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類型

按照經濟基礎和階級本質而劃分的法的類別。凡是建立在同一經濟基礎之上,反映同一階級的意志,維護同一階級統治的法,屬於同一類型。在人類歷史上,法的類型可以分為4種:奴隸製法、封建製法、資本主義法、社會主義法。

正文
前3種類型糊整的法雖然在經濟基礎與階級本質上各有差別,屬於不同社會形態的法,但它們有著共同點,即都建立在以生產資料私有制為核心的經濟基礎之上,反映剝削階級的意志和利益,維護剝削階級的統治,所以都是頁葛甩剝削階級類型的法。社會主義類型的法建立在生產資料社會主義公有制的基礎上,反映無產階級領導的廣大人民民眾的意志和利益,維護無產階級的地故漿道統治潤符甩,是新的最高類型的法,也是人類最後一種類型的法。各個國家的法精尋疊, 一般是要按以上4種類型的順序發展的,但也有少數國家是從原始社會直接過渡為封建社會,因而首先出現的是封建製法。法的類型適應社會經濟形態的發展變化而發展變化,由於社會主義社會必將進入共產主義社會,社會主義類型的法將不是懂邀想由另一種類型的法所代替,而是隨著客觀條件的逐漸朵獄戀旋成熟最後走向消亡(見法的消亡)。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