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發布《徵收排污費暫行辦法》的通知在1982年2月5日由國務院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發布《徵收排污費暫行辦法》的通知
- 頒布時間:1982年02月05日
- 實施時間:1982年07月01日
- 頒布單位:國務院
國務院關於發布《徵收排污費暫行辦法》的通知在1982年2月5日由國務院頒布。
國務院關於發布《徵收排污費暫行辦法》的通知在1982年2月5日由國務院頒布。引言現將《徵收排污費暫行辦法》發給你們,請結合各地實際情況貫徹執行。徵收排污費是用經濟手段加強環境保護的一項較好的辦法,目的是為了促進企業、事業...
第二十六條 本條例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1982年2月5日國務院發布的《徵收排污費暫行辦法》和1988年7月28日國務院發布的《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有償使用暫行辦法》同時廢止。上調排污費 2014年9月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和環境保護部近日聯合印發《關於調整排污費徵收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各省(區、市...
關於印發《排污權出讓收入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是由財政部、環境保護部等部門於2015年7月23日發布的法律法規。簡介 關於印發《排污權出讓收入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財稅[2015]6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發展改革委、物價局、環境保護廳(局):為了規範排污權出讓收入管理,建立健全環境...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和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於2003年3月20日發布的第17號令,公布《排污費資金收繳使用管理辦法》,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備註:本法規已於2020年1月23日被《財政部關於公布廢止和失效的財政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目錄(第十三批)的決定》(財政部令第103號)廢止。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範...
甘肅省關於徵收超標排污費的若干規定 (1985年6月17日甘政發〔1985〕114號)為了強化環境管理,進一步搞好徵收超標排污費工作,根據國務院國發〔1982〕21號文“關於發布《徵收排污費的暫行辦法》的通知”和國家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財政部〔84〕城環字第453號文“關於印發《徵收超標排污費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辦法》的...
河北省徵收排污費暫行辦法實施細則 (冀政[1982]170號)第一條為促進企業、事業單位加強經營管理,節約和綜合利用資源,治理污 染,改善環境,根據國務院一九八二年發布的《徵收排污費暫行辦法》,結合我省具 體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凡《徵收排污費暫行辦法》中已明確的條款,本細則 一般不再重複;《徵收排污費...
24.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嚴格控制占用菜田和加征新菜田建設基金暫行規定的通知(京政發〔1980〕112號)25.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允許個體戶從事飲食小吃和小商品經營的請示》的通知(京政發〔1980〕118號)26.北京市人民政府轉發國務院發布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的通知(京政發〔1980...
??凡超過《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的,按超標分貝數確定收費標準。??在徵收排污費時,排污單位所排放的廢水、廢氣、廢渣中,同一排污口含有兩種以上有害物質時,應當按收費最高的一種計算。??第四條 排污費的徵收標準,按照國務院《徵收排污費暫行辦法》附表的規定,由省環境保護局制訂具體實施辦法。??第五條 凡...
三、凡屬於國務院《徵收排污費暫行辦法》第六條第二款所指情況,和限期治理項目,逾期未完成任務,以及採用滲坑、裂隙、溶洞排放有害有毒物質的情況之一者,加一至二倍徵收排污費。四、排污費按月徵收,逾期不繳者,除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一滯納金外,行署、省轄市環境保護部門可通知銀行扣款。對有爭議的收費...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關於廢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貫徹執行國務院〈徵收排污費暫行辦法〉的具體規定》的決定 頒布單位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03.08.01 實施時間 2003.08.01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關於發布《農產品成本調查管理辦法》的通知 計價格[1999]797號 國家計委 6 印發《拒絕提供價格監督檢查所需資料或者提供虛假資料行為的處罰辦法》的通知 計價檢[2000]226號 國家計委 7 排污費徵收標準管理辦法 國家計委等4部委第31號令 國家計委、財政部、環保總局、國家經貿委 8 農藥生產管理辦法 國家發展改革委...
【發布文號】黔府通[1988]67號 【發布日期】1988-05-11 【生效日期】1988-05-11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辦法全文 貴州省鄉鎮企業徵收排污費暫行辦法 (1988年5月11日黔府通〔1988〕67號)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國務院《徵收排污暫行辦法》及《國務院關於加強...
【發布單位】80902 【發布文號】【生效日期】1986-12-01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上海市徵收城市排水設施使用費暫行辦法 (1986年11月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第一條為了促進節約用水,減少污水排放量,確保城市排水設施的正常維護運轉,根據《國務院關於大力開展城市節約用水的通知》的精神,...
上游省份排污對下游省份造成污染事故的,上游省級人民政府應當承擔賠付補償責任,具體辦法由環保總局會同有關部門徵求沿淮四省人民政府意見後另行制訂。(二十三)完善公眾的環保參與和監督機制。開展多種形式的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引導和監督作用,提高公眾的環境權益意識。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審批和...
關於廢止、修改部分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決定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行政法規規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7〕12號),我局決定對《水污染物排放許可證管理暫行辦法》等7件規章和規範性檔案予以廢止或者修改: 一、決定予以廢止的規章和規範性檔案 1.《水污染物排放許可證管理暫行辦法》(1988年3月20日,...
1 1982年1月14日 蘭政發[1982]12號 蘭州市徵收排污費暫行辦法 已被國務院1982年2月5日發布的《徵收排污費暫行辦法》所代替 2 1983年7月7日 蘭政發[1983]100號 蘭州市市政工程設施管理實施細則 已被1994年11月29日省人大常委會批准施行的《蘭州市市政工程設施管理辦法》代替 3 1983年9月13日 ...
【發布單位】82801 【發布文號】【生效日期】1982-05-15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寧夏回族自治區徵收排污費暫行實施辦法 (1982年5月15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原則通過)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和國務院《徵收排污費暫行辦法》的...
國務院同意發展改革委、統計局和環保總局分別會同有關部門制訂的《單位GDP能耗統計指標體系實施方案》、《單位GDP能耗監測體系實施方案》、《單位GDP能耗考核體系實施方案》(以下稱“三個方案”)和《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統計辦法》、《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監測辦法》、《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辦法》(以下稱“三個...
《關於按省、市、自治區實行計畫用電包乾的暫行管理辦法》與《徵收排污費暫行辦法》1982年,為了保證電力的合理分配使用,提高電能利用的經濟效益,國務院批轉水利電力部《關於按省、市、自治區實行計畫用電包乾的暫行管理辦法》。同年2月5日,國務院發布《徵收排污費暫行辦法》(國發1982·21號)。該辦法的制定是根據...
國務院關於發布《徵收排污費暫行辦法》的通知 黃土高原要種草種樹 (一九八二年十一月十五日)保護生態環境要靠科學 (一九八三年十一月十二日)國務院關於結合技術改造防治工業污染的幾項規定 (一九八三年二月六日)植樹造林要一代一代永遠幹下去 (一九八二年十一月一—一九八三年三月)環境保護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 ...
1983年9月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審議批准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關於貫徹執行國務院〈徵收排污費暫行辦法〉的具體規定》,1985年,按照全國統一部署,在自治區範圍內開展了首次工業污染源調查工作,通過調查,基本摸清了自治區工業污染的現狀,建立了檔案,為自治區區的工業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依據。這一時期,自治區的環境科學研究...
第二十五條 納稅人應當按照稅收徵收管理的有關規定,妥善保管應稅污染物監測和管理的有關資料。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本條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2003年1月2日國務院公布的《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同時廢止。內容解讀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實施條例(徵求意見稿)》的說明 2016年12月25日...
於保障*用水用電有關問題的通知》、《進一步做好城市節約用水工作的報告》、《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 《城市供水條例》、《中 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 條例》、《徵收排污費暫行辦法》、《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有償使用暫行辦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建設部管理的國家...
2004年8月1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發布《清潔生產審核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16號),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條例》規定:各級發展改革(經濟貿易)行政主管部門在制定和實施國家重點投資計畫和地方投資計畫時,應當將企業清潔生產實施方案中的節能、節水...
10、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辦法 11、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12、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 13、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 14、醫療廢物管理條例 排污費徵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野生植物保護條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等50餘項行政法規;發布了《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關於加快發展循環經濟的若干意見》、《關於做好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近期工作的通知》等法規性檔案...
根據《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審批管理暫行辦法》:收費項目實行中央和省兩級審批制度。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按照國家規定許可權審批管理收費項目。除國務院和省級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外,其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省級以下(包括計畫單列市和副省級省會城市)均無權審批...
(三)承擔落實全市減排目標的責任。組織實施排污許可證制度,組織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辦法並監督實施,督查、督辦、核查全市污染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總量減排考核並公布考核結果。(四)承擔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的責任。受市政府委託組織審查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
解讀《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排污費徵收工作稽查辦法(2007年10月23日)【解讀】解讀《排污費徵收工作稽查辦法》衛生部 關於印發《全國衛生部門衛生應急管理工作規範(試行)》的通知(2007年9月25日)【解讀】解讀《全國衛生部門應急管理工作規範(試行)》民航總局 關於印發民航航班時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2007年8月7日)【...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保險價值確定等問題的復函(4·3)(1 71)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規範非車險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4·5)(1 72)保險公司風險管理指引(試行)(4·6)(1 73)保險公司獨立董事管理暫行辦法(4·6)(1 76)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公司關聯交易管理暫行辦法(4-6)(1 80)保險公司內部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