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收違法所得,是指行政機關或司法機關依法將違法行為人取得的違法所得財物,運用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強制措施,對其違法所得財物的所有權予以強制性剝奪的處罰方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沒收違法所得
- 概述:沒收違法所得是行政處罰的種類
- 行政處罰種類:警告款罰沒收沒收非法財物
- 法律特徵:手段違法性
沒收違法所得,是指行政機關或司法機關依法將違法行為人取得的違法所得財物,運用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強制措施,對其違法所得財物的所有權予以強制性剝奪的處罰方式。
沒收違法所得,是指行政機關或司法機關依法將違法行為人取得的違法所得財物,運用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強制措施,對其違法所得財物的所有權予以強制性剝奪的處罰方式。...
沒收,即將個人的財、物等違法違規所得罰沒,收繳。更深層次的理解可分為1.刑罰的一種。即沒收財產。2.訴訟上的一種強制措施。如對罪犯用於犯罪活動的本人財物...
“特別沒收程式”,全稱“違法所得特別沒收程式”,它不以宣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為前提,如能證明某物屬犯罪收益,該物與其持有人的法律關係即被切斷,應對其...
未經依法批准,金融機構擅自變更股東、轉讓股權或者調整股權結構的,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30萬元...
為了對認定經營者壟斷行為違法所得和確定罰款提供指導,提高反壟斷執法透明度,增強經營者對反壟斷行政處罰的可預期性,根據《反壟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適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沒收程式若干問題的規定 法釋〔2017〕1號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適用...
第五條 律師有違法執業行為的,給予下列處罰:(一)警告;(二)沒收違法所得;(三)停止執業;(四)吊銷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有違法執業行為的,給予下列處罰:...
的管理公共事務的事業組織)對公民、法人或其它組織(以下簡稱當事人)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依法給予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和沒收非法財物等行政處罰所取得的資金和物資(...
三、增加一條,作為第五條:“經營者違反價格法第十四條的規定,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造成商品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
第九條 單位和個人有下列違反國家有關投資建設項目規定的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追回被截留、挪用、騙取的國家建設資金,沒收違法所得,核減或者停止...
(二)對認定有轉包、違法分包違法行為的施工單位,依據《建築法》第六十七條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責令其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工程契約價款...
一、第四條修改為:“經營者違反價格法第十四條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0萬元以上100...
第三十一條 司法行政機關對律師的違法行為給予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停止執業處罰的,由律師執業機構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區(縣)司法行政機關實施;...
沒收違法所得,是行政機關將行政違法行為人占有的,通過違法途徑和方法取得的財產收歸國有的制裁方法;沒收非法財物,是行政機關將行政違法行為人非法占有的財產和物品收...
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和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吊銷許可證、執照、拘留。處罰刑事處罰 刑事處罰是違反刑法,應當受到的刑法制裁。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
1.罰款。指行政主體強制違法者承擔一定金錢給付義務,要求違法者在一定期限內交納一定數量貨幣的處罰。2.沒收財物(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等)。是指行政主體依法...
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或者沒收非法財物拍賣的款項,必須全部上繳國庫,任何行政機關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變相私分;財政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處罰...
對無證開採、越界開採處以沒收違法所得行政處罰的 ,其違法所得數額應當按照銷售憑據確定,沒有銷售憑據的,按照決定行政處罰當時、當地的市場價格計算,不得扣除開採...
因為從兩機關各自處罰看,並不違反法律規定,但綜合分析,行為人的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是固定的、有限額的,一機關已處以沒收,另一機關再處沒收,行為人再次上繳的錢...
對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規定應當追繳其違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財產的,適用刑事訴訟法第五編第三章規定的程式,由人民檢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沒收違法所得的...
法律、行政法規對無照經營的處罰沒有明確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第十四條 明知屬於無照經營而為經營者...
第十九條 經營者違反本法第七條規定賄賂他人的,由監督檢查部門沒收違法所得,處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第二十條 經營者違反本...
明知屬於無照經營而為經營者提供經營場所,或者提供運輸、保管、倉儲等條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可以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