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區管委會關於公布規範性檔案清理結果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為了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和政令暢通,按照省、市政府的統一部署,成都高新區管委會對2000年1月1日至2008年5月1日之間以成都高新區管委會及成都高新區管委會辦公室名義制定的規範性檔案進行了全面清理,現將清理結果公布如下:
一、成都高新區管委會於2009年6月18日發布《成都高新區管委會關於公布廢止和失效的行政規範性檔案目錄的通知》(成高管發〔2009〕22號),宣布《成都高新區管委會關於中國成都博士創業園有關優惠政策的規定》(成高管發〔2000〕2號)等56件規範性檔案廢止,《成都高新區管委會關於印發〈成都高新區2000年城市綜合管理和愛國衛生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成高管〔2000〕51號)等23件規範性檔案失效。
二、成都高新區管委會決定,確認《成都高新區管委會關於農轉非人員原有住房在安置補償後的處理辦法的通知》(成高管發〔2002〕10號)等60件規範性檔案繼續有效。
成都高新區管委會及成都高新區管委會辦公室自2000年1月1日至2008年5月1日之間制定的規範性檔案,凡未列入“繼續有效”目錄、需要修訂的,應於2010年4月1日之前修訂完畢並公布,否則不再繼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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