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發展鄉鎮企業獎勵試行辦法是一項由政府頒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發展鄉鎮企業獎勵試行辦法
- 發布日期:1994-04-14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江西省發展鄉鎮企業獎勵試行辦法是一項由政府頒布的檔案。
江西省發展鄉鎮企業獎勵試行辦法是一項由政府頒布的檔案。基本信息 【發布單位】81402 【發布文號】贛辦發[1994]6號 【發布日期】1994-04-14 【生效日期】1993-01-01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引言 中共江西省委...
第一條 為進一步深化企業改革,調整企業組織結構,最佳化生產要素組合,發揮群體優勢和綜合功能,提 高企業競爭能力和規模效益,推動鄉鎮企業集團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及 國家有關法規、政策,制定本暫行辦法。
《長春市人民政府關於促進鄉鎮企業發展的若干規定》是長春市1990年5月22日為了更好地貫徹“積極扶持、合理規劃、正確引導、加強管理”的方針而印發的地方法規。【發布單位】80705 【發布文號】長府發[1990]46號 【發布日期】1990-05-22...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一九八四年一號、四號檔案精神,加快我省鄉鎮企業的發展,特作如下規定:一、搞好現有企業的整頓,進一步完善經濟責任制 加快鄉鎮企業的發展,當務之急,是要抓緊現有企業的整頓,進一步完善經濟責任制,徹底改變吃“...
第五條市、縣、區、鎮政府每年根據財政收入狀況,在鄉鎮企業新增的稅收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資金作為鄉鎮企業發展基金。該項基金比例和使用由財政部門掌握,按照國家規定的有償使用的原則,有重點地用於先進鄉鎮企業、出口創匯型或高科技型...
三、多渠道、多途徑籌集鄉鎮企業發展基金 建立鄉鎮企業發展基金。可由以下幾個渠道籌措:一是企業稅後利潤按規定上繳鄉村主管部門用於再生產的部分;二是“七五”期間鄉鎮企業工商各稅年增長額度不少於一半的部分;三是有條件鄉村的公共...
《貴州省星火獎勵暫行辦法》在1989.02.24由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頒布。第一條 為了鼓勵在實施“星火計畫”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集體和個人,促進中小企業、鄉鎮企業和農村科技進步,根據《國家星火獎勵辦法》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
《貴州省鄉鎮企業徵收排污費暫行辦法》是一部貴州省政府相關部門於1988年05月11日發布並於發布當天正式實施的地方性法律法規。簡介 【發布單位】82202 【發布文號】黔府通[1988]67號 【發布日期】1988-05-11 【生效日期】1988-05-11...
"星火"獎勵制度是根據《國家星火獎勵辦法》設立的。為了促進中小企業、鄉鎮企業和廣大農村科技進步,振興地方經濟。"豐收"獎勵制度是根據農牧漁業部發布的《農牧漁業"豐收獎"獎勵辦法(試行)》確立的。適用對象以生產第一線直接從事推廣...
第一條為適應加快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的需要,促進鄉鎮企業發展,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對《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發展鄉鎮企業若干問題的規定》做補充規定。第二條本補充規定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鄉鎮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第三條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