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5月30日江西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1985年5月31日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徵收排污費暫行實施辦法補充規定
- 頒布時間:1985年05月31日
- 實施時間:1985年06月01日
- 頒布單位:江西省人大常委會
1985年5月30日江西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1985年5月31日頒布。
1985年5月30日江西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1985年5月31日頒布。鑒於國務院已對徵收排污費的管理辦法作出了新的規定,現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對《江西省徵收排污費暫行實施辦法》第十二條作出修改,...
1982年6月19日江西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批准的《江西省徵收排污費暫行實施辦法》和1985年5月30日江西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批准的《江西省徵收排污費暫行實施辦法補充規定》同時廢止。省內過去其他有關規定與本辦法相牴觸或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地方性法規(類別)
1982年6月19日江西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批准的《江西省徵收排污費暫行實施辦法》和1985年5月30日江西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批准的《江西省徵收排污費暫行實施辦法補充規定》同時廢止。省內過去其他有關規定與本辦法相...
1982年6月19日江西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批准的《江西省徵收排污費暫行實施辦法》和1985年5月30日江西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批准的《江西省徵收排污費暫行實施辦法補充規定》同時廢止。省內過去其他有關規定與本辦法相牴觸或不一致的,以本辦...
排污單位所排放的廢水、廢氣、廢渣中,同一排污口含有兩種以上有害物質時,應當按收費最高的一種計算。地區性排放標準增加的項目,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參照本辦法附表,規定徵收標準。第六條 對繳納排污費後仍未達到排放標準的排污單位,從開徵第三年起,每年提高徵收標準百分之五。排污單位經過治理和加強...
13、江西省徵收排污費暫行實施辦法補充規定(1985年5月30日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批准)14、江西省實行九年制義務教育條例(1986年1月29日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15、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
徵收排污費暫行辦法是於1982年2月5日國務院發布的行政法規,同年7月1日起施行。《辦法》規定了收費的對象,收費程式,收費標準,停收、減收和加倍收費的條件,排污費的列支,收費的管理和使用等,並附有排污費徵收標準。檔案內容 該辦法是於1982年7月1日起施行的。規定了收費的對象,收費程式,收費標準等內容。
陝西省《徵收排污費暫行辦法》的實施辦法在1982.11.12由陝西省人民政府頒布。為了貫徹執行國務院《徵收排污費暫行辦法》,現結合我省情況,作如下規定:一、徵收排污費工作,由排污單位所在地的行政公署、省轄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部門組織實施。二、各地監測站,要按照省環境保護監測站制定的污染源監測方法進行監測,作為...
(一)《浙江省徵收排污費暫行規定》(1982年6月7日浙江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1997年11月12日浙江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關於修改〈浙江省徵收排污費和罰款暫行規定〉的決定》修正)。(二)《杭州西湖風景名...
??第一條 為了保護環境,保障人民健康,促進企業、事業單位加強經營管理,節約和綜合利用資源,治理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國務院《徵收排污費暫行辦法》,結合本省具體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在我省範圍內的一切企業、事業和其他單位排放的污染物,凡超過國家頒發的《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1982年6月7日浙江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為了保護環境,保障人民健康,促進企業、事業單位加強經營管理,節約和綜合利用資源,治理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和國務院《徵收排污費暫行辦法》,結合本省具體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在我省範圍內的一切企業、...
河北省徵收排污費暫行辦法,使用18條實施細則,對徵收的責任單位、配合單位,徵收標準和範圍,徵收費用的使用方式、使用範圍,監督和審批單位進行了詳細的規定。【發布單位】河北省 【發布文號】冀政[1982]170號 【發布日期】1982-01-01 【生效日期】1982-01-01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河北...
本詞條缺少概述圖,補充相關內容使詞條更完整,還能快速升級,趕緊來編輯吧!2003年8月1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關於廢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貫徹執行國務院〈徵收排污...
《湖北省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是湖北省人民政府2007年頒布的地方規章。具體條例 第一條為了加強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根據《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排污費的核定、徵收和使用管理。第三條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排污者排放...
本詞條缺少概述圖,補充相關內容使詞條更完整,還能快速升級,趕緊來編輯吧!1982年6月7日浙江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11月12日經浙江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通過的《浙江省人...
針對寧夏回族自治區的排污進行收費的管理辦法,所有排污單位排放的污染物超過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的,按本辦法規定繳納排污費。【發布單位】82801 【發布文號】【生效日期】1982-05-15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寧夏回族自治區徵收排污費暫行實施辦法 (1982年5月15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四屆人民代表...
2003年7月18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寧夏回族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審議了自治區人民政府提請廢止《寧夏回族自治區徵收排污費暫行實施辦法》的議案,決定廢止《寧夏回族自治區徵收排污費暫行實施...
第十七條對鄉鎮企業及個人的獎勵或處罰,按《貴州省徵收排污費實施細則》中的有關規定執行。第十八條環境保護部門監理機構的收費人員在排污收費中,如有徇私受賄行為以及多收、亂收費的,均要嚴肅處理。第十九條城鎮街道企業超標排污費的徵收、使用、管理,可參照本暫行辦法及收費標準執行。第二十條本暫行辦法由貴州省...
技措項目要嚴格執行“三同時”的管理辦法的聯合報告 清江縣人民政府檔案關於徵收排污費的通知 清江縣人民政府檔案關於貫徹《江西省徵收排污費暫行實施辦法補充規定》幾個具體問題的規定 清江縣財政局清江縣環境保護辦公室檔案環境保護補助資金使用暫行規定 清江縣人民政府檔案關於頒布《三規定》的通知 編後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