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司法廳關於準予江西饒恆律師事務所設立的決定

《江西省司法廳關於準予江西饒恆律師事務所設立的決定》是江西省司法廳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20年9月2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司法廳關於準予江西饒恆律師事務所設立的決定
  • 發文字號   :贛司行審字〔2020〕213號
  •   成文日期  :2020年9月21日
  • 發布單位 : 江西省司法廳
檔案發布
余飛同志:
你提交的律師事務所設立申請材料收悉。
經審查,你提出的該項申請符合法定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本機關決定:準予設立江西饒恆律師事務所,其組織形式為個人律師事務所,主管機關為上饒市司法局。
江西省司法廳
2020年9月18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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