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文資料使用辦法》是河北省水利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04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水文資料使用辦法
- 發文字號:冀水政法〔2009〕6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水利廳
- 發布日期:2009年06月04日
《河北省水文資料使用辦法》是河北省水利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04日。
《河北省水文資料使用辦法》是河北省水利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04日。檔案發布各有關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省水文機構應當建立全省水文資料庫,並負責全省水文資料的收集、整理和匯總、審定工作。在本省範圍內開展水文要素觀測的單位,應當將所觀測的水文數據資料無償、按時報省水文機構統一匯總、審定,並納入省水文資料庫,為全社會提供公益性服務...
6 水文資料審查內容及注意事項 7 水文監測資料使用的合理性檢查 參考文獻 第十二章 降水量與水資源量 1 河北省降水量 2 降水量的時間分布規律 3 降水量的地區分布 4 地表水資源量 5 地下水資源量 6 水資源總量 7 產水模數和產...
水文調查的歷史洪水資料或流域資料,可按河流、流域或區域整編成專冊。水文圖集是歷年水文資料分析、綜合的成果,用等值線和分區的辦法來反映區域內一般的水文規律,以供人們對區域水文情況一般了解或查算用。水文統計值為一定時段(日、月...
水文監測資料應當及時整理歸檔,形成水文監測成果。第二十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做好水量調度管理、水量監測預報等基礎設施建設、信息化建設和運行維護工作,實現雨情、水情、工情、水工程調蓄、取用水...
取水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如實向水行政主管部門提供與取水有關的資料。無計量設施以及計量設施不合格或者運行不正常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門按日最大取水能力核定取水量,計征水資源費。第八條水資源費的徵收標準由省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省財政、水...
第二十二條 農業灌渠供水實行以畝配水,定額供水,計量收費的辦法。各種作物的用水定額由縣水資源綜合管理部門根據全省規劃制定。第二十三條 農用機井用於農田灌溉的,由市、縣水資源綜合管理部門制定用水定額,逐步達到定額供水。統一管理...
《水文監測資料匯交管理辦法》是一部部門規章,2020年10月22日水利部令第51號發布。出台背景 水文事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礎性公益事業。水文監測資料是水文工作的重要成果,具有長期性、連續性、流域性、全局性等特點,是水旱災害...
氣候資源探測資料匯交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第十五條省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氣象、環保、水利、農業、林業、國土等機構或者部門,建設氣象、大氣環境、地質災害、海洋、水文等資料資料庫和信息共享平台,為氣候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提供科學依據。第...
圖件編制方法科學性和實用性強,搭配比較適宜,較系統地反映了河北省的水文地質條件和地下水分布規律。資料豐富、齊全、編制精細,美觀清晰,讀者易懂,簡明扼要。 圖集為省、地工農業及水利規劃,國土規劃提供了重要資料,並為合理開採利用...
辦法全文 河北省農村供水用水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農村供水用水活動,保障農村供水用水安全,維護供水單位和用戶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
辦法頒布 《河北省取水許可制度管理辦法》已經1999年10月10日省政府第25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施行。辦法內容 第一條 為加強水資源統一管理,節約用水,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水資源,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等有關...
(七)其他應當審定的水文資料。第十七條 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水文資料審定工作的統一管理和監督檢查。水文資料審定具體工作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負責實施。第十八條 使用本辦法第十六條...
《河北省取水許可管理辦法》共三十一條,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1999年10月18日河北省政府發布的《辦法》同時廢止。河北省取水許可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取水許可管理,促進節約用水和水資源可持續利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根據《...
該《辦法》分總則、水源保護與水質管理、供水規劃與建設、供水設施管理與維護、供水用水服務、法律責任、附則7章53條,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政府令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 〔2015〕第8號 《河北省城鎮供水用水管理辦法》已經2015年11月...
第三十二條 市、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可參照本細則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第三十三條 本細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2020年12月16日河北省水利廳印發的《河北省水資源管理監督檢查實施細則(試行)》同時廢止。 附屬檔案:1.水資源...
第二章 水文勘測 第十條 本辦法所稱水文勘測,其內容包括地表水、地下表的水量、水質等項目的觀測、調查和資料整編。第十一條 國家基本水文站網由水利部組織統一規劃,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水利部所屬流域機構組織...
水文測驗所必須遵循的技術標準。內容有: 水文測驗的部署原則, 專用辭彙符號, 對測驗設備、儀器、方法、精度的技術要求,刊印圖表的格式及其填制說明等。1.規範的作用 規範的主要作用是: 統一水文測驗的技術要求,保證水文資料的質量。...
第三節 農田供水水文地質動態觀測 一、地下水位年動態類型 二、地下水動態特徵 (一)冀東平原區 (二)京津以南平原區 三、地下水位“下降漏斗”動態特徵 第四節 地震水文地質動態觀測 一、工作概況 二、觀測內容及資料分析方法 三、...
第二十二條 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降雨規律和暴雨內澇風險情況,結合氣象、水文資料,建立排水設施地理信息系統以及重點部位雨量監測站、積水深度監測站和預警信息顯示設施,加強雨水排放管理,提高城鎮內澇防治水平。設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