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規範性檔案清理結果的決定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按照《國務院關於嚴格控制新設行政許可的通知》(國發〔2013〕39號)要求,省政府對省政府和省政府辦公廳的規範性檔案集中進行了清理。現將清理結果公布如下:

一、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轉省民委〈關於進一步落實宗教團體房產政策的意見〉的通知》(豫政〔1985〕3號)等626件規範性檔案繼續有效。
二、《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執行協定出讓土地最低價標準的通知》(豫政〔2005〕7號)等66件規範性檔案予以廢止。
三、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認真做好軍隊退休幹部安置工作的通知》(豫政〔1981〕44號)等326件規範性檔案宣布失效。
上述廢止、宣布失效的規範性檔案,自本決定發布之日起不再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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