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鹽務管理局鹽務管理行政執法公開制度

《河北省鹽務管理局鹽務管理行政執法公開制度》是河北省鹽務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5年04月0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鹽務管理局鹽務管理行政執法公開制度
  • 頒布時間:2015年4月1日
  • 發布單位:河北省鹽務局
  • 主題分類:其他
檔案全文
第一條 為了提高鹽務管理行政執法的透明度,嚴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保證執法行為公開、公平、公正,切實維護相對人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鹽務管理行政執法公示範圍包括:
(一)執法許可權公示。公示鹽務管理執法機構的具體執法職責、許可權以及內設執法機構職責分工和所屬執法人員(包括姓名、職務和執法證件號碼等);鹽務管理行政執法人員在履行公務活動中,必須向行政相對人或有關人員出示有效的執法證件;
(二)執法依據公示。公示鹽務管理行政執法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的規範性檔案;
(三)執法程式和行政複議程式公示。公示鹽務管理行政審批程式、行政處罰程式、行政複議程式;
(四)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公示。按特別輕微、輕微、一般、嚴重、特別嚴重等五個檔次,公示行政處罰標準及處罰依據;
(五)執法監督的公示。公示鹽務管理部門內外部監督的方式、途徑和電話號碼;
(六)行政相對人依法享有的權利公開。鹽務管理行政執法人員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必須告知行政相對人依法享有的陳述、申請、聽證等權利;作出行政處罰時,必須告知行政相對人依法享有的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等權利。
第三條 鹽務管理行政執法公示的形式包括:書面、報刊、網路、設立於公共場所的電子顯示屏以及其他可以讓行政管理相對人知曉的方式。
鹽務管理執法機構職責、執法人員情況、執法依據、處罰程式、執法結果、執法監督方式等內容,以檔案和省鹽務管理局機關網站等方式公示。
第四條 鹽務管理執法公示的具體承辦機構為鹽政處和辦公室。鹽政處負責書面資料公示工作,辦公室負責電子化資料的公示工作。
第五條 管理相對人或者社會公眾可以通過登錄省鹽務管理局機關網站,查詢省鹽務管理局機關執法機構、人員情況以及執法依據、執法程式等內容。
單位可以委託所屬人員持單位證明或個人證件查詢行政處罰決定書;個人可以持個人身份證查詢行政處罰決定書。案件證據材料和審批文書暫時不放開查詢。
公安、檢察、法院、紀委、審計等機關查詢和複印案件材料,需經主管法制的領導審批。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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