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關於春節前開展文物安全檢查的通知

《河北省文物局關於春節前開展文物安全檢查的通知》是河北省文物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2年02月28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文物局關於春節前開展文物安全檢查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文物發〔2011〕353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文物局
  • 發布日期:2012年02月28日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文物(文廣新)局,省直各文博單位:
今年以來,我省的世界遺產地和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附屬文物連續發生被盜案件,12月21日,涉縣一個重達兩噸半的隋代石碑被犯罪分子盜竊,該石碑為省保單位。現在春節即將來臨,正是文物案件的高發期。同時,乾燥的氣候和多風的天氣以及節日燃放煙花、爆竹的習俗極易誘發火災事故。全省的文物安全形勢嚴峻。根據國家文物局《關於做好2012年元旦、春節期間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文物督函[2011]1908號),為做好春節前後的文物安全工作,我局將在春節前組成五個工作組赴全省各市開展文物安全檢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目的
通過開展文物安全檢查,強化文物安全監管,進一步督促全省各地文物安全責任制的落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增強責任主體意識,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國家文物安全。
二、檢查內容:各級領導對文物安全的重視程度;保衛人員的現狀和值班安排情況;各項安全制度的落實情況;物防、技防現狀及技防的運轉狀況;是否有針對性很強的應急預案;安全責任狀的簽訂情況;發現隱患的整改情況。
三、檢查重點:博物館的安防和消防、保護單位中木結構建築的消防(含古建築工地)、田野文物的安全(含考古工地)、省直文博單位的安全。
四、檢查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家文物局文物保護單位執法巡查辦法》、《國家文物局文物安全案件督察督辦管理規定(試行)》、《國家文物局文物消防安全檢查規程(試行)》、《公安部、國家文物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博物館安全工作的通知》、《國家文物局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管理辦法》、《國家文物局關於做好2012年元旦、春節期間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文物督函[2011]1908號)及我局下發的關於加強文物安全的檔案。
五、檢查工作組及檢查地區:共分五個檢查組,分別由局領導和執法處負責同志帶隊。
第一組:張立方局長帶領有關處室人員到石家莊市檢查。
第二組:謝飛副局長帶領有關處室人員到邯鄲、邢台市檢查。
第三組:李恩佳副局長帶領有關處室人員到承德、唐山、秦皇島市檢查。
第四組:曹凱(分黨組成員)主任帶領有關處室人員到滄州、衡水、廊坊市檢查。
第五組:李寶才副處長帶領有關處室人員到張家口、保定市檢查。
省直文博單位的安全檢查由李恩佳副局長帶領有關處室完成。
六、檢查方式和檢查時間
檢查方式主要包括採取聽取各市匯報、座談和到實地檢查等。檢查時間從2012年1月4日至1月15日。
各地接此通知後要將本市的安全工作進行整理和匯總,在檢查組到達後以書面形式向檢查組匯報。同時各市要確定一名聯繫人,就本次具體檢查工作與我局各檢查組進行通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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