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根據《中共洪江市委洪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洪江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洪發〔2010〕24號)和《中共洪江市委洪江市人民政府關於洪江市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洪發〔2010〕25號)精神,設立洪江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加掛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牌子),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洪江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內設機構: 辦公室 政策法規股 等
  • 機關行政編制: 6名
  • 地址: 湖南省懷化市洪江市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機構設定,辦公室,政策法規股,綜合安全監管股,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規章,擬訂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的政策和規劃,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市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二)承擔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和鄉(鎮)的安全生產工作,擬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標準和控制指標分解方案,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
湖南省懷化市洪江市
(三)承擔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煤礦除外,下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市屬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四)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承擔市屬非煤礦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實施上述安全生產行政許可並負責其監督管理工作。
(五)承擔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含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核發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六)組織實施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規章、標準和規程,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礦山整治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
(七)負責組織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根據市人民政府授權,依法組織一般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八)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全市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和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統計分析工作。
(九)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和安全設施的竣工驗收工作。
(十)組織指導特種作業人員(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煤礦礦長安全資格除外)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培訓工作。
(十一)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煤礦除外),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煤礦除外),監督和指導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核和註冊管理工作。
(十二)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十三)組織擬訂全市安全生產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科研和技術推廣工作。
(十四)歸口管理國家、省、市財政下撥我市和市級財政預算安排的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所必須資金的投入及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情況。
(十五)組織開展全市安全生產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六)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為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兼);股級領導職數3名。
紀檢(監察)編制在局機關行政編制總額內。
機關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名。

機構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3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信息、保密、檔案、信訪、會務、車輛管理、後勤服務等機關日常事務工作;承擔機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設備採購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經費、國有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人事管理、隊伍建設、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工作;組織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承擔有關外事工作;負責擬訂全市安全生產工作要點;負責擬訂全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標準和控制指標體系,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

政策法規股

宣傳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政策;監督檢查工礦商貿行業安全和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落實情況;負責擬定安全生產重大政策、重要檔案;承擔安全生產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辦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政務公開、新聞宣傳、新聞發布和信息發布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三個統一”工作;監督協調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結案工作(煤礦生產安全事故除外);依法對事故責任人責任追究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向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提出建議;負責受理生產安全事故的舉報、查處和舉報獎勵等工作;負責依法行政考核評議工作,制定行政檢查計畫並監督實施。
組織擬訂安全生產規劃和科技規劃;指導和協調安全生產重大科研和成果鑑定及技術推廣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安全評價、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市安全生產專家委員會有關工作;指導全市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和考核工作;依法負責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煤礦礦長安全資格除外)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培訓工作(煤礦除外)。

綜合安全監管股

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尾礦庫、有色、石油(煉化、成品油管理除外)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授權範圍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承擔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安全標準化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礦井關閉工作。
依法監督檢查煙花爆竹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承擔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經營準入管理;組織授權範圍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指導監督相關安全標準化工作。
依法監督檢查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告知性備案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授權範圍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
負責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查處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承擔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含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核發管理工作;承擔全市職業危害統計分析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冶金、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安全標準化工作;組織授權範圍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參與相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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