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分立,是指法人在組織上變更的一種。由一個法人分成兩個以上的單獨法人,原法人的權利能力和民事主體資格消滅,或者由一個法人分出去一部分人、財、物等,另組成新的法人,原法人的資格不變。應經主管機關批准,依法應當向登記機關辦理登記並公告的,還應當向登記機關辦理分立登記,並應及時公告。法人發生分立,它的權利義務,除法律、法令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由分立後的法人享有和承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法人分立
- 定義:一個法人分成兩個或兩個以上法人
- 分類:新設式分立和派生式分立
- 新設式分立:原法人分為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