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路養路費管理和使用辦法

《河北省公路養路費管理和使用辦法》是河北省交通運輸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10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公路養路費管理和使用辦法
  • 發布文號:冀財工字(1996)第22號
  • 發布日期:2009年06月10日
  • 發布機構:河北省交通運輸廳
檔案全文
為加強公路養路費(以下簡稱養路費)的徵收、使用管理,提高養路資金使用效益,加快我省公路事業發展,促進經濟建設,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公路養路費是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按照“以路養路、專款專用”的原則,向有車單位和個人徵收的用於公路養護、修理、技術改造、改善、改建、建設和管理的專項事業費。
第二條 養路費徵收標準由省財政廳、省物價局擬定方案,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執行。養路費的徵收和減免必須嚴格按照《河北省公路養路費徵收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任何單位和個人均無權擅自決定減免。
第三條 養路費的徵收和使用,必須貫徹執行“收管用一體、統收統支、收支兩條線、嚴格核查和專款專用”原則,征稽部門要積極推行和運用先進科學手段,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加強稽查工作,切實做到應徵不漏。徵收的養路費要全部用於公路養護、技術改造、改善、改建、建設和管理,其他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平調、挪用、截留和坐支。??
第四條 養路費的使用,必須貫徹“全面規劃、協調發展、加強養護、積極改善、科學管理、提高質量、依法治路、保證暢通”的方針,本著乾支兼顧,以幹線公路為主,養護與建設兼顧,以養護為主的原則,統籌安排,統一管理。
第五條 養路費使用範圍規定如下:?ィㄒ唬┭?路工程費:包括公路小修保養費,大、中修工程費,水毀搶修及修復工程費,改建工程費,新建公路補助費、公路綠化費,道(渡)班房修建費,縣鄉公路補助費,工程測設費及設備購置費。?ィǘ?養路事業費:包括公路行政事業管理費,場(廠)建設費,科研及技術開發費,教育培訓費,路況及交通量情況調查費,生產辦公房屋建設費,職工宿舍建設費,路政管理費,大橋看守費。?ィㄈ?養路其他費:包括勞動保險費,非固定職工福利、獎勵、醫藥撫恤費,離退休人員費用等。
第六條 養路費安排使用比例:用於養護工程方面的費用比例,每年不低於養路費總支出的百分之八十。
第七條 養路費年度收、支計畫由省交通廳與省財政廳根據各市、地實際情況聯合編制下達,其中“養路事業費”、“養路其他費”支出計畫應按照國家行政事業單位執行的標準、規定製定。由各市、地和交通廳直屬單位負責實施。各市、地由分成結餘等形成的自有資金要按照有關使用規定安排使用,在報省交通廳審核備案同時,抄送當地財政部門。在計畫執行過程中,如實際與計畫有較大差距時,由省交通廳、財政廳負責調整年度計畫。
八條 關於公路新改建和大中修工程,經過論證後才能列入計畫、並按有關規定和要求,做好前期工作,完善設計檔案和工程概預算的編審,廣泛開展招標投標和概(預)算包幹辦法,合理組織施工,加強經濟核算,完工後及時辦理竣工驗收手續,並按批准的決算核銷支出。對公路小修保養和大中修工程也要積極推行承包責任制。
第九條 各征稽單位要加強收入解繳管理工作,每個單位只能開設1個養路費收入存款專戶,嚴禁多頭開戶。市地征稽單位每月分三次(10日、20日、30日)上解養路費,次月10日前將上月欠繳養路費繳到省交通廳。
第十條 各市、地交通局及交通廳直屬單位要按省下達的養路費年度計畫和工程項目,編制分季用款計畫,並於次月5日前將養路費收支快報和重點工程進度表(見附表一、二)報省交通廳,省交通廳匯總報送省財政廳審核後按進度撥款。
十一條 縣、鄉公路建設和養護要堅持“民辦公助”、“民工建勤”和“自修自養”的政策,其主要資金來源是徵收的拖拉機、機車及畜力車養路費。拖拉機、機車及畜力車養路費由省交通廳扣除按規定上繳部分後,按月全額返還市地交通局,由市、地按照《河北省預算外資金管理條例》和《河北省拖拉機養路費使用管理辦法》管理使用。
第十二條 各級交通部門及所屬單位要按照《會計法》等有關規定設立會計機構,充實會計人員,嚴格按照交通部公路養護財務會計制度及成本核算辦法,設立賬簿,進行會計核算,強化會計監督。
第十三條 加強和完善報表制度,每月終了後5日內,市、地要將收支計畫執行情況表報送省交通廳,每季度終了後15日內,市、地要報送季度報表(包括資金平衡表、收入計畫執行情況表、支出計畫執行情況表和行政管理費明細表)。年度終了後1個月內報送年度財務決算報表,上述各表中月報、季報於次6日內,年度決算於次20日內由省交通廳匯總報送省財政廳,其中年度決算需經省財政廳審核批准。
第十四條 各單位要加強專用基金的管理。各項專用資金一定要按照有關規定比例先提後用,需報往有關部門批准的要先報批後使用,並且要加強核算,嚴格手續,防止專用基金的超支。
第十五條 加強國有資產管理,保證國有資產保值和增值。各市、地交通局要嚴格按照《河北省公路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辦法》的要求制定適合本地情況的固定資產管理細則,加強固定資產的核算和管理。公路及其設施應納入固定資產管理,各單位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公路及其設施投資台賬。
第十六條 汽車養路費屬省級預算外資金,已納入省財政廳預算外資金進行管理。市、地財政部門要加強轄區的拖拉機、機車、畜力車養路費收支的監督和檢查,確保專款專用。
第十七條 省財政廳、交通廳將對養路費的管理和使用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對超出養路費使用範圍和標準及挪用於其他建設和開支的,一經查出,要嚴肅處理。對經濟犯罪行為,提交司法機關查處。
第十八條 原辦法廢止,本辦法自一九九六年一月一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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