的捐贈,根據捐贈協定的約定使用。
第三十五條 接受捐贈的物資無法用於符合本基金會宗旨的用途時,基金會可以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收入用於捐贈目的。
第三十六條 本基金會財產主要用於:
(一)開展各類公益活動的必要支出;
(二)本基金會保值、增值的投資活動;
(三)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的必要支出。
第三十七條 本基金會的重大募捐、投資活動是指:
(一)募集100萬元以上的捐款;
(二)通過5家省級以上(含省級)媒體,公開在省內募集捐款(數量不限);
(三)將資金用於投資企業、有價證券和購置不動產等,均屬於投資活動。
第三十八條 本基金會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則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基金管理及投資實施細則》另行制訂)。
第三十九條 本基金會每年用於從事章程規定的公益事業支出,不得低於上一年總收入(註冊本金和捐贈方有特殊意願除外)的70%。
第四十條 本基金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不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0%(重大活動費用除外)。
第四十一條 本基金會開展公益資助項目,應當向社會公開所開展的公益資助項目種類以及申請、評審程式。
第四十二條 捐贈人有權向本基金會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於捐贈人的查詢,基金會應當及時如實答覆。
第四十三條 本基金會違反捐贈協定使用捐贈財產的,捐贈人有權要求基金會遵守捐贈協定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捐贈行為、解除捐贈協定。
第四十四條 本基金會可以與受助人簽訂協定,約定資助方式、資助數額以及資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第四十五條 本基金會有權對資助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受助人未按協定約定使用資助或者有其他違反協定情形的,本基金會有權解除資助協定。
第四十六條 本基金會應當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四十七條 本基金會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
第四十八條 本基金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九條 本基金會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業務及會計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會對下列事項進行審定:
(一)上年度業務報告及經費收支決算;
(二)本年度業務計畫及經費收支預算;
(三)財產清冊〖當年度捐贈者名冊及有關資料〗。
本基金會進行年檢、換屆、更換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應當進行財務審計。
第五十條 本基金會按照《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年度檢查。
第五十一條 本基金會通過登記管理機關的年度檢查後,將年度工作報告在登記管理機關指定的媒體上公布,接受社會公眾的查詢、監督。
第五章 終止和剩餘財產處理
第五十二條 本基金會有以下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一)完成章程規定的宗旨的;
(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從事公益活動的;
(三)基金會發生分立、合併的。
第五十三條 本基金會終止,應在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15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註銷登記。
第五十四條 本基金會辦理註銷登記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工作。
第五十五條 本基金會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在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五十六條 本基金會註銷後的剩餘財產,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捐贈給與本基金會性質、宗旨相同的社會公益組織,並向社會公告。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五十七條 本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報登記管理機關核准。
第七章 附 則
第五十八條 本章程經2005年12月9日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九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理事會。
第六十條 本章程自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機構組織
理事長(法定代表人):陳偉力
常務副理事長:周曉明
副理事長:孟衛民
副理事長:鄒麗華
副理事長兼秘書長:胡勇耀
副理事長:顧約瑟
副理事長:趙華珍
副理事長:鄭勝濤
副理事長:王小軍
理事:徐斌
理事:孔慶生
理事:王賢中
理事:陳久蘭
發展歷程
1、1995年6月5日,省人民銀行批准同意成立浙江省公益事業基金會。
2、1995年6月19日,基金會在省老齡委、改革月報、錢江晚報等單位的熱心支持下,建立了“銀色人才庫。
3、1995年7月25日,基金會在省民政廳登記註冊,董朝才為會長,章榮高為理事長,胡勇耀為法定代表人兼秘書長。
4、1995年9月30日,基金會在杭州武林廣場隆重舉行首批125名公益使者出勤授旗儀式。省委常委、宣傳部長梁平波,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楊彬,省政協副主席陳法文,省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主任王耀亭,省體改委主任章榮高以及杭州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等職能部門的負責人出席了授旗儀式。梁平波發表講話,並將一面公益使者服務隊隊旗授給服務隊長朱成方。揚彬代表省人大對125名入選者表示祝賀。
9、1996年2月11日,公益使者辦公室組織60多名公益使者在杭州武林廣場開展“公益使者支持打假大行動受理投訴委託服務日”,接受消費者投訴、諮詢,幫助他們討回公道。在現場還免費贈送有關法律、法規宣傳手冊2萬餘冊,以幫助消費者提高自我保護能力,自覺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2、1996年4月2日,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節目播出<<投訴何其難>>專題片。專題片客觀報導了某職能部門對消費者受損愛理不理的現象,並高度讚揚公益使者為消費者討回公道的做法。
21、1997年3月1日,基金會正式開始提出“獻上一個雙休日,換來省城更美好”的口號,向社會推出各類公益大行動,接受熱心人士報名,並向志願人員頒發統一的“公益大行動”榮譽袖章。
22、1997年3月2─8日,公益使者辦公室和市環衛局聯合推出“清潔杭城”公益大行動。一周內杭州10萬名熱心市民參加了義務清掃活動,使杭城的環境衛生煥然一新。
23、1997年3月9日,公益使者辦公室與市政公用局聯合推出“疏浚中河”公益大行動,杭州市民紛紛報名參加,第一天,就清於泥50立方米,使中河河道水流通暢。
24、1997年3月22日 , 基金會向全社會發起“還我九溪勝景”公益大行動。1000多人參與,僅用了半天時間使九溪十八澗又露出了昔日秀麗的臉龐。
25、1997年4月7日,基金會和錢江電視台聯合推出“你丟我撿”活動。原定安排1000人參加的“你丟我撿”公益活動,實際來了2000餘人。在啟動儀式上,省委宣傳部副部長沈暉說:“儘管沒有豪言壯語,它卻用實際行動體現了愛我家園從小事做起,弘揚社會公德,從我做起,從身邊做起,這是一件好事。”
26、1997年5月1日,健康工程辦公室開通了160006“溫馨之家”心理諮詢熱線電話,把戀愛、婚姻、家庭作為服務重點,受到廣大用戶歡迎。
27、1997年5月4日,健康工程辦公室組織17位副主任醫師以上的醫學專家到浙南小城──瑞安市,為離休幹部進行健康服務,受到瑞安市老幹部局、市公醫辦和600多位老幹部的熱烈歡迎。
28、1997年5月31日,公益使者辦公室在杭州百貨大樓門前隆重舉行第10個“世界無菸日”大型宣傳、諮詢活動。這個活動由省吸菸與健康協會、省抗癌協會等5家單位聯合主辦,省愛衛會、衛生廳、 省抗癌協會等領導參加了開幕式並發了言。
29、1997年6月7日,育才計畫辦公室在杭州武林廣場舉行公益磁卡首發式。為了支持我省公益事業,香港五豐達有限公司和上海聚銀收藏品市場向我會捐贈兩套電話(珍藏)磁卡各5000封,計15000張。 我會與浙江大學、杭州大學等27所高等院校聯合推出“收藏公益紀念卡,助我特困大學生”活動,將募集到的資助款全部用於由27所高等院校推薦上報的近百名特困大學生。
30、1997年7月26日,公益使者辦公室發起講文明、樹新風、愛我西湖公益大行動,組織100多名公益使者用實際行動為“美化西湖環境,塑造天堂形象”添磚加瓦。
31、1997年8月1日,公益使者辦公室和杭州市市容環衛局聯合開展市區環境衛生大調查,利用休息時間對城區、街道、農貿市場等地衛生死角進行檢查模底,並開通熱線電話,接受市民投訴。
32、1997年8月3日至9日,育才計畫辦公室組織的60名城裡孩子到富陽市白鶴村進行“我到農村認個家”活動。浙江電視台、明珠電視台、浙江教育台、錢江晚報、杭報下午版等20多家新聞單位作了跟蹤報導。
33、1997年8月13日,<<人民日報>>要聞版刊登<<公益使者在杭州>>一文。介紹公益使者在杭推出的一系列公益大行動,如你丟我撿、還我九溪勝景、疏浚中河等,給予了充分的肯定。
34、1997年8月18日,我市受到11號颱風的襲擊,城區環境遭到極大破壞。公益使者辦公室聯合園林管理所開展了修復杭城大行動。
35、1997年8月22日,人民日報刊登了<<34個農民和44個特困大學生>>一文,介紹了我會在溫嶺發起的“扶貧公益助學”所產生的良好效果,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的反響,農民捐資助學的隊伍在不斷的狀大。
36、1997年9月10日,公益使者推出“教師熱線”,為教師服務。服務內容有:接受消費者委託投訴;提供法律或醫療方面的諮詢;幫助退休老教師調換煤氣和維修等。
37、1997年9月15日至10月11日,基金會在杭州舉行首屆“杭州市十佳金婚老人”評選活動。共同舉辦這次活動的單位有:杭州市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杭州市老齡委、杭州市民政局、杭州電視台、杭州日報社、瀋陽金龍保健品有限公司等。省政協副主席詹少文到會講話。浙江電視台、明珠電視台等省市30多個新聞單位作了報導。
38、1997年10月1日,在市體育場由基金會和杭州市市容環衛局給近千名自願報名者頒發“市容環境衛生監督員”執勤證。基金會秘書長鬍勇耀、市市容環衛局局長徐軍、副局長趙榮福等參加了頒證儀式,胡勇耀、徐軍講了話。
39、1997年10月18日,基金會組建的市容環衛義務監督隊在杭州經濟廣播電台台慶4周年之際,共同舉辦了一場別開生面的以“愛杭州,愛西湖”為主題的大型鞏固創衛成果公益活動,市委常委宣傳部長王建滿、市人大副主任蔣福弟、副市長陳重華、市政協副主席熊恩生等有關領導參加了這次活動,並向公益使者授旗。
40、1997年10月24日,康樂藝術團為200 位癌症病人舉行了“心連心聯誼”活動,使他們受到了一次集體的精神治療。
41、1997年11月2日,健康工程辦公室在杭州武林廣場隆重舉行‘97浙江省公益健康大行動’啟動儀式。基金會顧問、原省軍區司令員黎清和杭州市政協副主席徐兆驥向省健康使者總隊授旗。
44、1998年2月19日,公益使者辦公室在武林廣場與浙一醫院浙益眼科中心聯合推出“捐獻身后角膜,送給盲人光明”現場諮詢報名活動,以實際行動緬懷鄧小平同志。
45、1998年3月1日,公益使者辦公室和杭州市市政河道養護所聯合發起了“美化東河”公益大行動。600餘名熱心市民參加。
46、1998年3月3日,公益使者辦公室和市園文局聯合推出了護樹公益大行動。市委副書記沈者壽,市委常委、宣傳部長王建滿等,代表杭州市委、市政府向公益使者和部隊官兵表示感謝和慰問。沈者壽說,“省公益事業基金會成立以來,一直關心和參與杭州的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發起組織了許多有影響的志願者創建活動, 成為省城文明建設的一支重要力量,你們不僅為民辦了不少實事,還在全社會傳播了一股文明清風。”
47、1998年3月14日,公益使者辦公室組織100多名公益使者及熱心市民在寶石山上開展了“植樹造林,美化杭城”活動。省市領導、機關幹部、部隊官兵及廣大熱心市民都積極回響,把全省“綠化造林”活動推向高潮。
48、1998年4月25日,基金會成立了第一支由企業職工集體報名參與的東方通信公益使者服務隊,並於5月17日在武林廣場金龍商廈前,免費為市民維修諮詢手機、尋呼機。
49、1998年5月31日,公益使者辦公室聯合省市衛生部門在少年宮廣場舉行浙江省暨杭州市‘98世界無菸日’宣傳諮詢活動。
50、1998年6月23日,省民政廳發文,公布了第一批經查核同意保留的15家基金會名單。其中,我會名列被保留的第6家。
51、1998年7月12─18日,育才計畫辦公室組織的100名身著統一服裝的城市孩子,乘上兩輛大客車,前往蘭溪諸葛鎮八卦村,開展為期7天的“我到農村認個家──98蘭溪之行”活動。這是我會連續3年來第3次組織“我到農村認個家”活動,深受城鄉孩子和家長的歡迎。
52、1998年8月8─29日,育才計畫辦公室與浙江電視台<<觀點>>欄目聯合推出特別節目<<真情圓你大學夢>>,在社會上引起了熱烈反響,再度掀起了公益助學的高潮,又使167名特困大學生得到了資助。到目前為止,接受育才計畫資助的特困生共有323名,其中69 名已大學畢業,走上了工作崗位。
53、1998年9月2日,以講座防治眼病為主要內容的“愛眼之家”在杭州組建,我省呂繼光、方臻等眼科專家教授參加。
54、10月 6日,健康工程辦公室在杭州武林廣場與祝強保健品有限公司聯合推出“健康送萬家”啟動儀式。老領導鐵瑛、崔健等參加。杭州市政協副主席徐兆驥講了話。
56、1998年10月16日,銀色工程辦公室組織了98年最後一批老人游北京。至此,共有946名老人遊覽了北京城。
57、1998年10月24─26日,在老人節前夕,基金會組織了21位曾對社會作過特殊貢獻的老人由公益使者陪同到江南名鎮──南潯參觀、遊覽。得到了老紅軍、老勞模、老環衛工人的一致好評。
58、1998年11月14日,麗水地區公益使者服務隊正式組建,並走上街頭開展為民服務。這表明公益使者開始從杭州逐步走向全省。
59、1998年12月6日,公益使者辦公室在杭州市範圍內組織市民開展了以“人人動手,清潔家園”為主題的公益大行動,700餘人前來參加。
60、1998年12月25日,健康工程辦公室在杭州武林廣場舉行“浙江省人才健康大行動”啟動儀式。
61、1999年1月8日,公益使者辦公室針對北大橋下每天有大量的污水向運河排放事件,組織公益使者聯合市政公用部門,使問題得到了妥善解決。事後公益使者的工作熱情、工作態度贏得了陳繼松副市長的高度評價。
62、省公益辦推出“維權公益大行動”,第一個項目確定為:幫助廣大電話用戶向電信局討回付費知情權。一周內,有78名公益使者聯合簽了名,其中5名公益使者分別起訴電信局,2月3日上城區人民法院正式受理。目前,該案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二審。
63、1999年3月12日,我省方福建、高建國、董薪中3名公益使者獲得全國消協優秀志願者稱號
64、1999年3月28日,省公益事業基金會推出“清潔運河”公益大行動。500多名熱心市民參加。
65、1999年4月28日,省公益事業基金會與杭州市市政公用局首次以簽訂協定的形式攜手開展共建文明城市活動。31名公益使者受聘為行風監督員。
66、1999年5月21日,省公益事業
基金會推出“今日有空來奉獻、明天求助有回報”為主題的“愛心銀行”,當日就有20多位市民報名加入。
67、1999年7月9日,由浙江省公益事業基金會、浙江省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聯合推出的首期“浙江西湖未來之星”科技體育軍事夏令營,
68、1999年7月11日,省公益事業基金會在杭州少年宮廣場舉行了“愛心銀行”<<時間儲蓄卡>>首發儀式,有738名熱心人士領到了<<時間儲蓄卡>>。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祝耀祖到場表示祝賀,並向“愛心銀行”儲戶代表發放了<<時間儲蓄卡>>。
69、1999年8月份開始,省公益事業基金會組織公益使者使用每周日在火車東站開展為期一個月的精神文明和環境保護宣傳活動,為杭州火車東站站好最後一班崗。
70、1999年10月17日,九九重陽敬老節來臨之際,二支公益使者隊伍早早地分別來到大關小區、觀音塘小區的濱江老人公寓。一支隊伍免費為老人提供醫療法律諮詢、
推拿、理髮、修理小電器等服務。另一支隊伍為老人獻上了一檔精心準備的文藝節目。
77、1999年12月18日,省公益使者辦公室、鐵路杭州站團委在鐵路杭州新客站運行前期開展“裝點新客站,迎接新世紀”公益大行動。杭州市警察學校、稅務機關、西子列車號、杭州市基督教會、癌症康復中心等千餘人參加。
78、2000年2月19日,是偉人鄧小平逝世三周年的紀念日。為緬懷鄧小平同志,公益辦發出了“緬懷小平,捐獻角膜”的倡議。此舉得到了廣大市民的積極回響。
79、2000年3月3日,是全國第一個“愛耳日”。為了體現社會對聾兒的關心、愛護,組織公益使者走進聾兒康復中心,接近聾兒,幫助聾兒進行語音訓練,使他們儘早重返有聲世界。
80、2000年3月份,組織公益使者與市容城管人員一起,在杭城開展了“清除城市牛皮癬”活動,還城市於清潔、文明。
81、2000年3月15日,中心收到由原黑龍江鶴立河農場五分場部份老知青發出的一封求援信,要求幫助一位朝鮮族老知青的女兒(李繼雁)--因腎性高血壓症造成百分之九十腎臟衰 竭,只有換腎才能挽救生命。為此,中心通過向社會和老知青發出呼籲,共為李繼雁募集到捐款14.78萬元,使她感到大家庭的溫暖。
82、2000年4月9日,2000年是國家“三·五”普法的最後一年,為了提高郊區民眾的法律意識,公益辦組織浙江省政法學院的公益使者與下沙派出所的幹警一起,以圖文並茂 的形式在下沙鎮開展了法律諮詢活動。這次送法下鄉活動,受到鎮政府和民眾的歡迎。
83、2000年4月11日,為了切實幫助貧困老人,一項旨在幫助貧困老人的“愛心房”活動誕生 了。酒店每月推出一間“愛心房”,並將此房款全部捐獻,用於幫助特困老人。此項活動得到住店客人的支持和稱讚。
84、2000年5月1日,是新千年第一個國際勞動節,公益辦以此為目的,與杭州市文明辦、市容環 衛局聯合推出“勞動慶五·一,攜手創文明”大型公益活動,數千名勞動者以參加公益勞動的形式慶祝勞動節。
85、2000年5月,銀色工程辦公室開設了熱線電話,並招募
志願者,通過“寂寞老人聊天網” 與老人談心,讓老人感到好人無處不在。此外,還多次組織公益使者和熱心市民到敬老院,為老人們送上自編自演的文藝節目,使老人們足不出戶就能欣賞到他們喜愛的懷舊歌、越劇等。
86、2000年5月21日,公益辦組織公益使者15人走進杭州看守所,與服刑人員進行面對面的幫教。
87、2000年8月1日,自1999年5月省公基會推出“愛心銀行”以來,為了吸引更多的人參加公益活動,在2000年中不失時機地宣傳《時間儲蓄》的意義,
88、2000年9月份,省人大立法委舉行立法聽證會,公益辦組織了四位律師參與聽證會。
89、2000年9月—10月,西博會期間,組織公益使者及熱心市民開展了“我為國慶站天崗”活動,使市民在參與公益活動的同時,接受了交通安全教育。參與了文化名人夏衍故居的清潔、整理工作,為創建文化名城出力。
90、2000年11月,公益使者綜合服務隊被中國(杭州)最佳人居環境展組委會授予“集體貢獻獎”,對公益使者在西博會期間的工作給予了肯定。
91、2000年12月19日,公益使者在公交K56路上開展文明導乘服務活動。同時,在1999年投放公益傘的基礎上又組織到1500把投放到K56路車上,利用公交視窗,開展文明宣傳活動。公益辦還經常組織公益使者開展“走進社區,服務大眾”的系列社區服務,使更多的市民了解公益使者。
92、2001年1月3日,公益使者帶著社會捐贈的年貨,走進杭城百名孤寡老人家中,進行慰問。
93、2001年3至4月,組織有專長的公益使者免費為弱勢群體提供維權服務,並開通維權熱線解答各類法律問題及接受投訴。
94、2001年5月31日,為支持本省部份貧困鄉村的教育發展,我會組織社會力量募集資金20萬元,為縉雲縣的貧困鄉援建“愛心國小”一所。
95、2001年6至8月與杭州市市容環衛局、都市快報組織逾萬名熱心市民、部隊官兵、學生等各階層人士,開展形式各異的清除城市“牛皮癬”公益活動。
96、2001年9月份為有效遏止非法塗寫、張貼廣告的滋生和漫延,與市容環衛局等11家單位聯合推出“杭州公用設施認管”活動,本次活動共有企事業單位、大專院校、熱心市民等7000餘人報名參加。
97、2001年11月28日,部隊老兵退伍在際,公益使者來到駐杭部隊的營房,慰問退伍老兵,並為他們提供法律和心理方面的諮詢及醫療服務等。
98、2001年12月20日,組織到1000把公益傘投放到K56路車上,利用公交視窗,開展文明宣傳活動,同時在公車上投放《今日早報》為乘客提供免費的新聞文化快餐。
99、2002年6月19日,向省內各大專院校撥款8萬餘元,用於資助特困大學生。通過社會捐助和我會撥款,使420名特困大學生得到資助,累計撥資助款1, 13萬元。272名受助生已順利完成學業,走上了工作崗位。
100、2002年8月8日,隨著我省提前進入老齡化社會,老年人的健康保障已成為日益突出的社會問題。為此,我會推出了“浙江健康行”公益大行動,旨在倡導科學、文明的健康生活方式,掌握老年人身體健康基本狀況,提高老年人自我保健意識和健康水平。與杭州市衛生局聯合舉行杭州市“衛生服務、情系社區”大型宣傳活動,在杭州市區範圍內尋找100名特困老人,為他們免費建立家庭健康保健契約、健康檔案,定期開展慢性病監測。
101、為了進一步弘揚關愛老人、孝養老人的社會主義公民道德,由省委宣傳部、團省委、省婦聯、省文明辦等單位指導,我會聯合浙江日報社共同主辦了浙江省首屆十大孝子及百名浙江孝子評選活動。通過本次活動,在廣大職工、青少年和婦女民眾中樹立可親、可敬、可信、可學的家庭美德楷模。
102、2003年1月,為表達浙江人民對2008年北京奧運會的支持,回響“綠色奧運”的號召,抵制沙塵暴的侵蝕,為綠化北京出力,我會聯合省文明辦、省體育局,推出了建設“北京·浙江公益林”活動,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
103、2003年4月,我會業務主管單位由“浙江省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變更為“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
104、2003年6月10日,我會聯合杭州市有關部門推出了“清潔杭城”公益大行動,在武林廣場舉行的啟動儀式上,成立了浙江省公益清潔服務隊,義務在城市入口處及中心城區設點,為各類車輛義務消毒。陳重華副市長為服務隊授旗,上千名市民積極參與,社會反響很大。
105、2003年8月13日,浙江省“首屆十大傑出孝子”和“百名模範孝子”評選活動在社會上引起很大反響,
106、據調查了解,在我省有相當一部分因患各種疾病或因病得不到醫治的下崗職工及低保戶。為了幫助這群弱勢群體,我會在8月初推出了“健康情暖下崗人”公益活動,為300名病困失業人員送醫送藥,呼籲社會各界熱心人士共同幫助他們渡過難關。
107、2004年2月10日,發起資助杜愛芬活動,共接受捐款3、16萬元。
108、2004年7月20日,杭州天泓科技諮詢有限公司捐贈人民幣100萬元,作為基金會創始基金。
109、2004年10月8日,在武林廣場開展食品宣傳活動。
110、2005年3月,我會推出了“都市陽光行動”,旨在組織都市社會各界力量,向在城市建設中的特困民工及其家屬獻愛心,幫助他們渡過難關。
111、2005年4月7日,經浙江省民政廳核准,我會名稱由“浙江省公益事業基金會”變更為“浙江省愛心事業基金會”。
浙江省愛心事業基金會大事記
(2005年5月至今)
1、2005年6月20日,隨著社會的發展,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現代社會的快節奏、高壓力給人們的精神帶來緊張、不安、煩惱與苦惱,有的高壓力會影響正常的生活、學習、工作,甚至會患心理疾病。目前,我國精神障礙者已達1600萬人,超過腦心血管病,腫瘤,成為第一大疾病。
2、2005年12月9日,召開了首屆理事會第一次全體會議,會議通過選舉產生首屆理事、監事及基金會領導班子成員,確定了首屆理事會的工作綱要,並對基金會《章程》的部分條款進行了修改。陳偉力為理事長。
3、2006年1月15日,召開了首屆理事會第二次全體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增補理事、監事和名譽理事名單,討論確定2006年度公益活動計畫及財務預算。
4、網站、論壇的建立。2006年3月15日,正式推出“愛心慈善論壇”,至此進入一個月的試行階段。5月“愛心慈善論壇”進入常規運作。
2006年8月10日網站計畫出台。2006年10月20日, 浙江省愛心事業基金會正式開通“愛心慈善網”
5、2006年3月24日,我會和杭州市電力局電建分公司聯合推出"建杭城電網 送都市陽光"將溫暖送到了杭州市民工子弟學校天成國小。該活動作為“陽光行動”之“溫暖民工”的系列活動,不僅為民工子弟學校解決了缺少課外書的問題,還慰問了民工子弟學校的學生,與特困民工的子女結成對子,一直資助到他們國小畢業。
6、2006年3月29日,為幫助更多的社會弱勢群體擺脫困境,由我會組織的“陽光行動”即日起推出“義工探訪”愛心活動,活動第一步是向社會公開招募1000名義工。杭州日報、錢江晚報、今日早報、工人日報紛紛刊登了招募報導,兩路報名熱線十分火熱,來自社會的愛心人士報名踴躍。
7、2006年4月6日,我會與浙江線上共同推出徵集愛心會標活動。2006年4月18日活動結束,總共收到60餘件作品。經過理事會的最後評定,選出了最終代表基金會形象的會標和LOGO。基金會給創作者頒發了榮譽證書和製作費。
8、2006年4月12日,陽光義工資料庫建立,至此陽光義工個人資料和服務時間的記錄進入網路化管理。
9、2006年4月18日,我會接受杭城困難家庭公開報名。杭州日報、錢江晚報、今日早報紛紛刊登了該信息,許多困難家庭得知訊息後到基金會領取報名表,申請困難家庭幫助。
10、2006年4月29日,我會工作人員在胡勇耀秘書長的帶領下對杭城困難家庭進行核查走訪,至此對杭城困難家庭的走訪核查正式啟動。
11、2006年5月26日,品位G家雜誌社與基金會進行洽談,討論了有關合作事項,5月31日晚第一期6個版面的愛心專刊內容定稿,6月6日該雜誌社和基金會簽定了一年合作協定,免費為愛心事業做定期宣傳。
12、2006年5月28日,陽光義工QQ群總群(1)建立,6月下旬“陽光義工QQ群系統”正式成立。同一天,我會還在上城區杭州青少年活動中心為第一批陽光義工培訓。通過培訓,義工們了解了浙江省愛心事業基金會的基本概況,同時基金會還邀請了女青年會的資生老義工講解了義工基本常識,最後基金會給陽光義工布置了下一步活動內容,陽光義工們現場對杭城困難家庭走訪核查工作進行分工,並於會後進入了兩個星期的走訪核查工作。
13、2006年7月4日,我會在總部與金瑞集團下屬部門討論社區聯絡站相關事宜,杭城各街道設立聯絡站的構想至此萌發。
14、2006年7月16日,我會在老年大學常青園召開了第二次陽光義工培訓。培訓首先邀請了女青年協會的鄭梅老師給大家進行了生動有趣的義工理念講解,隨後基金會秘書長及義工辦主任做了關於基金會機構本身的介紹,最後陽光義工代表做了關於走訪核查經驗總結。據統計當天到會人數將近200名。在隨後的數月間,還先後了邀請浙江工商大學社工系著名的張敏傑教授、浙一醫院的醫生、香港義工對義工進行系統的培訓。
15、2006年9月17日,部分老公益使者茶話會在玉泉山莊舉行。茶話會上十幾年的戰友又聚到了一起,公益使者們激動萬分。在基金會的邀請下,公益使者們紛紛表示願意繼續加入陽光義工投身愛心事業。
16、2006年10月22日,“陽光行動——愛心大聯動”啟動儀式在省人民大會堂隆重舉行。本次活動首次拉開了我省義工上門為困難家庭送錢物送愛心的序幕,省政協副主席吳國華向義工服務隊授旗,300多名陽光義工在隊旗下莊重宣誓,啟動儀式後有600名義工上門探訪300戶困難家庭。
17、2006年10月23日,召開了首屆理事會第三次全體會議。會議就周曉明先生擔任理事會常務副理事長一職進行了說明,並表決確認。討論確定下一階段公益活動計畫,在12月推出“愛心財務監督月”、舉行“愛心公募周”募捐活動,增設“義工管理辦公室”、“籌資策劃部”。
18、2006年11月19日,陽光義工在上城區青少年活動中心開展首批見習義工培訓。自啟動儀式後,陽光義工總結經驗實行見習義工制度。
19、2006年11月份,我會推出“陽光院校”,旨在科學組織和規劃在校大學生愛心活動。11月25日,浙江省科技學院朝陽社成為“陽光院校”第一個社團成員,11月28日,我會為“陽光院校——浙江科技學院朝陽社”舉行授牌儀式。
20、2006年12月1日——12月8日,為我會第一個公開監督周。在一周內基金會各方面工作將接受社會各界、媒體及政府相關部門的檢查監督。
21、2006年12月9日“心愿樹——情系老區獻愛心”陽光行動正式拉開帷幕。當天陽光義工分定點和流動五個小組在杭城大街小巷開展收物資行動,同時提出了“你捐贈,我上門”的口號,活動將持續一個月時間。
22、2006年12月24日下午,陽光義工在杭城統一舉行流動公募活動。經過三個小時的奮戰,共募集到了人民幣4307.65元,首次募捐活動順利完成。
23、2007年1月1日,我合與浙江電視台民生休閒頻道合作,共同設立浙江TV6愛心基金。該基金是我國首個電視媒體和省級公募基金會共同建立管理,完全依靠社會力量,為救助弱勢群體、弘揚公益文化而設立。基金管理遵循公開透明、尊重捐方意願、體現資助效益三項基本原則。同時設立了“愛心行動”欄目,該欄目主要報導陽光義工身邊的故事,1月7日、14日、21日推出了三期“愛心行動”欄目《困惑》、《祈禱》、《責任》。
24、2007年1月4日晚,浙江省軍區派出三輛軍車裝運捐贈物資。陽光義工摸黑把所有捐贈物資搬運到軍車上,為第二天一早物資送往雲和老區做好充分的準備。5、6、7日陽光義工前往麗水雲和,將價值50萬的捐贈物資送往老區人民手中,同時探訪慰問了各鄉的老區特困家庭,收集了300多位特困學子的名單回杭。2月12日,省軍區又派出三輛軍車裝運價值人民幣70萬元捐贈物資送往溫州永嘉縣。
25、2007年2月11日下午,我會舉辦扶貧幫困“陽光行動”慈善捐贈結對頒證儀式 。來自杭州、永嘉、雲和的900戶困難家庭受到結對資助。杭州市基督教兩會、杭州中慶建築有限公司、香港金瑞控股集團等8家單位紛紛伸出援助之手,慷慨解囊捐款捐物,掀起了2007年第一輪扶貧幫困的熱潮。在當天的捐贈儀式上,捐贈物品折合人民幣120萬元。省民政廳、省愛心事業基金會向捐贈企業和個人頒發了愛心匾牌。來自新華社、文匯報、浙江衛視等20多家媒體分別作了跟蹤報導。 儀式結束後, 杭城70戶困難家庭收到了由陽光義工上門送去的米、油;30位老人由陽光義工接送吃年夜飯、看錶演。
26、2007年2月14日,我會組織公益使者的代表們在海軍療養院開茶話會。會上,公益使者紛紛發言回憶往事,為基金會培養一批又一批的“活雷鋒”感到驕傲與自豪。會後,大多數公益使者轉為陽光義工,為弱勢群體做實事的、為民工子弟維權的、為單親家庭送溫暖的,因為他們的公益精神是來自於“我聽從良知和正義的召喚,自願加入公益使者服務隊的誓言”。
27、2007年3月14日,我會與浙江新湖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學軍中學簽訂協定,由新湖集團捐贈人民幣325萬元用於資助學軍中學的發展和教學成果獎勵。
28、2007年3月31日,陽光義工走進米市巷街道七個社區:半道紅社區、紅石板社區、沈塘橋社區、大塘巷社區、錦繡社區、夾城巷社區、米市巷社區,進行設點公募。當天,有很多市民朋友前來諮詢困難家庭申請事宜、陽光義工報名事宜,同時也有不少熱心人為當地社區和老區的困難家庭募捐。從上午9;00到下午3;00,陽光義工接受了近100人的諮詢和捐款,捐款總數為人民幣:2288.30元。
29、2007年4月4日,我會與浙江電台交通之聲簽訂協定,共同建立管理“93愛心基金”。 該基金以依靠社會力量,救助弱勢群體、弘揚公益文化而設立,並將“93陽光車友”列入基金會“陽光義工”辦公室管理。
30、2007年4月5日,為回響我國政府關於沿海經濟發達地區要幫助內地經濟落後地區的號召,我會與聯合金屬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簽訂協定,決定由聯合金屬捐贈人民幣20萬元,在西藏自治區援建“愛心國小”一座。並於10月29日由我會與西藏自治區申扎縣人民政府簽訂協定,將20萬元捐款劃入教育局基建戶,用於申扎縣卡鄉完全國小的建設。
34、2007年6月27日,我會與浙江衛視《公民行動》欄目組簽訂協定,設立“《公民行動》愛心基金”,該基金以關注弱勢群體,弘揚公益文化為宗旨。
35、2007年7月1日,我會與浙江省高爾夫球協會簽訂協定,設立“浙江高爾夫慈善基金”,該基金以關注弱勢群體,弘揚公益文化為宗旨。
36、2007年9月6日,為了回響中央關於對西部邊疆地區進行對口援助的號召,我會與新疆和田市人民政府簽訂協定,資助和田市第四國小鍋爐房及鍋爐設施建設款人民幣20萬元。該筆建設款項由杭州中慶建設有限公司捐贈。
37、2007年9月22、23日,我會在省人民大會堂舉行了“中國百名老藝術家書畫精品展”。在隆重的書畫展開幕後,下午175名義工上街募捐,為援建愛心國小募集善款而行動。
38、2007年11月8日,為了全面推動義工組織的健康發展,充分發揮義工組織在愛心活動中的作用,我會決定設立義工組織委員會。義工組織委員會由義工骨幹成員和基金會及其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組成,是義工組織的決策機構。
39、2007年11月17日——19日,“中國百名老藝術家書畫精品展”在香港展覽中心展出。中聯辦領導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各機構領導、商會、知名企業家、收藏家及各界慈善愛心人士,出席了展會開幕式。本次會展由華潤集團免費提供展廳。
在港期間,我會還與香港“愛心力量”慈善團體簽署愛心合作意向書,就雙方充分發揮各自機構的優勢,更快更好地推動兩地愛心事業健康發展達成了意向。
40、2007年12月2日,為推進我省革命老區、貧困地區教育事業的發展,培養人才,我會與浙江電視台民生休閒頻道聯合在吳山廣場推出“彩虹計畫”—2007大型公益助學活動,旨在動員社會力量,結對貧困學子完成學業。 活動當天社會各界人士425人共捐款人民幣37.9萬元用於資助貧困學生。
41、2008年1月4日,我會為杭城的困難家庭送去了新年的第一份禮物。在武林廣場向杭州市因病或年老導致行動不便、下肢殘疾的困難人員資助328輛輪椅,折合人民幣32.8萬元。該批
輪椅是美國殘聯下屬福利企業,通過杭州市基督教兩會捐贈的。現場100多位陽光義工義務安裝了輪椅,共有160戶困難家庭的得到了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