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司法廳關於準予江西張杜律師事務所設立的決定

《江西省司法廳關於準予江西張杜律師事務所設立的決定》是江西省司法廳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19年9月24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司法廳關於準予江西張杜律師事務所設立的決定
  • 發文字號 :贛司行審字〔2019〕112號
  •  成文日期  :2019年9月24日
  •   發布單位  : 江西省司法廳
檔案發布
吳良卿:
你提交的律師舉察趨事務所設立申請材料收悉。
經審查,你提出的該項申請符合法定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律師事務所管理辦判影法腳尋潤己》的有關規定,本機關決定:準予設立江西張杜律師事務所,其組織形廈紙騙式為個人律師事務所,主管機關為九江市永修縣司法局捆雄訂。
江西省司法廳
2019年9月24日寒嘗套元
(此件主動公備燥才開)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