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關於醫保支持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

《關於醫保支持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是2022年6月江蘇省醫療保障局聯合江蘇省中醫藥管理局印發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蘇省關於醫保支持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
  • 頒布時間:2022年6月
制定經過,內容解讀,

制定經過

2022年6月,江蘇省醫療保障局聯合江蘇省中醫藥管理局印發《關於醫保支持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

內容解讀

在醫保定點管理方面予以支持,將符合條件的定點中醫醫療機構納入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範圍,依託中醫醫療機構開設的網際網路醫院提供的“網際網路+”中醫藥服務納入醫保基金支付範圍。
在醫保基金支付方面予以支持,將更多中醫醫療服務項目、中藥納入醫保目錄,符合條件的中藥飲片(中藥配方顆粒)、醫療機構配製的中藥製劑按程式納入我省醫保目錄,對中醫優勢病種實行單病種付費。
在醫藥服務價格管理方面予以支持,分批、分類調整中醫醫療服務價格,合理拉開技術等級差價,醫療機構炮製使用的中藥飲片、配置的中藥製劑實行自主定價。
在重大疫情防控作用發揮方面予以支持,將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診療方案中的中成藥、中藥飲片、中醫診療項目以及經省藥監部門批准或備案的專用方劑,按照國家及我省相關規定臨時納入醫保基金支付範圍。
在醫保基金使用監管管理方面予以支持,公立醫療機構無法提供中藥飲片實際採購票據的,可參照本地區社會藥店購進價格作為監管依據。
《實施意見》共六個方面,19項具體措施。
1.及時將符合條件的中醫(含中西醫結合、少數民族醫,下同)醫療機構、中藥零售藥店等納入醫保定點管理。
2.及時將符合條件的提供中醫藥服務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康復醫院、安寧療護中心、護理院和養老機構內設中醫醫療機構納入醫保定點管理。
3.將符合條件的定點中醫醫療機構納入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範圍。
4.將依託中醫醫療機構開設的網際網路醫院提供的“網際網路+”中醫藥服務納入醫保基金支付範圍。
5.根據臨床需要和基金保障能力,將臨床使用廣泛、功能療效明顯、優勢突出的中醫藥服務項目納入醫保支付範圍。
6.健全完善中醫診療類項目醫保支付政策,穩妥有序調整具有中醫特色、體現中醫技術勞務價值的中醫藥服務項目的醫保支付類別。
7.建立與國家藥品目錄調整相聯動的醫院製劑、中藥飲片動態調整機制,將符合臨床需求、價格合理、療效確切的民族藥、具有國家或有地方標準的中藥飲片(中藥配方顆粒)、醫療機構配製的中藥製劑按程式納入我省醫保目錄。
8.將“國談藥”中的中成藥納入“雙通道”管理,患者用藥渠道拓展到定點零售藥店,更好地保障參保民眾用藥需求。
9.在重大疫情中,將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診療方案中的中成藥、中藥飲片、中醫診療項目以及經省藥監部門批准或備案的專用方劑,按照國家及我省相關規定臨時納入醫保基金支付範圍。
10.實施DRG付費地區,要完善與疾病分類相銜接的中醫病症分類等編碼體系,積極探索中醫特色病組在DRG支付方式改革中的套用。
11.實施DIP付費地區,積極推進中醫優勢病種實施按病種分值付費,適當提高病種分值,實施動態調整。
12.分批遴選中醫特色明顯、治療路徑清晰、費用穩定的中醫優勢病種,制定臨床路徑,合理確定支付標準,實行單病種付費,鼓勵實行中西醫同病同效同價。
13.對康復醫療、安寧療護等需長期住院治療的中醫優勢病種,可按床日付費。
14.逐步完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包內涵,將適宜在基層醫療機構開展的中醫藥服務項目納入家庭醫生簽約內容,實現統一賦碼。
15.支持定點中醫醫療機構按規定開展“網際網路+”中醫藥服務,實現線上、線下醫療服務同等支付政策。開通醫保移動支付功能,實現參保人員“網際網路+”中醫藥服務費網上支付。
16.健全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分批、分類調整中醫醫療服務價格,優先調整技術水平和傳承價值高、療效確切、優勢明顯的適宜技術的中醫服務項目,合理拉開技術等級差價。
17.醫療機構執行現行國家規定的中藥飲片加成政策。醫療機構炮製使用的中藥飲片、配置的中藥製劑實行自主定價。
18.利用全省統一的醫保智慧型監控、現場檢查等手段加強對定點中醫藥機構的監督檢查,防範中醫藥機構虛假就醫、住院、購藥、虛開診療項目騙取醫保基金行為發生。
19.加強部門間協同配合,建立醫保、公安、中醫藥、市場監管部門間相互配合、協同監管的綜合制度。大力推進行刑銜接、紀委監委再監督等強力舉措,依法嚴厲查處各類定點中醫藥機構違法違規違紀的行為。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