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工作方案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北省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工作方案的通知.是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20年10月26日印發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工作方案
  • 頒布時間:2020年10月26日
  • 發布單位: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全文,解讀,

全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35號)要求,加快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工作,有效解決企業和民眾異地辦事“多地跑”“折返跑”問題,切實提高政務服務水平和人民民眾獲得感,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深入推進“跨省通辦”的決策部署和河北省委、河北省政府有關工作要求,堅持需求導向,創新工作理念和制度機制,有效服務人口流動、生產要素自由流動和產業鏈高效協同,完善事中事後監管,著力打破地域阻隔和部門壁壘,打通業務鏈條和數據共享堵點,實現企業和民眾異地辦事“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地辦”,不斷激發市場活力和創造力,為河北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動力。
  二、工作目標
  2020年底前實現第一批(58項)事項“跨省通辦”,2021年6月底前實現第二批(35項)事項“跨省通辦”,2021年底前,138項高頻政務服務事項全部實現“跨省通辦”(見附表)。同時,再推進一批高頻政務服務事項“省內通辦”,推動更多事項京津冀“跨區域通辦”。同步建立清單管理制度和更新機制,不斷拓展“跨省通辦”廣度和深度,有效滿足各類市場主體和廣大人民民眾異地辦事需求。
  三、業務模式
  政務服務“跨省通辦”主要分為“全程網辦”“異地代收代辦”“多地聯辦”三種業務模式(如國家有特殊規定的,按其規定)。採用“全程網辦”模式的,要依託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以下簡稱省一體化平台)實現事項網上辦理,並按統一標準對本部門相關業務系統進行改造,確保與省一體化平台無縫對接。採用“異地代收代辦”模式的,要建立異地收件、問題處理、監督管理、責任追溯機制,明確收件地和辦理地的工作職責、業務流轉程式等,確保收件、辦理兩地權責清晰、高效協同,為辦事民眾提供無差別服務。採用“多地聯辦”模式的,要改革原有業務規則,整合申請人辦事流程,實現一地受理申請、政府部門間內部協同,申請材料和檔案共享,同步建立協同辦理工作機制,實現橫向互聯,縱向貫通。
  四、主要任務
  (一)梳理完善通辦清單。
  1.“跨省通辦”清單。省有關部門要根據國家推進“跨省通辦”工作要求,主動與相關國家部委溝通對接,逐一明確本部門負責的政務服務事項“跨省通辦”業務模式、推進路徑和完成時限。同時,按照既定業務模式和時間節點,提出業務需求,快速推動“跨省通辦”工作落地。(牽頭部門: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責任單位:省有關部門;完成時限:2020年11月10日)
  2.“省內通辦”清單。省各業務主管部門要不斷拓展政務服務事項“省內通辦”深度,結合實際,聚焦改善民生、惠企利企,按照國家“跨省通辦”業務模式,分別梳理3-5項高頻政務服務事項,重點行業部門要增加事項數量,匯總形成第一批100項“省內通辦”事項清單。(牽頭部門: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責任單位:省各業務主管部門;完成時限:2020年11月10日)
  3.京津冀“跨區域通辦”清單。省各業務主管部門要結合實際,梳理出京津冀地區高頻政務服務通辦事項建議清單,並積極與北京、天津市溝通對接,明確實現路徑,為區域協調發展提供支撐保障。(牽頭部門: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責任單位:省各業務主管部門;完成時限:2020年11月10日)
  (二)統一業務規則和標準。省有關部門要按照“應減盡減”的原則,根據“跨省通辦”“省內通辦”“跨區域通辦”事項業務模式需求,統一規範和最佳化調整業務規則,逐項明確申請條件、申報方式、受理模式、審核程式、辦理時限、發證方式、收費標準等內容,統一辦理流程和辦事指南,同時,對照國家政務服務平台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推進名稱、編碼、依據、類型等基本要素“五級四同”,完善業務分類、辦理層級、前置環節等業務要素,推動事項辦理規範化運行,實現同一事項在不同地域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通辦事項須與河北省政務服務事項管理平台名稱保持一致;對未錄入河北省政務服務事項管理平台的,按規定程式動態調整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各地各部門在事項管理平台上,對通辦事項須全部認領,不得漏項、缺項。(牽頭部門: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責任單位:省有關部門;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
  (三)推動“跨省通辦”事項落地實施。
  1.加強“跨省通辦”支撐系統建設。依託省一體化平台,建設“跨省通辦”業務系統,支撐“跨省通辦”事項落地實施。在河北政務服務網開設“跨省通辦”專區,與國家政務服務網“跨省通辦”專區互聯互通,作為河北省“跨省通辦”網上辦事主入口,展示通辦事項、特色服務、配套政策等,充分利用大數據分析技術,精準推送“跨省通辦”服務;豐富辦理渠道,推進事項向移動端、自助端延伸,提供多端受理、隨處可辦的政務服務。(牽頭部門: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責任單位:省有關部門;完成時限:2020年12月底)
  2.做好“跨省通辦”系統對接工作。“跨省通辦”事項涉及省建垂直業務系統的,省有關部門要加快推動和省一體化平台對接聯通;涉及國家部委垂直業務系統的,要加強與國家部委溝通,充分依託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做好對接承接工作,確保相關事項在我省落地。推動線上線下服務融合,各級政務服務大廳及專業分廳要與省一體化平台全面對接,為企業和民眾提供線上線下融合互補的多樣化服務,滿足不同民眾差異化需求。(牽頭部門: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責任單位:省有關部門;完成時限:2020年12月底)
  3.設立“跨省通辦”專窗。縣級以上政務服務大廳要設定“跨省通辦”和“跨區通辦”視窗,配備相應的設備和人員,“跨省通辦”視窗負責辦理“跨省通辦”事項,“跨區通辦”視窗負責辦理“省內通辦”和京津冀“跨區域通辦”事項。有條件的地方可向鄉鎮(街道)、村(社區)和園區延伸,並提供便利快捷的物流和支付渠道。對法律法規明確要求須到現場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通過“收受分離”模式,申請人可就近選擇政務服務大廳,在專窗提交申請材料,視窗收件後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身份核驗,通過郵件寄遞至業務屬地部門方式或通過線下一窗受理平台完成,業務屬地部門寄遞紙質結果或網路送達辦理結果。省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深化“異地受理、無差別辦理”服務,建立異地收件、問題處理、監督管理、責任追溯機制,明確收件地和辦理地的工作職責、業務流轉程式等內容,逐一梳理“跨省通辦”“跨區通辦”事項申請材料清單,編制審查要點和辦事指南。加強視窗工作人員“跨省通辦”“跨區通辦”視窗業務培訓,確保能對常見問題進行答疑解惑,指導申請人補齊補正,提升代收代辦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做到事項一次提交、一次辦成。(責任單位:各市、縣政府,省有關部門;完成時限:2020年12月底)
  (四)強化技術支撐。
  1.加強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支撐能力。充分發揮省一體化平台公共入口、公共通道、公共支撐作用,依託國家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統一身份認證體系,不斷完善全省統一的身份認證系統,與國家部委及各省一體化平台用戶互認,實現全國範圍內“一號登錄、全網漫遊”。(責任單位: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完成時限:2020年12月底)
  2.強化數據共享支撐。省有關部門要提出“跨省通辦”數據共享需求清單,通過省一體化平台數據共享系統提交至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針對數據共享需求,相關數據所屬部門要按照“應享盡享”原則,將“跨省通辦”事項辦理所需的數據向一體化平台匯聚,由一體化平台統一提供數據共享服務。“跨省通辦”數據的共享和流轉過程中涉及的供需對接、爭議處理、監督考核、技術支撐等工作,由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負責會同有關部門解決。各數據提供部門應保證數據及時性、準確性,使用部門應按照網路安全相關規定使用數據,確保數據安全。(牽頭單位: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責任單位:省有關部門;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3.推進電子證照、電子檔案套用。依託省一體化平台電子證照系統,推進證照、批文、報告、證明等各類政務服務辦理結果電子化,實現網上送達,逐步取消出具紙質辦事結果。推進“跨省通辦”過程中電子檔案使用,加蓋電子印章或電子簽名的電子檔案等同紙質原件,可用於政務服務事項辦理並存檔,推進全程電子化、無紙化審批。推進社保參保、公積金繳存等“跨省通辦”事項高頻使用證明的電子化,實現電子證明自動開具,推進跨區域互認共享、線上核驗。(牽頭單位: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責任單位:省有關部門;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負責河北省政務服務“跨省通辦”的統籌協調,制定整體工作推進方案,建立工作檯賬,明確責任分工、時間表、路線圖,組織推動工作落實。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層層壓實責任,強化經費保障,加強與國家對口部委溝通對接,及時了解清單事項具體政策和要求,同時加快推進相關高頻政務服務事項“省內通辦”,確保改革任務儘快落地見效。
  (二)加強制度建設。省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認真梳理與政務服務“跨省通辦”中“全程網辦”“異地代收代辦”“多地聯辦”等不相適應的有關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及時向國家部委提出修改建議;對涉及執行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及時推動省相關部門修改完善,細化制定相關配套政策制度,並及時調整完善監管政策,實現無縫銜接。
  (三)加強督導通報。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加強對政務服務“跨省通辦”工作的跟蹤督促和技術支撐,做好溝通協調,推動工作落實。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目標要求,採取有力措施,按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對工作推進情況將在全省通報,對落實到位、積極作為的給予表揚,對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的給予批評,嚴重損害民眾合法權益的要依法依規依紀嚴肅問責。
  (四)加強宣傳推廣。紮實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工作宣傳,充分利用河北政務服務網、實體政務大廳、冀時辦、網路新媒體等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宣傳相關政策及套用,讓更多企業和民眾體會到“跨省通辦”帶來的便利和實惠。通過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好差評”熱線等傾聽收集企業和民眾意見建議,及時解決突出問題。
  河北省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方案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明確責任單位、進度安排和工作措施等,於2020年11月10日前將具體工作方案及主管領導、聯繫人報送河北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

解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35號)要求,加快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工作,有效解決企業和民眾異地辦事“多地跑”“折返跑”問題,切實提高政務服務水平和人民民眾獲得感,2020年10月26日,河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河北省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工作方案》 (以下簡稱《工作方案》)。
  一、起草背景
  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是轉變政府職能、提升政務服務能力的重要途徑,是暢通國民經濟循環、促進要素自由流動的重要支撐,對於提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不斷深化政務服務改革,推進“跨省通辦”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相關工作要求,聚焦企業和民眾異地辦事面臨的“多地跑”、“折返跑”等堵點難點問題,河北省政務服務辦會同省有關部門,認真學習《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的指導意見》等相關檔案,深入了解國家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的總體要求、工作目標、主要任務及時間節點等,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經河北省政府同意後,以河北省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實施。
  二、主要內容
  《工作方案》共分5部分。
  (一)總體要求。明確了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聚焦企業和民眾異地辦事“多地跑”、“折返跑”等堵點難點問題,以打破地域阻隔和部門壁壘,打通業務鏈條和數據共享為抓手,推動企業和民眾異地辦事“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地辦”,有效激發市場活力和創造力,為河北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動力。
  (二)工作目標。“跨省通辦”清單事項細分為三個階段完成,分別為2020年底,第一批(58項)事項、2021年6月底,第二批(35項)事項;2021年底前,國家任務全部完成。同時,推動一批高頻政務服務事項實現“省內通辦”和京津冀“跨區域通辦”。
  (三)業務模式。確定了實現政務服務“跨省通辦”主要有“全程網辦”“異地代收代辦”“多地聯辦”三種業務模式,並提出了採用每種業務模式需要達到的具體要求,要進行系統改造、流程最佳化、信息共享等。
  (四)主要任務。為加快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政策落地,結合我省實際,確定了梳理完善通辦事項清單、統一業務規則和標準、推動“跨省通辦”事項落地實施、強化技術支撐等四項主要任務。同時,將工作任務細化為梳理“跨省通辦”“省內通辦”“跨區域通辦”三張清單;最佳化調整業務規則,推進“五級四同”;加強支撐系統建設,做好系統對接,設立“跨省通辦”專窗;推進電子證照、電子檔案套用,強化數據共享支撐等,並針對每項任務提出了具體工作舉措和實現路徑,明確了牽頭部門、責任主體和完成時限。根據“跨省通辦”事項業務模式需求,
   (五)保障措施。從加強組織領導、制度建設、督導通報、宣傳推廣等四個方面明確了保障措施。
  三、出台意義
  “跨省通辦”是國務院大力推行“放管服”改革的重要舉措之一,根本核心就是通過建立一系列的清單化管理制度,將國內企業民眾最需要的高頻服務事項進行梳理,實現跨區域、跨環節、跨地域的通聯模式,最大限度滿足各類市場主體和廣大人民民眾異地辦事的需求。省政府辦公廳出台《工作方案》,為有效服務人口流動、生產要素自由流動和產業鏈高效協同,打破地域阻隔和部門壁壘,打通業務鏈條和數據共享堵點,不斷激發市場活力和創造力,為河北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動力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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