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徵收排污費暫行辦法,使用18條實施細則,對徵收的責任單位、配合單位,徵收標準和範圍,徵收費用的使用方式、使用範圍,監督和審批單位進行了詳細的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徵收排污費暫行辦法實施細則
- 發布單位:河北省
- 發布日期:1982-01-01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河北省徵收排污費暫行辦法,使用18條實施細則,對徵收的責任單位、配合單位,徵收標準和範圍,徵收費用的使用方式、使用範圍,監督和審批單位進行了詳細的規定。
河北省徵收排污費暫行辦法,使用18條實施細則,對徵收的責任單位、配合單位,徵收標準和範圍,徵收費用的使用方式、使用範圍,監督和審批單位進行了詳細的規定。【發布單位】河北省【發布文號】冀政[1982]170號【發布日期】1...
河北省陸上石油勘探開發環境保護管理辦法》釋義 關於印發“油田開發、生產過程中廢水、固體廢棄物排放量計算(參考資料)”的函 徵收排污費暫行辦法 關於調整超標污水和統一超標噪聲排污費徵收標準的通知 河北省徵收排污費暫行辦法實施細則 ...
三、加強排污費徵收和使用管理 排污費徵收管理按照國務院《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國務院第369號令),財政部、國家環保總局《排污費資金收繳使用管理辦法》(2003年第17號令)和《河北省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冀財建〔2003〕71...
徵收排污費暫行辦法是於1982年2月5日國務院發布的行政法規,同年7月1日起施行。《辦法》規定了收費的對象,收費程式,收費標準,停收、減收和加倍收費的條件,排污費的列支,收費的管理和使用等,並附有排污費徵收標準。檔案內容 該...
徵收及使用生態環境補償費的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財政、物價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實施。第二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實行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有計畫地控制和削減主要污染物的排放總量。第...
排污收費是控制污染的一項重要環境政策,是運用經濟手段要求污染者承擔污染對社會損害的責任,把外部不經濟內在化,用以促進污染者積極治理污染。中國在《徵收排污費暫行辦法》中指出,排污收費的目的是為了促進企業事業單位加強經營管理,節約...
河北省環保局: 你局《關於徵收燃煤電廠排污費有關問題的請示》(冀環理函[1997]482號)收悉。經研究,答覆如下:一、國務院《徵收排污費暫行辦法》(國發[82]21號)附表“排污費徵收標準”中“廢氣”部分註解(2)規定:“火力電站、工業...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8號一九八九年二月十七日)第一條為了促進污染治理,增強治理污染源的能力和活力,加速資金周轉,提高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以下簡稱基金)的使用效益,根據國務院發布的《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有償使用暫行辦法》,結合我...
第八條 本辦法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原國家物價局、財政部《關於發布環保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標準的通知》([1992]價費字178號)中有關排污收費的規定;國家計委、財政部《關於徵收污水排污費的通知》(計物價[1993]1366號);...
對違法行為不予查處,造成嚴重後果的。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條例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1982年2月5日國務院發布的《徵收排污費暫行辦法》和1988年7月28日國務院發布的《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有償使用暫行辦法》同時廢止。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範排污費資金的收繳、使用和管理,提高排污費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污染防治,改善環境質量,根據《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結合環境保護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排污費資金納人財政預算,作為環境保護專項資金...
《關於推行河北省排污費徵收全程信息化管理的通知》是河北省環境保護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3年09月25日。檔案原文 各設區市環保局,定州市、辛集市環保局:根據環保部辦公廳《關於推行排污費徵收全程信息化管理的通知》(環辦〔...
第二十六條 本條例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1982年2月5日國務院發布的《徵收排污費暫行辦法》和1988年7月28日國務院發布的《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有償使用暫行辦法》同時廢止。上調排污費 2014年9月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和環境保護...
排污費和綠化費是為了促進企業、事業單位加強經營管理,節約和綜合利用資源,治理污染和改善環境,國務院1982年發布了《徵收排污費暫行辦法》,對超過國家規定標準排放污染物的,要按照排放污染物的數量和濃度,根據規定收取排污費。對超過國家...
《河北省環境保護廳環境信息公開管理辦法》是河北省環境保護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3年11月06日。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推進和規範本廳環境信息公開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知情權,推動公眾參與環境保護,...
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對下列七部法規作出修改:河北省環境保護公眾參與條例 (一)將第十條中“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修改為“負有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將“排污費的徵收和...
第(一)項修改為“排放污水、廢氣、環境噪聲、固體廢物的,依照國家和本省規定的標準徵收排污費。”刪去第(四)項。六、第二十一條改為第二十二條,並將“發布”修改為“公布”。七、根據以上修改,對本辦法有關條文的順序作相應...
《湖北省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是湖北省人民政府2007年頒布的地方規章。具體條例 第一條為了加強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根據《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
批轉市教育局《關於社會團體辦學的暫行辦法》的通知(市政[1983]113號1983年8月19日)(被新規定代替)印發省政府《關於頒發河北省五保供給暫行辦法的通知》的通知(市政[1983]127號1983年9月29日)(被新條例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