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環境保護廳是人民政府的組成部門。負責新疆的環境保護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環境保護廳
- 作用:新疆的環境保護工作
- 廳長:烏拉孜別克·熱蘇力汗
- 類型:政府機構
概況信息
第一階段,1973~1979年。1973年國務院召開了第一次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國家制定了“全面規劃、合理布局、綜合利用、化害為利,依靠民眾、大家動手、保護環境、造福人民”,三十二字環境保護工作方針,提出了環境治理工作重點:工業污水和煤煙粉塵;提出了14個重點城市、24個人口50萬以上的城市和省會;180個設立市的城市首先開展消煙除塵工作,儘快實現煙囪不冒黑煙。李先念副總理代表國務院在會上提出:今後新建企業要把三廢治理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否則不準開工、不準投產,要在建設中把三廢污染問題解決好。
這一時期工作的重點在烏魯木齊地區,主要抓了新建項目的三同時和市區內的消煙除塵工作。1978年9月,自治區革命委員會頒布了《關於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實行污染治理設施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暫行規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電鍍行業防治污染暫行管理,在工業污染防治方面,對重污染行業、結合技術改造,改爐節燃、消煙除塵、推廣無氰電鍍、無氰選礦、硫酸的“兩轉兩吸”技術套用等。
第二階段,1979~1985年。1979年6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環境保護局成立(一級局建制),同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頒布實施,1982年,國務院頒布了《徵收排污費暫行辦法》,1983年國務院召開了第二次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會議提出了把環境保護作為國家的基本國策。198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頒布實施,同年國務院印發了《關於結合技術改造治理工業污染的若干規定》。自治區人民政府自1980年起到1985年前先後批准建立了16個自然保護區。1983年9月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審議批准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關於貫徹執行國務院<徵收排污費暫行辦法)的具體規定》,1985年,按照全國統一部署,在自治區範圍內開展了首次工業污染源調查工作,通過調查,基本摸清了自治區工業污染的現狀,建立了檔案,為自治區區的工業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依據。
這一時期,自治區的環境科學研究工作進展順利,1979年新疆環境科學學會成立,1980年由原自治區科委、自治區建委共同領導的新疆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移交自治區環保局領導。1982年自治區組成野生動物考察隊,對阿爾金山地區1萬多平方公里內的高山野生動物資源進行考察;同年6月自治區環保局對開都河流域水利工程及其對自然生態環境的影響進行了專題調查。1984年5月,由13個單位組成的自治區綜合科學考察隊,對阿爾金山自然保護區進行綜合科考,有四項環境科研成果獲自治區科技進步二等獎。
第三階段,1985~1995年。1985年3月,自治區環保局從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廳分離,重新成立自治區環境保護局(二級局建制),1990年6月,自治區環保局改變隸屬關係,由自治區人民政府直接領導,這一時期,國家法律法規、制度逐於完善,根據國家的要求,各項工作全面展開。
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從90年代初,全面實施了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印發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試行辦法,開展了以防治廢水、廢氣、固體廢物和噪聲為主要內容的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加強了城市基礎設施和污染防治設施的建設。
繼續抓緊工業污染防治。“八五”期間,各級政府、各部門在政策、投入、制度建設等方面加強了對工業污染防治的力度。結合產業調整,積極引進先進工藝技術、淘汰能耗、物耗高,污染嚴重的工藝設備,大力推行限期治理和排污許可證制度的實施,進一步促進了工業污染的防治。自治區人民政府先後3批下達了限期治理的單位和項目,頒布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污染源專項基金有償使用實施辦法》,自治區環境保護委員會審議通過了《自治區水污染物排放許可證管理暫行辦法》,由自治區標準局頒布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污水綜合排放標準》,開展了鄉鎮工業污染源調查,基本掌握了鄉鎮工業污染的情況,為全面防治工業污染打下了基礎。
開展對外交往,增進國際合作。90年代,環保合作科考項目增多,曾先後與世界自然與自然資源保護同盟(IVCN)、世界野生生物基金會(WWF)、美國國家環保局等單位合作,同時也派出人員去德國、蒙古、紐西蘭進行合作和交際交流。
第四階段,1995~2002年。1996年,國務院召開全國第四次環保工作會議,提出對全國各省、區排放污染物的總量控制計畫,制訂了工業污染源達標排放和環保重點城市環境功能區達標(簡稱一控雙達標)計畫,在全國施行。從1995年開始,圍繞“一控雙達”標工作,自治區人民政府先後頒布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石油勘探開發環境管理辦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飲食娛樂服務企業環境管理規定》、印發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決定》、印發了關於對《國務院關於環境保護若干問題的決定》,由自治區副主席米吉提.納斯爾專門召開會議,布置檢查任務,重點檢查了取締、關停“15小”企業的進展情況。1996年自治區環保局提出實施“13211”環境保護行動計畫即:一個城市、三大油田、兩個湖泊、一個自然保護區,一個河流。1997年5月,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13211”環境保護行動計畫實施方案》,擬定在今後5~15年內解決自治區一些重大環境問題。1998年初,烏魯木齊市市區被國家列為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區。同年3月,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召開自治區計畫生育和環境保護工作座談會,自治區黨委書記王樂泉要求,用五年時間解決烏魯木齊市冬季煙塵污染問題。同年4月,自治區副主席王懷玉視察烏魯木齊市環境保護工作,提出一年一個樣,三年大變樣、五年基本解決問題的要求。同年,自治區人民政府先後印發了《關於繼續抓好取締、關閉和停產15種污染嚴重企業的通知》、《自治區主要工業污染源2000年達標排放計畫》、《自治區九五環境保護計和2010年遠景目標綱要》,自治區環境保護局、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印發了《烏魯木齊市冬季大氣污染治理方案摘要》,1999年初,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席辦公會議聽取了自治區環境保護工作的匯報,專門召開了烏魯木齊市大氣污染治理協調會。4月,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召開烏魯木齊市大氣污染治理動員大會,與會人員3 000餘人,自治區黨委副書記、副主席張雲川出席並發表動員講話。9月,自治區人民政府召開烏魯木齊市大氣污染治理第二次協調會議。2000年3月,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召開烏魯木齊市2000年治理大氣污染新聞發布會,動員和號召全社會進一步廣泛參與烏魯木齊市大氣污染治理,加大治理工作力度。6月,自治區人民政府召開了一控雙達標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並與烏魯木齊市、昌吉州、巴音郭楞州人民政府簽訂了一控雙達標目標責任書。8月,自治區環保局召開全疆環保局長工作會議,局黨組書記、副局長艾努瓦爾作了《抓緊時機、集中攻堅、為完成一控雙達標任務而努力奮鬥》的工作報告,自治區環保局印發了近期攻堅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各地區、各排污單位按照宜治則治、宜關則關、宜停則停、宜轉則轉、一廠一策的原則,採用不同形式促進企業實現達標排放,並呈請自治區人民政府對全疆108個未達標工業企業的超標排污車間(工段)下達停治理的決定。同年11月,自治區人民政府召開了一控雙達標工作電視電話會議,通報了全疆一控雙達標工作進展情況,提出了加大工作力度,採取有效措施,確保一控雙達標任務按期完成,實現我區九五環保目標的要求。
2000年1月,自治區人民政府召開自治區人口、資源、環境工作座談會,自治區黨委書記王樂泉作了《提高認識、做好工作、推行新疆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的講話,自治區主席阿不來提·阿不都熱西提就如何貫徹講話精神,切實做好資源管理與環境保護工作提出了工業污染防治與生態環境保護並重的具體要求。同年,由自治區計畫委員會牽頭編制的《西部大開發——新疆開發規劃》明確提出了10年內重點實施的六大生態環境保護工程:一、塔里木河幹流中下游治理工程;二、塔里木盆地南緣和準噶爾盆地南緣沙漠化治理工程;三、艾比湖區域生態保護整治;四、天然林保護工程;五、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六、烏魯木齊以大氣污染防治和水污染防治為重點的城市環境綜合治理工程。2002年2月,自治區主席阿不來提·阿不都熱西提主持召開九屆政府第89次主席辦公會議,聽取了自治區人口、資源、環境工作匯報。3月,召開了全疆環境保護工作會議,對2001年全區實施目標責任書成績突出的地區進行了表彰,自治區主席阿不來提。阿不都熱西提與各地、州、市政府、行署簽訂了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
新疆的環境保護工作,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已經經歷了近30年的歷史,從1973年全國第一次環境保護會議上,提出三十二字環保方針,到10年後1983年全國第二次環境保護會議上,宣布環境保護為現代化建設中一項基本保證條件和戰略任務,是一項基本國策。在十六大報告中,對今後一個時期的環保工作,又提出了新的要求,要走新興化工業發展的道路,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30年來,對環境問題的認識,也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從單純抓工業污染防治到污染防治與生態保護並重,從末端治理污染到全過程控制,從單純抓環保工作到積極參與綜合決策。經過30年的努力,已經建成了三級環保行政管理、監察、監測、科研、宣教、服務網路,形成擁有2 600多人的環保隊伍和生態保護、污染防治、輻射環境監管、危險廢物及核安全監控管理體系,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使全疆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得到了遏制,環境質量沒有隨經濟的迅速發展而嚴重惡化,局部地區環境質量還有所改善。但是,我們應該清醒地認識到,我們面臨的環境形勢十分嚴峻,新疆由於受歷史條件限制和地域特點制約,生態環境十分脆弱,生態系統易遭破壞並難以恢復,環境保護的任務還相當艱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