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下達2009年度節能指標計畫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下達2009年度節能指標計畫的通知》是河南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發文時間是2009年02月19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下達2009年度節能指標計畫的通知
  • 發文字號:豫政〔2009〕13號
  • 發布時間:2009年02月19日
  • 發布單位:河南省人民政府
檔案全文
各省轄市、有關縣(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為確保完成我省“十一五”期間的節能目標,根據《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實行節能減排目標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的規定的通知》(豫發〔2008〕3號)、《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河南省單位生產總值能耗指標統計體系實施辦法等六個辦法的通知》(豫政〔2008〕8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發展改革委十一五期間各省轄市單位生產總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標計畫的通知》(豫政辦〔2007〕11號)精神,結合各省轄市及6個擴權縣(市)實際,現將2009年年度節能指標計畫進行分解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節能指標計畫是考核年度節能目標完成情況的主要依據
  對年度節能指標計畫進行分解下達是保證我省“十一五”期間節能目標實現的重要措施,各省轄市及6個擴權縣(市)要高度重視,認真貫徹執行,確保完成這一約束性指標。本通知下達的各省轄市及擴權縣(市)2009年年度節能計畫指標,將作為省政府考核各省轄市及擴權縣(市)年度節能目標完成情況並實行節能目標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的主要依據。
  二、抓好節能指標計畫的分解和落實
  各省轄市要在綜合考慮2008年單位生產總值能耗降低率、“十一五”時期前三年單位生產總值能耗累計降低率、經濟發展水平、產業結構、區位情況、能源自給水平和高耗能產業發展情況等因素的基礎上,將本市節能目標分解到轄區內各縣(市、區)和重點耗能企業,並於2009年3月31日前將本地2009年度節能指標計畫分解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告省政府,同時抄送省發展改革委。
  三、加強節能指標計畫實施的監督和檢查
  各省轄市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督促轄區內各縣(市、區)和重點耗能企業推進結構節能、技術節能和管理節能工作,努力完成節能目標。各省轄市要於2010年3月15日前將本地2009年度節能指標計畫完成情況自查報告報送省政府,同時抄送省發展改革委。附屬檔案:2009年度各省轄市和6個擴權縣(市)節能指標計畫。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二月五日
  附屬檔案:
2009年度各省轄市和6個擴權縣(市)節能指標計畫
地 區
2009年單位生產總值能耗下降指標計畫(%)
鄭州市
5﹒08
其中:鞏義市
6﹒80
中牟縣
2﹒00
開封市
5﹒00
洛陽市
4﹒84
平頂山市
4﹒80
安陽市
6﹒02
鶴壁市
5﹒10
新鄉市
4﹒60
焦作市
5﹒30
濮陽市
4﹒56
許昌市
3﹒99
漯河市
5﹒20
三門峽市
4﹒95
南陽市
5﹒10
其中:鄧州市
5﹒10
商丘市
5﹒40
其中:永城市
6﹒03
信陽市
4﹒80
其中:固始縣
4﹒90
周口市
4﹒40
其中:項城市
4﹒50
駐馬店市
4﹒63
濟源市
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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