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轄區內地震災情信息上報、收集,並向同級政府和上級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報告震情、災情及其它相關情況,參與轄區的抗震救災及救援工作。參與編制地震災區恢復重建規劃工作和恢復震後轄區內社會公共保障功能。向同級政府提出對臨近地震災區的救援工作方案。
負責轄區內地震災情信息上報、收集,並向同級政府和上級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報告震情、災情及其它相關情況,參與轄區的抗震救災及救援工作。參與編制地震災區恢復重建規劃工作和恢復震後轄區內社會公共保障功能。向同級政府提出對臨近地震災區的救援工作方案。
市、區)地震工作機構隸屬當地政府管理,接受上級地震工作主管部門業務指導的原則,參照《中國地震局關於印發(河北省地震局職能配置、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方案)的通知》(中震發人107號)的要求,河北省縣(市、區)地震工作機構職責明確...
《關於印發河北縣(市、區)地震工作機構職責的通知》是河北省地震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05日。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地震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為加強我省縣(市、區)防震減災工作,明確職責和任務,全面落實好《中華...
、《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辦法》等國家及河北省相關法律法規、有關規定,遵循縣(市、區)地震工作機構隸屬當地政府管理,接受上級地震工作主管部門業務指導的原則,參照《中國地震局關於印發(河北省地震局職能配置、機構...
《關於印發<河北省地震應急工作檢查管理辦法>的通知》是河北省地震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1年11月29日。檔案發布 各設區市及擴權縣人民政府,省直有關部門:我省是一個震災嚴重的省份,做好地震應急工作尤為重要,對於全面貫徹落實...
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建立區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指揮、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分工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應急工作機制,實行領導、部門責任制。簡介 名稱:河北區地震應急預案 接收單位:各街道辦事處,各委、辦、局、公司,各直屬...
發布部門:河北省政府 發布日期:2005年12月 實施日期:2005年12月 (地方法規)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使地震應急工作能夠協調、有序和高效地進行,提高快速反應能力,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減輕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維護社會穩定。1....
地震監測預報 第九條 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門根據全國地震監測台網總體規劃和本行政區域地震監測預報實際情況,制定省級地震監測台網規劃,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門根據省級地震監測台網規劃...
地震工作主管部門依法承擔著防震減災的重要職能。市縣地震工作主管部門是防震減災工作面向社會最直接、最有效的力量,是發揮政府職能、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重要基礎。近年來,市縣防震減災工作取得長足發展,基礎性地位不斷得到鞏固,作為...
第三條 防震減災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禦與救助相結合的方針。第四條 省和設區的市地震主管部門為防震減災行政主管部門。縣級地震主管部門或者機構為縣級人民政府防震減災主管部門。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共同做...
唐山市地震局(以下稱市地震局)是唐山市人民政府主管防震減災工作的職能部門,市政府直屬正縣級事業機構。其主管的防震減災業務接受河北省地震局(以下簡稱省地震局)領導。中文名 唐山市地震局 類別 地震監測局 主管單位 唐山市人民政府 ...
地震安全性評價工程範圍的分類標準由省人民政府組織制定,並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及時予以修訂和公布。第六條 依法應當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的建設工程由省或者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標準確定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級別。建設單位...
第十九條承擔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的單位,不按資質級別及規定的範圍進行評價的,由設區的市以上防震減災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停止評價工作,原評價無效,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一倍至五倍的罰款。
(六)管理全國地震監測預報工作;制定全國地震監測預報方案並組織實施;提出全國地震趨勢預報意見,確定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報國務院批准後組織實施。(七)承擔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的辦事機構職責;對地震震情和災情進行速報;組織地震災害...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河北省救災應急預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救災工作是各級政府的重要職責和長期任務。為了減輕災害損失,各級政府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救災應急預案。各...
第二十五條 在河北省內工作、學習、生活的港澳同胞、台灣同胞和海外華人華僑及外國人申請成為防震減災志願者的,由志願服務組織會同有關部門按相關規定辦理。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由團省委和省地震局根據情勢變更及時修訂。第二十七條 本...
2 組織機構及職責 2.1 市抗震救災指揮部 地震災害發生後,經市政府批准,啟動衡水市抗震救災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抗震救災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協調全市地震應急工作,支持災區縣市區政府抗震救災工作。
第四條 地震法制工作應當遵循法定許可權和程式。第五條各級地震工作部門應當加強立法研究和防震減災法律制度實施後評估,提升法制工作水平。第二章 立 法 第六條 中國地震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地震局以及較大市地震工作部門應當根據經濟...
(五)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地震緊急救援工作體系。參與地震應急、救援技術和裝備的研究與開發;在有條件的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會同有關部門組建和培訓省地震緊急救援隊伍;協助市(州、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建立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的...
(九)承擔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和市政府防震減災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縣(市)、區防震減災工作。(十)承辦河北省地震局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石家莊市地震局設4個內設機構:辦公室 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