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的來源
《明史·食貨志》曰:“(
戊申、太祖)即位,頒洪武通寶錢,其制五等:當十、當五、當三、
當二、當一。當十錢重一兩,余遞降至一錢止。”
錢文真書,
直讀。當十大錢一般徑4.6厘米,重34.4~37克;當一徑2.45厘米,重3.4~3.6克。
洪武三年(1370)三月下令戶部及各行省鑄造洪武通寶錢,分為五等,當十重一兩,當五五錢,餘下當三、當二、當一順減,並在各行省設
寶泉局與
寶源局並鑄。洪武四年(1371)二月開始改鑄大錢為小錢。到了洪武八年(1375)因推行
大明寶鈔而罷寶源局鑄錢,第二年又罷各行省寶源局。洪武十年(1377)五月又下令各省設寶泉局鑄小錢,與鈔兼行。二十二年又更改錢式,錢背加鑄重量,並置各省寶源局開鑄。
版式研究
(一)背“記局名”錢
此錢計有背京(應天)、北平(
洪武元年八月改大興府為
北平府,二年,
北平行中書省)、鄂(
湖北省)、浙(
浙江省)、濟(
山東省)、桂(
廣西省)、福(
福建省)、豫(
河南省)、廣(
廣東省)等九種,各有小平、折二、當三、當五、當十五等。其中,背桂小平錢有穿上桂和穿上下“桂一”兩種,實共四十六種。小平錢至當五四等錢的記局名大多鑄於穿上,僅背福、豫者字在穿下,背廣者字在穿右。照史書的記載,福建到永樂年間才鑄錢,
湖廣到
弘治年間才鑄錢,可是
洪武錢中,卻有“福”字和“鄂”字。這是有待研究澄清的問題。在這些背文中,“京”“濟”“鄂”等字都少見。
(二)“素背”錢
譜錄拓存有五等。除素背當十錢外,餘四等皆有存世。特別是小平光背的板別非常多。
(三)背“記值”錢
記值文字一、二、三、五、十皆鑄於穿上。存世所見者有背上三、五、十等三種。背記局名當十錢皆加鑄“十”字以記值。背桂、廣、福之折二、當三、當五三等錢,亦加鑄二、三、五記值文字。廣西所鑄的小平錢有兩種背文。一種是穿上一個“桂”字,另一種除穿上的桂字外,穿下有一“一”字。這“一”字也是紀值。
(四)背“記重”錢
錢背穿右各有一錢、二錢、三錢、五錢和一兩等紀重文字。規定百分之百用銅,生銅一斤鑄小平錢一百六十枚,
折二錢八十枚,
折三錢五十四枚,
折五錢三十二枚,當十錢十六枚。當時一斤為十六兩,錢如其重。當十大錢則除穿右記重一兩外,穿上加鑄“十”字以記值。四類洪武通寶錢中,僅背記重錢為
大中通寶錢所無,應是
洪武二十一年恢復五等錢制,“詔
更定錢樣”所鑄新錢(圖245、246)。應當肯定,
朱元璋推行洪武通寶紀重錢,從而統一了全國的貨幣,結束了元末以來的混亂狀態,對促進當時社會經濟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明代錢文不稱元寶,因為朱元璋的名字中有“元”字,要避諱,所以自大
中錢到永曆錢,不論大小,都稱通寶。由於
鑄局不同,所鑄五等錢徑重大小皆不一,即使同局所鑄,亦有差別。各等錢鑄額大小與
存世量多寡亦相差甚遠。如:洪武通寶背京小平與折二;背桂三、桂五;背廣三、廣五記局名錢與背穿上三記值錢,皆極罕見。此外,背京當三、當五;背鄂五等錢;背濟小平、折二、當三、當十;背桂二、桂十;背二福、三福;背大字五福;背廣、廣二、廣十;背北平折二、當三、當五、當十;背豫折二等記局名錢和素背當三錢、背穿上五記值錢等品,亦屬罕見或較罕見之品。
以上內容摘選自:《
武陵藏珍》——沅澧流域歷史文化圖說
周新國 周波 著
演變情況
明代初期
明代初期,明太祖
朱元璋於
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命京城(南京)工部
寶源局及各省
寶泉局鑄行“洪武
通寶”,由工部主管
鑄錢,下設寶源局。朱元璋為避諱元朝的元字,把所鑄之錢
錢文一律叫通寶而不叫
元寶,而不只是為避諱他自己的名字,以後所鑄之錢也都沒有元寶錢文。洪武通寶錢制沿續元末朱元璋所鑄“
大中通寶”的形制,分為五等,規定小
平錢,每文重一錢,
折二錢重二錢,當三錢重三錢,當五錢重五錢,當十錢重一兩。同時繼鑄大中通寶錢。洪武八年,發行“大明
寶鈔”紙幣,規定
大明寶鈔每貫合銅錢一千文或值銀一兩,寶鈔四貫合黃金一兩。並且實行銅錢與寶鈔並用的政策,但禁止金銀流通,只能向政府兌換。明朝為推行紙幣的流通,當年就停止了中央及各地方錢局的鑄錢。到第二年全部停鑄銅錢。明朝
洪武十年,又恢復
寶源局與各省錢局鑄小錢至洪武二十年後又停鑄。洪武二十六年,改變錢制,重新鑄五等錢,按洪武元年鑄行規定,後又改銅錢每文重一錢兩分。其它四等錢,依照小平錢之重遞增。洪武二十六年七月只準京師寶源局鑄錢,其它各省再次停鑄。到八月,因
寶鈔流通受阻,為堅決實行
紙幣制度再次禁止使用銅錢。直到
明宣宗宣德末年,歷時長達四十一年。
明朝洪武年間
明朝
洪武年間,全國各省除少數省外,都設有鑄錢爐,年鑄錢約十九萬貫,其中洪武五年時鑄錢最多。洪武《鑄錢則例》規定,鑄錢套用生銅。但當時銅材稀缺,所以就普遍用廢錢和舊銅鑄造,因銅質複雜,純度不一,而造成“洪武通寶”成色不一的情況。
明成祖朱棣
永樂六年(公元1408年),鑄行了“
永樂通寶”,此錢銅色紫紅,為
真書直讀,全部為小平錢,
光背無文,錢幣直徑2.5厘米,製作上精緻統一,
錢文秀逸,筆畫端莊。永樂通寶錢中也有折三大錢,但傳世僅一枚,為
孤品(現存
上海博物館),此錢史書上並無記載,而且當時正禁止用銅錢,應屬試鑄品並未發行。當時開
鑄錢局有兩京(北京、南京)、浙江、江西、廣東、福建六處,其版式的差別,微乎其微,勉強區分,“永”字的橫筆有長短兩種,“寶”字的兩點有接離兩種,錢穿有大小之別。我國曾在
西沙群島的一艘明代沉船上發現了永樂通寶錢萬餘枚。此外,日本的
豐臣秀吉曾用金銀銅仿製過一批,分為打制和鑄造兩種,鑄造錢與明“永樂”錢很相似。
明宣宗宣德八年
明宣宗宣德八年(公元1433年)開鑄“
宣德通寶”,錢制沿永樂成規,皆為小平錢,光背無文,真書
直讀,製作上稍遜於“永樂通寶”,書法一般,版別較少,相比同時期所出的“
宣德爐”銅器相差很大。傳世量少於永樂錢。宣德錢只是
兩京寶源局及浙江、江西、廣東、福建四省
寶泉局鑄行了十萬貫,數量不多。永樂、宣德兩朝鑄錢所開錢局相同,連兩京在內也只有六處鼓鑄,每年鑄行也都不超過十萬貫。
自宣德九年後,到
明孝宗弘治十六年(公元1503年),共六十八年未再鑄錢。孝宗弘治年間
寶鈔信用動搖,百姓不肯使用,甚至出現了
以物易物的情況。十貫寶紗換不到三文錢,明政府認為再不發行銅錢,就將無法挽回寶紗信用,且很多利益也被私鑄商販賺取,便下詔命兩京及全國十三省重新開爐鑄錢。鑄行“
弘治通寶”,此錢皆為小平錢。光背無文,真書直讀。此錢版本較多,各地所出,略有差異。傳世有一“弘治通寶”
大錢,為孤品。“弘治通寶”曾由原重一錢增加到一錢二分。弘治錢製作書法都較一般,且鑄量也不多,沒有達到要求的數額,因為改錢重鑄新錢之時孝宗已死,
明武宗繼位,改元正德,此錢即停鑄。
明世宗嘉靖六年開鑄“
嘉靖通寶”,為光背小平錢,真書
直讀,但含有隸意,此錢存世較多。在鑄行方面,朝廷先下詔命令兩京
寶源局開鑄此錢,並令工部按照永樂、宣德時鑄錢標準在其它四省開鑄,鑄量比永樂、宣德時略有增加。“嘉靖通寶”初定每文錢重一錢二分,千錢重七斤八兩。到嘉靖四十三年時,改為每錢重一錢二分五厘,千錢重八斤。此外嘉靖通寶錢開始採用
黃銅鑄錢,同時為防止私鑄,還提高了鑄錢工藝,鑄造出
火漆、镟邊、金背等錢,火漆就是二次溶煉。旋邊就是用旋車銼磨邊緣,金背是指經四火熔煉之黃銅,俗稱“四火黃銅”。嘉靖通寶錢大都為小平錢,僅在二十三年時,令工部寶源局仿
洪武錢五
等式鑄小平、
折二,當三,當十大錢,於錢背穿右側鑄:“ 二錢、三錢、五錢及一兩”,一兩錢穿上再加鑄“字十”,此套錢為
記重錢,各只鑄三萬,且並未流通,只為充實內庫。因為並未流通,因此傳世也少,傳世品中有一背穿右直書“一錢”的記重錢,為孤品。
世宗所出的錢比
前代各錢要精美。
明穆宗隆慶四年,鑄行“
隆慶通寶”。此錢皆為小平錢,光背無文,真書直讀。隆慶通寶錢制每文重一錢三分,有金背、火漆。隆慶時期鑄錢比
嘉靖時減少,當年兩京鑄錢僅二萬貫,只及嘉靖時兩京鑄額的一半。
明朝前期的這一階段,因大力奉行
寶鈔政策,對銅錢控制嚴格,三番兩次停鑄,禁用,即使開禁也有限制,要不就收入內庫,充作庫存。所以造成兩種結果,一是民間私鑄猖獗,可民間又因銅材缺乏,就用
古錢,但古錢也有限,於是就私鑄古錢,以作流通,這是因為私鑄本朝錢幣刑罰很重;二是促使白銀使用普遍化,明時把銀鑄成馬鞍形,名日“元寶”,也有其它形狀,稱“
銀錠”。
鑄錢量上升是在
明神宗萬曆時期,這是明代鑄錢的轉折,也是明朝的轉折。神宗萬曆四年,開鑄“
萬曆通寶”,此錢版本較多,萬曆小平錢為真書
直讀,大多背無文,少數背鑄有文字或
星月紋,但都較罕見。萬曆通寶錢有
折二錢,也為真書直讀,狹郭,雙點通,錢徑為2.8厘米;“萬曆通寶“大錢傳世只有一枚,為孤品。萬曆通寶錢由兩京及全國各省為鑄行,兩京鑄金背、火漆,其它各地只許鑄镟邊。萬曆二十年援助朝鮮對抗日本
侵略戰爭開始後,開支遞增數十倍,但收入卻減少近一半。明朝政府應對的辦法就是鑄錢,以補充
財政收入。萬曆二十年以前,全國鑄錢局只有六十座錢爐,到二十年時增加到一百座爐,三十年時,戶部等機構新開二百五十座錢爐,
應天府也添一百爐,一年便增加三百五十爐,本來戶部只管
紙鈔,工部管鑄錢。此時
寶鈔已停,戶部改鑄錢,此事一開,全國各地紛紛效仿,起爐鑄錢,一時全國有多少錢爐就無法統計了。由於鑄量明顯增加,而銅材又缺乏,銅價上漲,許多臨時官爐無利可圖,開爐不久即關門大吉,工人們無以為生,便自行私鑄,他們鑄的有的不比官鑄的差,有的則很粗劣,當時私錢名稱很多,像歪脖、尖腳、胖頭等等,流傳很廣,至
崇禎時仍存,現存的也有。
錢幣價格
洪武通寶楷書小平光背 4元 太祖洪武元年鑄。形制,錢輕,重同
大中通寶,
錢文楷書
直讀,較規整,除光背無文者外,記值有:一,二,三,四,五。記重,為一錢,二錢,三錢,五錢,一兩。記地為;京、北平、浙三、豫、濟、鄂、桂、福、廣等九等。記地兼記值“桂一,桂二,廣二,二福,桂三,桂五,廣五,五福,京十,北平十,廣十,鄂十,濟十,桂十,十豫,十福,十浙等。同等錢各有差異小平徑2.4厘米,折二徑2.8厘米,折三徑3.15--3.3厘米,
折五徑3.8--4厘米,
折十徑4.4--4.5厘米,此錢以光背
平錢,記錢較常見。.
洪武通寶楷書小平背“一錢” 50元
洪武通寶楷書小平背“京” 5000元
洪武通寶楷書小平背“鄂“ 4500元
洪武通寶楷書小平背“北平” 60元
洪武通寶楷書小平背“浙” 50元
洪武通寶楷書小平背“濟” 7000元
洪武通寶楷書小平背“桂” 10元
洪武通寶楷書小平背“福” 10元
洪武通寶楷書小平背“豫” 80元
洪武通寶楷書小平背“桂一” 320元
洪武通寶楷書小平背“廣” 600元
洪武通寶楷書折二光背 1300元
洪武通寶楷書折二背“二錢” 100元
洪武通寶楷書折二背“豫” 4000元
洪武通寶楷書折二背“京” 10000元
洪武通寶楷書折二背“北平” 800元
洪武通寶楷書折二背“濟” 5500元
洪武通寶楷書折二背“桂二” 400元
洪武通寶楷書折二背“浙” 100元
洪武通寶楷書折二背“二福” 200元
洪武通寶楷書折二背“豫” 150元
洪武通寶楷書折二背“廣二” 5500元
洪武通寶楷書折三背“三” 4000元
洪武通寶楷書折三背“三錢” 200元
洪武通寶楷書折三背“北平” 1000元
洪武通寶楷書折三背“鄂” 5500元
洪武通寶楷書折三背“浙” 120元
洪武通寶楷書折三背“三福” 1000元
洪武通寶楷書折三背“京” 4000元
洪武通寶楷書折三背“濟” 4000元
洪武通寶楷書折三背“桂三” 5500元
洪武通寶楷書折三背“廣三” 6000元
洪武通寶楷書折三背“豫” 150元
洪武通寶楷書折五背“五錢” 1000元
洪武通寶楷書折五背“北平” 1200元
洪武通寶楷書折五背“浙” 300元
洪武通寶楷書折五背“濟” 5500元
洪武通寶楷書折五背“京” 4000元
洪武通寶楷書折五背“鄂” 6000元
洪武通寶楷書折五背“桂五” 5500元
洪武通寶楷書折五背“五福” 400元
洪武通寶楷書折五背“豫” 280元
洪武通寶楷書折五背“廣五” 5500元
洪武通寶楷書折十背“十一兩” 60元
洪武通寶楷書折十背“北平十” 2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