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關於下達省直文博單位2011年預算的通知

《河北省文物局關於下達省直文博單位2011年預算的通知》是河北省文物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1年03月14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文物局關於下達省直文博單位2011年預算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文物發〔2011〕13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文物局
  • 發布日期:2011年03月14日
檔案全文
根據《河北省財政廳關於河北省文物局2011年部門預算的批覆》(冀財預復〔2011〕76號),現下達你單位2011年度經費預算(詳見附表),請認真執行,並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預算執行。強化預算剛性,各項支出嚴格按照下達的科目、項目、數額和支付方式執行,不能隨意變動。人員經費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政策,保證及時足額到位。正常公用經費要保證正常辦公需要和日常業務運轉。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厲行節約的要求,嚴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公務接待經費、因公出國(境)經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用要實現零增長。專項公用經費要保證部門特定專項業務開展,節儉從緊、嚴格管理,對屬於日常工作範圍、應使用正常公用經費解決支出的,不能從專項公用經費中列支。
二、切實加快支出進度。按照省財政廳要求,到6月末、10月末,財政資金支出進度應分別達到60%、90%以上,除不可抗力影響執行等特殊原因外,年末應執行完畢,有結餘的統一收回省財政,同時相應減少下年預算安排。因此,你單位要完善支出責任,在經費下達後要及早謀劃,及時組織項目實施,儘快按省財政的支出進度要求制定詳細的項目資金使用計畫,並嚴格按計畫控制資金支出,如無特殊情況不得推遲支出時間。資金使用計畫於2月底前報規劃財務處。
三、加強預算績效管理。認真落實省政府《關於深化推進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根據項目績效目標,對所有項目支出(包括專項公用經費和專項項目支出)制定具體績效實施計畫,加強對預算績效的監督和控制,將項目績效自評融入整個項目實施過程,隨時糾正在實施項目過程中發生的偏離績效目標的現象,並注意保存項目實施資料,爭取高質量的實現項目績效目標,最大地發揮財政資金效益。
二○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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