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司法廳關於準予江西謹謙律師事務所設立的決定

《江西省司法廳關於準予江西謹謙律師事務所設立的決定》是江西省司法廳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20年1月10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司法廳關於準予江西謹謙律師事務所設立的決定
  • 發文字號:贛司行審字〔2020〕12號
  •    成文日期:2020年1月10日
  •    發布單位:江西省司法廳
檔案發布
趙定明、寒拒兆肖卓孝、王濤:
你鞏己拘去們提交的律師事務所設立申請兆紋材料收悉。臘漿設捆
經頁漏烏審查,你們提出的該項申請臘蒸酷符合法定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本機關決定:準予設立江西謹謙律師事務所,其組織形式為普通合夥律師事務所,主管機關為南昌市司法局。
江西省司法廳
2020年1月10日
(此件主動公開)糠宙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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