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承疇二事

洪承疇二事

《洪承疇二事》,清劉獻廷所著文言文作品,收錄於《廣陽雜記》中。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洪承疇二事
  • 創作年代:清
  • 作品出處:《廣陽雜記》
  • 文學體裁:文言文
  • 作者:劉獻廷
原文,注釋,譯文,對聯含義,

原文

洪經略入都後,其太夫人猶在也。自閩迎入京。太夫人見經略大怒罵,以杖擊之,數其不死之罪。曰:“汝迎我來,將使我為旗下老婢耶?我打汝死,為天下除害。”經略疾走得免。太夫人即買舟南歸。
黃石齋先生被執,拘禁中,洪承疇往視之,先生閉目不視。洪既出,先生舉筆疾書一聯。曰:“史筆流芳,雖未成名終可法;洪恩浩蕩,不得報國反成仇。”蓋成仇與承疇同音也。

注釋

洪承疇:明朝末年將領,後降清。
②數:數落
③旗下:指清朝。
④為:替,給
⑤走:跑
⑥以:用
⑦疾:快速
⑧走:逃跑
⑨執:拘留
⑩之:代詞,代“黃石齋”

譯文

洪承疇進入北京後,他的母親還活在人間。他把他的母親從福建迎接到北京後,他母親一看到他就非常憤怒地責罵他,用自己的手杖打他,一一數落他沒有為國捐軀的罪過,說:“你把我接來,將要讓我成為清朝的老婢女嗎?我把你打死,是替天下百姓除害。”洪承疇快速地跑掉了才沒有打到他。他母親就雇了船回南方老家去了。
黃石齋先生被清兵抓住了,然後關押著。洪承疇前去看他,黃先生閉著眼睛不看他。洪承疇出來後,黃先生拿起筆來迅速寫下一副對聯。上面寫著:“史筆流芳,雖未成名終可法;洪恩浩蕩,不得報國反成仇。”原來“成仇”和“承疇”正好同音

對聯含義

上聯嵌入史可法的名字,下聯以諧音嵌入洪承疇的名字,意思是說,
史可法精忠報國(守揚州,以身殉之),歷史會記下他的功勞從而流芳百世,雖然沒有能夠成就功業卻始終是可以被後世效仿的。而洪承疇卻沒有能夠以死報國,反而成為天下人的仇敵。對聯運用了對比手法,鮮明地表達了作者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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