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育保險辦理指南

泉州市生育保險,城鎮各類企業的全體職工都可以參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泉州市生育保險辦理指南
  • 所屬地區:泉州市
參保辦法,生育待遇,

參保辦法

生育保險的參保登記、基金征繳由地稅部門負責。
(一)參保對象:城鎮各類企業的全體職工。
(二)繳費費率:單位按職工工資總額的0.7%繳納,職工個人不繳費。
繳費基數:職工月繳費工資應按實且在我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300%之間。
(三)應交材料:已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但尚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用人單位,提交社會保險登記證;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用人單位,填報《社會保險登記表》和《參加生育保險人員情況表》,並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
①營業執照、批准成立證件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
②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
③職工工資花名冊、身份證複印件;
④上年度勞動統計年報表、財務年報表。

生育待遇

繳費滿一年及一年以上的參保職工符合我省計生規定生育後,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一)女職工生育待遇
1、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按下列規定發給生育津貼。
①以上年度本企業職工月人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發給3個月的生育津貼。
②難產的增發半個月津貼;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嬰,增發半個月生育津貼。晚育並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增發1個半月的生育津貼。
③懷孕3個月以內自然流產的,發給半個月至1個月的生育津貼;懷孕3個月以上7個月以內自然流產的,發給相當42天的生育津貼。
④領失業保險金期間生育的女職工、失業前在原單位有參保可發給相當本人3個月失業保險金的生育補助。
2、生育醫療費用:
女職工符合規定的產前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
自費藥品、營養藥品的藥費和醫療服務費由職工個人負擔。
(二)男職工一次性生育補助金
男職工配偶因沒有工作等原因,不屬參保對象而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符合計畫生育規定生育後,由生育保險基金髮給相當於上述女職工生育津貼50%的一次性生育補助金。
(三)繳費不滿一年及沒有參保的職工、其生育待遇按上述規定由所在單位支付。
(四)應交材料:
1、結婚證、準生證、出生證、獨生證原件;
2、醫院醫療發票原件、醫囑單和費用結算匯總清單;
3、男職工配偶戶口所在社區(村委會)就業情況證明。
4、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有關憑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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