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琥珀氯黴素,適應症為本品全身套用適用於:1.傷寒和其他沙門菌屬感染:為敏感菌株所致傷寒、副傷寒的選用藥物,由沙門菌屬感染的胃腸炎一般不宜套用本品,如病情嚴重,有合併敗血症可能時仍可選用。2.耐氨苄西林的B型流感嗜血桿菌腦膜炎或對青黴素過敏患者的肺炎鏈球菌、腦膜炎奈瑟菌腦膜炎、敏感的革蘭陰性桿菌腦膜炎,本品可作為選用藥物之一。3.腦膿腫,尤其耳源性,常為需氧菌和厭氧菌混合感染。4.中輕度厭氧菌感染,如脆弱擬桿菌所致感染,尤其適用於病變累及中樞神經系統者,可與氨基糖苷類抗生素聯合套用治療腹腔感染和盆腔感染,以控制同時存在的需氧和厭氧菌感染。5.在無其他低毒性抗菌藥可替代時,治療敏感細菌所致的各種嚴重感染如由流感嗜血桿菌、沙門菌屬及其他革蘭陰性桿菌所致敗血症及肺部感染等,常與氨基糖苷類合用。6.立克次體感染,可用於Q熱、落磯山斑點熱、地方性斑疹傷寒等的治療。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注射用琥珀氯黴素
- 藥品類型:處方藥、醫保工傷用藥
- 用途分類:抗生素類
成份
性狀
適應症
1.傷寒和其他沙門菌屬感染:為敏感菌株所致傷寒、副傷寒的選用藥物,由沙門菌屬感染的胃腸炎一般不宜套用本品,如病情嚴重,有合併敗血症可能時仍可選用。
2.耐氨苄西林的B型流感嗜血桿菌腦膜炎或對青黴素過敏患者的肺炎鏈球菌、腦膜炎奈瑟菌腦膜炎、敏感的革蘭陰性桿菌腦膜炎,本品可作為選用藥物之一。
3.腦膿腫,尤其耳源性,常為需氧菌和厭氧菌混合感染。
4.中輕度厭氧菌感染,如脆弱擬桿菌所致感染,尤其適用於病變累及中樞神經系統者,可與氨基糖苷類抗生素聯合套用治療腹腔感染和盆腔感染,以控制同時存在的需氧和厭氧菌感染。
5.在無其他低毒性抗菌藥可替代時,治療敏感細菌所致的各種嚴重感染如由流感嗜血桿菌、沙門菌屬及其他革蘭陰性桿菌所致敗血症及肺部感染等,常與氨基糖苷類合用。
6.立克次體感染,可用於Q熱、落磯山斑點熱、地方性斑疹傷寒等的治療。
規格
用法用量
不良反應
(1)與劑量有關的可逆性骨髓抑制,其抑制程度與本品套用的劑量大小及療程長短均有關。常見於血藥濃度超過25mg/L的患者,臨床表現為貧血,並可伴白細胞和血小板減少。
(2)與劑量無關的骨髓毒性反應與個體特異質反應有關,常表現為嚴重的、不可逆性再生障礙性貧血,在約25,000至40,000個治療療程中可發生1次。病死率高,少數存活者可發展為粒細胞性白血病。發生再生障礙性貧血者可有數周至數月的潛伏期,不易早期發現,其臨床表現有血小板減少引起的出血傾向,如瘀點、瘀斑和鼻衄等,以及由粒細胞減少所致感染徵象,如高熱、咽痛、黃疸、蒼白等。絕大多數再生障礙性貧血患者於口服氯黴素後發生。
2.溶血性貧血,可發生在某些先天性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不足的患兒。
3.灰嬰綜合徵,典型的病例發生在出生後48小時內投予高劑量的本品,治療持續3~4日後可發生灰嬰綜合徵,血藥濃度可高達40~200mg/L。臨床表現為腹脹、嘔吐、進行性蒼白、紫紺、微循環障礙,體溫不升、呼吸不規則。常發生在早產兒或新生兒套用大劑量本品(每日按體重超過25mg/kg)時,類似表現亦可發生在成人或較大兒童套用更大劑量(約每日按體重100mg/kg)時。及早停藥、尚可完全恢復。
4.用本品長程治療可誘發出血傾向,可能與骨髓抑制、腸道菌群受抑制,導致維生素K合成受阻、凝血酶原時間延長等有關。
5.周圍神經炎和視神經炎,常在長程治療時發生,及早停藥常可逆,也有發生視神經萎縮而致盲者。
6.消化道反應,可有腹瀉、噁心、嘔吐等。
7.過敏反應較少見。可致各種皮疹、日光性皮炎、血管神經性水腫。一般較輕,停藥後可迅速好轉。局部套用尚可引起接觸性皮炎。
8.二重感染,可致變形桿菌、銅綠假單胞菌、金黃色葡萄球菌、真菌等引起的肺和胃腸道及尿路感染。
禁忌
注意事項
2.肝、腎功能損害患者宜避免使用本品,如必須使用時須減量套用,條件許可時進行血藥濃度監測,使其峰濃度維持在25mg/L以下,谷濃度在5mg/L以下,此濃度可抑制大多敏感細菌的生長,如血藥濃度超過此範圍,可增加引起骨髓抑制的危險.
3.對診斷的干擾:採用硫酸銅法測定尿糖時,套用本品患者可產生假陽性反應。
4.肝損害者,或肝、腎同時有損害者應避免套用本品,確有指征套用時,須權衡利弊後決定是否使用。條件許可時在監測血藥濃度下減量套用。腎功能損害者亦應慎用或避免使用本品。
5.套用本品的患者在治療過程中應定期檢查周圍血象,長程治療者尚需檢查網織細胞計數,必要時作骨髓檢查,以便及時發現與劑量有關的可逆性骨髓抑制,但血象檢查不能預測通常在治療完成後發生的再生障礙性貧血。
6.新生兒、肝功能或腎功能損害者,同時接受經肝代謝的其他藥物的患者如有指征套用本品時,條件許可時應進行血藥濃度監測,使其峰濃度維持在25mg/L以下,谷濃度在5mg/L以下。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2.本品自乳汁分泌,有引致哺乳嬰兒發生不良反應的可能,因此本品不宜用於哺乳期婦女,必須套用時應暫停哺乳。
兒童用藥
老年用藥
藥物相互作用
2.與降血糖藥(如甲苯磺丁脲)同用時,由於蛋白結合部位被替代,可增強其降糖作用,因此需調整該類藥物劑量。格列吡嗪和格列本脲的非離子結合特點,使其所受影響較其他口服降糖藥為小,但同用時仍須謹慎。
3.長期口服含雌激素的避孕藥者合用本品時,可使避孕的可靠性降低,以及經期外出血增加。
4.由於本品可具有維生素B6拮抗劑的作用或使後者經腎排泄量增加,可導致貧血或周圍神經炎。因此維生素B6與本品合用時機體對前者的需要量增加。
5.本品可拮抗維生素B12的造血作用,因此兩者不宜同用。
6.與某些骨髓抑制藥同用時,可增強骨髓抑制作用,如抗腫瘤藥物、秋水仙鹼、羥基保泰松、保泰松和青黴胺等。同時進行放射治療時,亦可增強骨髓抑制作用,須調整骨髓抑制劑或放射治療的劑量。
7.如在術前或術中套用,由於本品對肝酶的抑制作用,可降低誘導麻醉藥阿芬他尼的清除,延長其作用時間。
8.苯巴比妥、利福平等肝藥酶誘導劑與本品合用時,可增強其的代謝,致使血藥濃度降低。
9.與林可黴素類或紅黴素類等大環內酯類抗生素合用可發生拮抗作用,因此不宜聯合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