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務服務“跨省通辦”實施方案

《河南省政務服務“跨省通辦”實施方案》已經河南省政府同意,現印發,請認真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政務服務“跨省通辦”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1年7月31日
  • 實施時間:2021年7月31日
  • 發布單位: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35號)精神,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打造優質便捷高效的“跨省通辦”服務,最大限度利企便民,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企業(包括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下同)和民眾異地辦事需求為導向,依託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聚焦保障改善民生、促進就業創業和便利企業跨地區生產經營,創新政務服務供給模式,從高頻政務服務事項入手,持續推進“跨省通辦”,實現企業和民眾異地辦事“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地辦”。
  2021年年底前,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並結合我省工作試點情況,確保75項全國高頻政務服務事項實現“跨省通辦”,持續最佳化已實現“跨省通辦”的政務服務事項。積極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與鄰邊接壤、勞動力集中輸入輸出、東西部協作地區之間實現“跨省通辦”。
  2021年以後,其餘8項全國高頻政務服務事項逐步實現“跨省通辦”,推動我省政務服務“跨省通辦”工作全面開展,服務更加成熟、精準,有效支撐區域協調發展和跨省業務協同辦理,切實滿足企業和民眾異地辦事需求。
二、重點任務
  (一)梳理通辦事項清單。
  1.落實全國“跨省通辦”事項清單。各有關部門要對照《全國高頻政務服務“跨省通辦”事項清單》,主動與國家部委對接,逐項明確本部門負責事項的業務模式、實現路徑和完成時限,並快速推動落地實施。省公安廳、民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商務廳、醫保局等部門要梳理可提前實現“跨省通辦”的政務服務事項清單,積極向國家部委爭取“跨省通辦”改革試點,力爭提前實現部分事項“跨省通辦”。
  2.編制我省“跨省通辦”特色事項清單。各有關部門要深入調研企業和民眾跨省辦事需求,按年度梳理匯總本系統省、市、縣三級可以實現“跨省通辦”的事項,填寫本部門“跨省通辦”特色事項清單,並於2021年8月20日前報省大數據局審核。審核通過後,由省大數據局統一向社會公布並組織實施。鼓勵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將本行業企事業單位承擔的公共服務事項納入“跨省通辦”範圍。鼓勵各地先行先試,探索推進本地有需要且有條件開展的“跨省通辦”特色事項。
  (二)統一通辦業務規則和標準。按照“應減盡減”的原則,大力推動“跨省通辦”事項減時間、減環節、減材料、減跑動,提升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程度。“跨省通辦”事項要與省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一致,對未納入省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的“跨省通辦”事項,各有關部門要按照“三級三十二同”要求,進一步細化完善事項辦理要素標準,統一受理條件、申請表單、申報材料、辦理流程、辦理結果、收費標準等,編制辦事指南和業務操作規程,實現同一事項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並逐步推動“跨省通辦”區域形成統一的辦事材料清單、辦理要件和文書格式。
  (三)最佳化通辦業務模式。
  1.深化“全程網辦”。各有關部門要持續提升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理深度。除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現場辦理的事項外,要按照“應上盡上”原則,將政務服務事項全部納入河南政務服務網,提供申請受理、審查決定、頒證送達等全流程網上服務;對存在認證、簽名、領證等環節的事項,採取電子認證、電子簽名、郵件寄遞等方式解決。政府部門核發的證照批文可以通過數據共享查詢、核驗的,不再要求申請人到現場核驗原件。
  2.拓展“異地代收代辦”。對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現場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在不改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原有辦理事權的基礎上,通過“收受分離”模式,打破屬地管理限制,申請人可在政務服務大廳設定的“跨省通辦”服務視窗提交申請材料,視窗收件後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身份核驗,通過郵件寄遞至業務屬地部門完成辦理,業務屬地部門寄遞紙質結果或網路送達辦理結果。建立健全“異地代收代辦”工作機制,明確收件地和辦理地在收件受理、協調聯動、問題處理、監督管理、責任追溯等方面的職責職權。支持各地進一步最佳化“異地受理、無差別辦理”服務。
  3.探索“多地聯辦”。對需要多地現場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要改革現有業務規則,整合多地辦理流程,改由一地受理申請,相關地方、部門內部協同,申請材料和檔案材料通過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共享,實現一地完成辦理。建立“多地聯辦”工作機制,明確辦理流程和責任。
  4.推動“自助通辦”。聚焦市場監管、社保、醫保、衛生健康等重點領域可實現自助辦理的民生類、證明類、公共服務類政務服務事項,依託各級政務服務大廳自助服務終端,推動實現政務服務“自助通辦”,持續提升自助辦理事項比例。
  (四)推進點對點通辦。省教育廳、公安廳、民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衛生健康委、醫保局等部門要聚焦我省外出人員旅居養老、婚姻生育、就業創業、醫療社保、子女入學等服務需求,主動與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對接,探索開展點對點“跨省通辦”。鼓勵各地自主開展與鄰邊接壤、勞動力集中輸入輸出、東西部協作地區的點對點“跨省通辦”,率先推動一批通辦事項落地。
  (五)深化“全豫通辦”。鞏固“全豫通辦”改革成果,推動各部門業務辦理系統接入省統一受理平台,將更多辦事頻率高、民眾獲得感強的事項納入“全豫通辦”事項清單。加強“全豫通辦”服務視窗能力建設,選擇鄭州、開封、新鄉、焦作、許昌市和洛陽、平頂山、三門峽市、濟源示範區分別組團進行試點,完善“全豫通辦”異地收件、業務流轉、問題處理、遠程協助等線上線下融合辦理機制,分批將“跨省通辦”事項納入“全豫通辦”範圍。
  、保障措施
  (一)設定“跨省通辦”服務視窗。縣級以上政務服務大廳要設定“跨省通辦”服務視窗(有條件的地方可以設定“跨省通辦”服務專區),配備專門設備和專職人員,提供諮詢輔導、材料接收、結果反饋等服務,在大廳醒目位置公布“跨省通辦”事項清單、諮詢電話、辦事指南等信息,提供便捷的物流和支付渠道,有針對性地為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提供便利化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將“跨省通辦”業務延伸到鄉鎮(街道)、村(社區)和園區。加強視窗人員業務培訓,不斷提升“跨省通辦”服務能力和水平。
  (二)建設“跨省通辦”套用管理系統。依託河南政務服務網建設全省統一的“跨省通辦”套用管理系統,為線上線下“跨省通辦”全面落地提供有力支撐。在河南政務服務網及其移動端開設“跨省通辦”服務專區,作為我省“跨省通辦”服務總入口,提供通辦事項展示和網上申報、服務搜尋、精準推送、辦件查詢、諮詢投訴建議、“好差評”等功能。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加快推動河南政務服務網與國家相關部委垂直業務系統互聯互通、協同辦理,依託跨區域查詢、線上核驗等服務提升辦理效率。
  (三)強化“跨省通辦”數據共享。建立數據共享協調機制,明確各環節操作規程,滿足“跨省通辦”數據需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跨省通辦”事項,梳理形成數據共享需求清單。數據管理部門要按照“應享盡享”原則,及時、準確通過省數據共享交換平台提供數據共享服務。數據使用部門要按照相關規定,確保數據規範、安全使用。根據“跨省通辦”工作需要,將更多直接關係企業和民眾辦事、套用頻次高的數據納入共享範圍,加強統一身份認證、電子證照、電子印章等資料庫建設,不斷提升大數據支撐能力。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政務服務“跨省通辦”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強化人員配置和經費保障。省大數據局負責統籌推進全省政務服務“跨省通辦”工作,組織編制“跨省通辦”事項清單,建立工作檯賬,明確責任單位,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同配合,加快建立本行業、本系統政務服務“跨省通辦”業務模式,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加大政策、業務、系統、數據支持力度。各地要切實履行屬地責任,加快推動政務服務“跨省通辦”。
  (二)加強法治保障。聚焦政務服務“跨省通辦”流程再造,及時清理和修訂與政務服務“跨省通辦”業務模式不相適應的法規、規章和行政規範性檔案,完善相關配套政策和規則標準。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針對“跨省通辦”業務可能遇到的新問題、新情況,加強研判,及時調整完善監管措施,依法依規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三)加強督促指導。省大數據局要加強對各地、各有關部門的跟蹤督促和業務指導,及時最佳化調整相關政策措施。對改革措施不到位、工作落實不到位、企業和民眾反映問題突出的地方和部門,要依法依規提請有關部門嚴肅處理。要同步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的“好差評”工作,完善評價規則,加強評價結果運用,提升政務服務質量。
  (四)加強宣傳引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利用網站及政務新媒體,做好政策匯聚、宣傳解讀、服務推廣、精準推送等工作,及時公開政務服務“跨省通辦”工作進展及成效。要廣泛收集、認真聽取企業和民眾意見建議,及時解決突出問題。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明確進度安排和工作措施等,認真抓好工作落實。

政策解讀

河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河南省政務服務“跨省通辦”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現就《實施方案》的出台背景、工作目標、重點任務和服務支撐解讀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0年9月24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35號),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根據本意見抓緊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明確責任單位和進度安排,加強銜接配合,認真抓好落實。為深入貫徹落實國辦發〔2020〕35號檔案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最佳化營商環境,有效解決企業和民眾異地辦事“多地跑”、“折返跑”問題,打造優質便捷高效的“跨省通辦”服務,省大數據局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學習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京津冀等先進地區典型經驗,針對企業和民眾異地辦理的高頻事項,採用問卷調查等形式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廣泛徵求各方意見,研究起草了《實施方案》。
  二、工作目標
  2021年全國高頻政務服務事項基本實現“跨省通辦”,我省更多事項納入通辦範圍。2021年之後,我省“跨省通辦”全面開展,通辦服務更加成熟、精準,有效支撐區域一體化發展和跨省業務協同,切實滿足企業和民眾異地辦事需求。
  三、重點任務
  (一)梳理通辦事項清單
  主動對接國家有關部委,落實全國“跨省通辦”事項清單;深入調研企業和民眾跨省辦事需求,編制河南“跨省通辦”特色事項清單。
  (二)統一通辦業務規則和標準
  按照“三級三十二同”要求,進一步細化、完善事項辦理要素標準,編制辦事指南和業務操作規程。
  (三)最佳化通辦業務模式
  通過深化“全程網辦”、拓展“異地代收代辦”、探索“多地聯辦”、推動“自助通辦”,最佳化政務服務“跨省通辦”業務模式。
  (四)推進點對點通辦
  聚焦河南外出人員旅居養老、婚姻生育、就業創業、醫療社保、子女入學等服務需求,探索開展點對點“跨省通辦”。鼓勵、支持各省轄市、省直管縣自主開展點對點“跨省通辦”。
  (五)深化“全豫通辦”
  鞏固“全豫通辦”改革成果,持續推進各部門業務辦理系統接入省統一受理平台,深化“全豫通辦”異地收件、業務流轉、問題處理、遠程協助等線上線下融合辦理機制,分批將“跨省通辦”事項納入“全豫通辦”範疇。
  四、保障措施
  (一)設定“跨省通辦”服務視窗
  縣級以上政務服務大廳設定“跨省通辦”服務視窗,有條件的可以設定“跨省通辦”服務專區,配備相應的設備和專職人員,加強視窗人員“跨省通辦”業務培訓,提高“跨省通辦”服務能力和水平。
  (二)提升“跨省通辦”系統支撐能力
  在河南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及其移動端開設“跨省通辦”服務專區,作為河南“跨省通辦”服務總入口。依託河南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統一受理系統,為線上線下“跨省通辦”全面落地提供有力支撐。
  (三)強化“跨省通辦”數據共享
  梳理數據共享需求,及時、準確通過河南省數據共享交換平台提供交換數據服務,確保數據規範、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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