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城鄉融合發展綜合試點方案

《河北省城鄉融合發展綜合試點方案》是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23年1月11日發布的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城鄉融合發展綜合試點方案
  • 頒布時間:2023年1月11日
  • 發布單位:省政府辦公廳
  • 發文字號:冀政辦字〔2023〕4號
方案信息,方案內容,方案解讀,

方案信息

名  稱: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北省城鄉融合發展綜合試點方案的通知
發布機構:
省政府辦公廳
發文字號:
冀政辦字〔2023〕4號
發布日期:
2023年01月11日
有 效 性:
有效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方案內容

河北省城鄉融合發展綜合試點方案
  為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工作部署,加快全國新型城鎮化與城鄉統籌示範區建設,探索河北城鄉融合發展新路徑,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河北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第十次黨代會和十屆二次、三次全會工作部署,堅持城鄉融合發展方向,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堅持規劃引領、分層推進、以點帶面、久久為功,以縮小城鄉發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促進共同富裕為目標,以協調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和新型城鎮化戰略為抓手,以促進城鄉生產要素雙向自由流動和公共資源合理配置為關鍵,選擇部分縣(市)先行試點,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破除體制機制制約,補齊城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短板,探索建立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為全省提供可複製可推廣的典型經驗。
  (二)試點原則。
  堅持依法有序。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充分尊重農民意願,堅守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的底線,守住生態保護紅線和鄉村文化根脈,有序推進各項改革舉措在試點範圍內開展。
  堅持因地制宜。充分發揮試點縣(市)資源稟賦和人文特色優勢,立足各地城鄉發展基礎,合理確定改革事項和建設重點,穩妥有序推進各項試點任務,探索符合實際、各具特色的發展路徑和模式。
  堅持探索創新。強化試點縣(市)主體責任意識和主觀能動性,解放思想、奮發進取、銳意創新、敢闖敢試,大力探索推進體制機制破舊立新,確保改革取得實質性成效。在守住底線的前提下,寬容改革探索中出現的失誤。
  堅持以點帶面。加強指導督促和監測評估,及時總結試點縣(市)經驗,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待條件成熟時上升為全省性制度安排和政策設計,釋放改革效應。
  (三)主要目標。到2025年,試點縣(市)引領示範帶動效應初步顯現,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進一步完善,城鄉生產要素雙向自由流動的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發展機制初步建立,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明顯提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機制基本健全,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增幅高於全省平均水平,城鄉發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明顯縮小,探索出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典型經驗和體制機制改革措施。
  二、試點範圍
  按照優先選擇承擔國家試點示範任務,改革意願強烈、積極主動性高,新型城鎮化和城鄉融合發展工作經驗做法受到省級以上部門肯定推廣,縣域經濟總量較大、政府財力較強,縣城規模較大、建設水平較高、補短板強弱項工作成效顯著的縣(市)的原則,每個市(含定州、辛集市)選擇1個縣(市)開展城鄉融合發展綜合試點,全省共確定13個試點縣(市)。
  三、改革任務
  借鑑國家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改革經驗,結合我省實際,實施9項改革試點任務,每項任務安排3-5個試點縣(市)重點推進,每個試點縣(市)在全面探索的基礎上重點實施3項任務。
  (一)建立城鄉有序流動的人口遷徙制度。
  1.健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實現城鎮教育、就業創業、醫療衛生等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指導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等省有關部門)
  2.探索人才加入鄉村制度,制定農村地區具體落戶政策,允許原籍農村的高校畢業生、返鄉創業人員和鄉村振興急需人才等重點群體在農村落戶,暢通城鄉雙向落戶通道。(指導單位:省公安廳)
  (二)建立農民農村財產權益自願有償轉讓退出制度。
  1.深化承包地改革,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穩妥開展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三十年試點,賦予農民更加充分的財產權益。支持各類市場經營主體通過流轉取得承包地經營權,健全農戶土地承包權依法自願有償退出機制,完善工商企業等社會資本租賃農地審查審核和風險防範制度。(指導單位:省農業農村廳)
  2.探索閒置宅基地盤活利用機制,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採取自營、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農村閒置宅基地及農房,鼓勵進城落戶農民依法自願有償轉讓宅基地使用權,允許其依法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指導單位:省農業農村廳)
  3.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鼓勵財政資金形成的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折股量化到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探索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股權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以外的管理、技術人員開放機制和有效形式。(指導單位:省農業農村廳)
  (三)穩妥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深化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工作,落實國家深化試點工作的意見要求,盤活使用空閒、廢棄和低效利用的存量集體建設用地,按照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地塊用途、開發建設強度等空間管控要求入市。(指導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
  (四)完善農村產權抵押擔保權能。
  1.完善農村產權價值評估機制,探索形成農村產權價值評估標準和市場可比價格體系。(指導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供銷社)
  2.開展農村產權抵押擔保融資,建立健全全省統一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全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鼓勵金融機構創新農村產權抵押貸款產品,探索形成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集體林權、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集體資產收益權等抵押融資機制。(指導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和草原局、省供銷社、人行石家莊中心支行、河北銀保監局)
  3.探索建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破解生態產品“度量難”“交易難”“變現難”“抵押難”等難題。(指導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五)建立人才和科技服務鄉村機制。
  1.完善優秀人才入鄉激勵引導機制,對鄉村振興有突出貢獻的人才,經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代表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同意可以授予“名譽村民”,依法依規享有集體資產收益分配等權益。(指導單位:省農業農村廳)
  2.完善科技人員入鄉兼職兼薪、離崗創業機制,鼓勵科技人員以技術、資金、信息入股或提供增值服務等形式服務鄉村、合理取酬。(指導單位: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3.打造科技成果轉化高質量平台載體,推進線上線下科技成果交易。(指導單位:省科技廳)
  (六)建立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發展體制機制。建立城鄉基礎設施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護機制,明確各類規劃建設管護主體、責任、標準,保障城鄉基礎設施有序銜接。到2025年,實現鄉鎮通三級及以上公路,具備條件的自然村通硬化路、較大行政村通雙車道公路,城市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和城鄉生活垃圾收集處理設施“廠網一體化”。(指導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等省有關部門)
  (七)建立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發展體制機制。
  1.健全城鄉教育資源均衡配置機制,最佳化區域教育資源配置,建立鄉村教師補充機制,結合實際需要探索通過深化事業單位改革、挖潛創新等方式推動事業編制資源向基礎教育領域傾斜,引導優秀校長和骨幹教師向農村學校、幼稚園、薄弱學校流動,加快推進城鄉教育聯合體建設。到2025年,每個鄉鎮建成1所公辦中心幼稚園,農村學前教育保障條件和義務教育條件達到全省縣域領先水平,鄉村教師配備不足問題得到有效解決。(指導單位:省教育廳、省委編辦)
  2.建立健全城鄉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增強縣級醫院綜合能力,通過專科聯盟、遠程醫療等方式,推動優質醫療資源下沉,建立鄉村醫務人員補充機制。(指導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醫療保障局)
  3.提升養老服務能力,打造銜接互通、功能互補的農村養老服務體系。到2025年,實現以縣級養老服務指導中心為中樞、鄉(鎮)區域養老服務中心為支撐、農村互助養老設施為基礎的縣鄉村三級養老服務網路全覆蓋。(指導單位:省民政廳)
  4.推進城鄉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一體建設,積極拓展新型公共文化空間。到2025年,縣級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達到國家建設標準,鄉鎮綜合文化站全部達到二級站及以上標準,村(社區)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全部達到“五個一”標準。(指導單位:省文化和旅遊廳)
  5.加強村級綜合服務站建設,實現公共教育、勞動就業、社會保險、醫療衛生、養老服務、社會服務等高頻政務服務事項下沉辦理,推動供銷、金融、郵政等便民服務入駐辦理。(指導單位: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
  (八)健全農民持續增收體制機制。
  1.健全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機制,強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功能作用,發展壯大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到2025年,村集體經濟收入10萬元以上村占比達到80%以上。(指導單位:省農業農村廳)
  2.健全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機制,培育農業產業化聯合體,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質量提升,加強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民利益聯結,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到2025年,每個試點縣(市)建成8個以上農業產業化聯合體,其中30%以上達到省級示範聯合體標準。(指導單位:省農業農村廳)
  3.建立農民就業服務保障機制,統籌城鄉就業政策體系,健全城鄉統一的職業技能培訓體系,聚焦勞動力市場需求、農民工能力短板、就業創業領域特點等提供針對性的指導,加大高素質農民培訓力度,提高農民工就業創業能力和職業素質。(指導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農業農村廳)
  (九)提升城鄉產業協同發展平台能級。
  1.增強園區聚集發展能力,全面提升經濟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農業科技園區和農業產業園區招商引資能力、產業轉型能力、科技創新能力、投融資能力,做大做強主導產業,開發區營業收入年均增長10%以上。(指導單位:省商務廳、省科技廳、省農業農村廳)
  2.推進特色小鎮規範健康發展,鼓勵試點縣(市)培育創建產業特而強、功能聚而合、形態小而美、機制新而活的特色小鎮。(指導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四、支持政策
  (一)加大改革授權。試點縣(市)根據實際承接能力,提出放權需求,經充分評估論證,適時下放省級、市級審批許可權。向國家層面爭取的相關試點任務和省級擬開展的試點事項,優先安排在我省城鄉融合發展綜合試點縣(市)開展。〔責任單位: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政府、省有關部門〕
  (二)強化用地保障。省、市對試點縣(市)新增建設用地指標給予傾斜支持,省自然資源廳建立國有建設用地審批綠色通道,各設區的市建立農用地轉用審批綠色通道,試點縣(市)申報事項即報即辦,快審快批。支持試點縣(市)園區擴區調區,優先保障園區用地需求。(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商務廳)
  (三)強化資金保障。省有關單位統籌利用城鎮化(含城市更新改造)、農業、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服務業、技術改造等)、商務、科技、教育、醫療衛生、養老、文化、交通、水利、環保等中央預算內和省級專項資金,以及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銀行貸款等,向試點縣(市)傾斜,鼓勵省級引導基金與市縣政府引導基金,按市場化原則互相參股,形成出資合力。加大試點縣(市)上市企業培育力度,在做好金融風險防範的前提下,支持試點縣(市)投融資平台等企業合理融資需求,發行企業債、公司債、金融債、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石家莊中心支行、河北銀保監局、河北證監局、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科技廳等省有關部門)
  (四)強化項目支撐。支持試點縣(市)加強縣城、小城鎮、鄉村建設,圍繞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產業培育、生態環境等領域謀劃建設城鄉融合發展項目,在產業布局和項目招商上給予重點支持。建立省市重點項目申報、排污權指標和能耗指標申請、專項資金申報和貸款申請“直通車”制度,試點縣(市)在上報設區市的同時,可直接報省有關部門和金融機構。(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人行石家莊中心支行、河北銀保監局)
  五、組織實施
  (一)建立工作機制。省新型城鎮化工作暨城鄉融合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統籌協調,省有關部門和各市政府加強工作指導,強化政策支持,落實保障措施。各試點縣(市)要成立工作專班,由黨政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聚焦重點改革任務制定試點方案,統籌推進試點工作。試點方案經各市政府審核後,報省新型城鎮化工作暨城鄉融合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二)實施清單化管理。省有關部門和各市要細化明確對試點縣(市)授權事項、支持政策,省新型城鎮化工作暨城鄉融合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建立省有關部門和試點縣(市)任務台賬,明確時間進度要求,定期督辦、限時交賬。
  (三)加強監測評估。省新型城鎮化工作暨城鄉融合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建立試點工作督導調度機制,定期監測評估試點進展情況,每年對試點成效開展評估,成熟經驗逐步推廣,發現存在問題,提出推進意見建議,試點情況作為評價各市縣新型城鎮化和城鄉融合發展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據。

方案解讀

《河北省城鄉融合發展綜合試點方案》(以下簡稱《試點方案》)於2023年1月10日由省政府印發,現就相關內容進行如下解讀:
  1.《試點方案》出台有什麼意義?
  隨著《試點方案》的推進落實,我省將穩妥有序實施城鄉融合發展綜合試點,各試點縣(市)的引領示範帶動效應會逐步顯現,探索出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典型經驗和體制機制改革措施,為加快推動城鄉融合發展,為全省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2.《試點方案》提出了哪些目標?
  《試點方案》堅持目標導向,提出了建立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發展體制機制、建立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發展體制機制、健全農民持續增收體制機制、提升城鄉產業協同發展平台能級等方面主要目標。比如說,到2025年,實現城市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和城鄉生活垃圾收集處理設施“廠網一體化,每個鄉鎮建成1所公辦中心幼稚園,鄉鎮綜合文化站全部達到二級站及以上標準,村集體經濟收入10萬元以上村占比達到80%以上。
  3.試點縣(市)選擇原則有哪些?
  在試點選擇過程中,重點把握以下原則:優先選擇承擔過國家相關領域試點示範任務,改革意願強烈、積極主動性高,新型城鎮化和城鄉融合發展工作典型經驗做法受到省級以上部門肯定推廣,縣域經濟總量較大、政府財力較強,縣城規模較大、建設水平較高、補短板強弱項工作成效顯著的縣(市)。
  4.《試點方案》借鑑了哪些經驗做法?
  《試點方案》參照國家試驗區改革任務,提出九個方面23項改革任務。同時,借鑑了江西、浙江、四川、海南等地經驗做法,將先進省市行之有效的創新農村金融產品、農村產權價值評估、“名譽村民”、財政涉農資金折股量化、加大改革授權等創新舉措納入《試點方案》。
  5.《試點方案》有哪些創新舉措?
  立足河北實際,結合省有關部門意見建議和市縣訴求,提出了完善社會資本租賃農地審查審核制度、建立健全全省統一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生活垃圾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廠網一體化”、事業編制資源向基礎教育領域傾斜等具有我省特點的創新舉措,確保方案可落地,具有可操作性。
  6.《試點方案》明確了哪些政策支持?
  《試點方案》從改革授權、用地和資金保障、項目支撐等四個方面提出支持政策,建立項目、專項資金申報“直通車”制度,加大對試點縣(市)支持力度。
  7.如何做好《試點方案》的貫徹落實?
  加快推動城鄉融合發展,是推動高質量發展、構建中國式現代化河北場景的必然要求,是實施擴大內需戰略、激發經濟發展新活力的必然要求,是打造新型城鄉關係、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必然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深刻認識推進城鄉融合發展的重要意義,堅持系統席位,強化問題導向,用於改革創新,穩妥有序實施城鄉融合發展綜合試點。《試點方案》在抓落實方面提出三點要求。
  一是建立工作機制。省新型城鎮化工作暨城鄉融合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統籌協調,省有關部門和各市政府加強工作指導,強化政策支持,落實保障措施。各試點縣(市)要成立工作專班,由黨政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聚焦重點改革任務制定試點方案,統籌推進試點工作。試點方案經各市政府審核後,報省新型城鎮化工作暨城鄉融合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二是實施清單化管理。省有關部門和各市要細化明確對試點縣(市)授權事項、支持政策,省新型城鎮化工作暨城鄉融合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建立省有關部門和試點縣(市)任務台賬,明確時間進度要求,定期督辦、限時交賬。
  三是加強監測評估。省新型城鎮化工作暨城鄉融合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建立試點工作督導調度機制,定期監測評估試點進展情況,每年對試點成效開展評估,成熟經驗逐步推廣,發現存在問題,提出推進意見建議,試點情況作為評價各市縣新型城鎮化和城鄉融合發展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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