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等十部門關於印發《推動浙江省中藥產業傳承創新發展行動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通知內容
為貫徹省委、省政府關於中醫藥工作部署,落實《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浙江省中醫藥發展“十四五”規劃》《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促進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2022-2024年)通知》有關要求,加快推動中藥產業傳承創新發展,現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傳承精華、守正創新,以數位化改革為引領、以科技創新為支撐、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促進中藥產業做大做優做強,“浙八味”、新“浙八味”影響力不斷提升,加快建設中醫藥強省,為忠實踐行“八八戰略”、奮力打造“重要視窗”,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提供重要支撐。
(二)發展目標。到2024年,全省現代中藥產業體系更趨完善,中藥材種植養殖規模化、規範化程度穩步提升,中藥製造業核心競爭力、創新發展能力、融合發展和數位化賦能水平大幅提升,中藥衍生產品和服務實現較快增長。力爭培育形成1個百億級、2個50億級的產業集群,入選全國百強中藥企業數達到6家,遴選培育“浙產中藥”產業品牌10個左右,完成10個以上高水平浙產道地藥材標準,中藥工業企業營業收入達到350億元,中藥材種植(養殖)業95億元,主要指標在全國爭先進位。
二、重點領域和空間布局
(一)中藥材。依託“浙八味”、新“浙八味”等道地藥材優勢產區和海洋生物資源優勢,打造浙中、浙西、浙北、浙西南、浙東南、浙東六大中藥谷,大力發展道地特色中藥材規模化、規範化種植,做強磐安“江南藥鎮”、淳安臨岐中藥強鎮、雁盪鐵皮石斛小鎮等。實施“千村萬元”林下經濟增收幫扶工程,最佳化我省林下中藥材空間布局,建設林下中藥材資源研發利用與協同創新中心,打造浙南山地、浙西中山丘陵、浙中丘陵、浙東沿海為主的林下中藥材發展新格局。
(二)中成藥、中藥飲片和提取物。以杭州、寧波、紹興、金華、台州等地區為重點,以臨床價值為導向,加強古代經典名方中藥複方製劑、醫療機構中藥製劑研發和中成藥名優大品種二次開發,鼓勵名中醫經驗方向製劑轉化、醫療機構中藥製劑向新藥轉化。支持杭州、紹興、金華及武義、磐安、慶元、遂昌等地,加快中藥飲片和提取物創新發展,重點支持具有長期臨床使用歷史的特色飲片品種開發、傳統炮製工藝提升和定量壓制飲片、直接口服飲片等工藝創新,推進中藥配方顆粒質量控制研究與標準制定。
(三)中藥衍生產品及服務。鼓勵以浙產藥材為原料的保健食品、化妝品及中藥日化產品等研發及套用,推動非藥用部位綜合利用,加快“浙江藥膳”研發及套用。鼓勵支持麗水、衢州等地發展以中醫藥和畲醫藥為特色的康養產業。依託杭州、寧波、溫州、金華等地區,推進整體質量控制等關鍵領域智慧型化解決方案開發,鼓勵研製先進劑型智慧型化裝備,推動浙產中藥材產地初加工和中藥飲片“共享車間”一體化發展。支持中藥飲片企業、大健康服務企業與醫療機構、中藥服務企業共建“智慧型藥房”,支持“區域煎藥中心”建設,提供“一站式”智慧型藥事服務。
三、重點任務
(一)構建現代中藥產業體系
1.推進中藥材種植業品質發展。貫徹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促進中藥標準化、現代化。(省藥監局、省農業農村廳、省供銷社、省林業局、省中醫藥管理局,列第一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各市、縣〔市、區〕政府為責任主體,不再列出)。加強道地藥材規範化種植基地建設,持續提升中藥材產地加工水平。到2024年,建成道地藥園示範基地100個。(省農業農村廳)在不破壞生態功能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利用林地資源,發展新、老“浙八味”“磐五味”“麗九味”“衢六味”等浙產道地中藥材種植基地,打造優質林下中藥材種植基地。推進大盤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華東藥用植物種質資源庫建設。到2024年,建成中藥材種子種苗繁育基地30個、林下道地中藥材種植基地30個。(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局、省供銷社)
2.推進中藥產業基地建設。依託杭州生物產業國家高技術產業基地、金華國家級天然藥物生產基地等產業平台,力爭杭州培育形成百億級,金華、紹興形成50億級的中藥產業集群。支持溫州、杭州打造一批中藥炮製、提取、煎制等智慧型製造裝備產業。支持台州、湖州、衢州、麗水等地根據自身特色推進中藥材加工、中成藥、中藥飲片生產。(省經信廳、省發展改革委)推進建設浙江省中醫藥綜合改革先行區。(省中醫藥管理局)
3.加快中藥名企培育。深入實施“雄鷹行動”“鳳凰行動”、單項冠軍培育行動、“雛鷹行動”、科技企業“雙倍增”行動,健全完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梯度培育機制,鼓勵企業兼併重組,推動中藥龍頭企業做大做強。到2024年,力爭入選全國百強中藥企業數達到6家,新增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20家,培育一批科技型中小企業。(省經信廳、省科技廳、省藥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支持龍頭企業開展中藥全產業鏈發展模式探索。(省經信廳、省農業農村廳、省醫保局、省供銷社、省中醫藥管理局、省藥監局)
4.培育“浙產中藥”產業品牌。支持以“浙八味”、新“浙八味”等特色藥材為主要原料,遴選一批心腦血管疾病用藥、腫瘤用藥、婦科用藥、清熱解毒用藥、保健養生等優勢領域的中藥大品種,推廣套用中藥領域首台(套)產品和“浙江製造精品”,培育一批具有全國影響力的“浙產中藥”產業品牌,培育產值超億元中藥大品種25個。(省經信廳、省中醫藥管理局、省藥監局)推進地理標誌富農集成改革,提高地理標誌專用標誌使用率。(省市場監管局)支持行業協會開展“浙江省十大藥膳”評選活動,納入“百縣千碗”美食推介體系。(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遊廳)
5.大力實施項目招大引強。深入開展新一輪製造業“騰籠換鳥、鳳凰涅槃”攻堅行動,鼓勵中藥大市大縣積極騰挪空間支持中藥產業發展,杭州、紹興、金華、台州等市重點招引全國中藥百強企業和上市企業;山區26縣、海島縣結合當地基礎,重點招引細分領域龍頭企業和“專精特新”企業,積極發展中藥材種植和加工業,提高規模化種植能力;鼓勵支持中藥生產和流通企業向產業鏈前端延伸,布局道地藥材規範化種植和加工基地建設。(省商務廳、省經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農村廳)
(二)加快推進產業協同融合發展
6.推進中藥領域數位化改革。強化數位化改革對中藥產業發展的引領作用,構建“產業大腦+未來工廠”的產業生態,支持地方政府會同領軍企業、高校院所、行業協會建設一批場景套用,開展中藥飲片數位化編碼,加快上線運行和推廣套用中藥產業大腦,實現與“浙里中醫”等系統的互聯互通,探索市場化運營機制,推動數據要素安全有序融合和有效開發利用。支持中藥企業裝備升級、技術集成和工藝創新,建立藥材追溯碼編碼規則,由統一平台發碼,開展中藥全產業鏈溯源體系建設。到2024年,全省中藥領域建設智慧型工廠(數位化車間)5家(個),以及一批中藥材產地初加工和中藥飲片“共享車間”。(省經信廳、省中醫藥管理局、省農業農村廳、省供銷社、省藥監局)
7.提升中藥現代流通服務水平。加快建設集加工、包裝、倉儲、質量檢驗、追溯管理、物流配送於一體的中藥材倉儲物流平台,建立國家和省級中醫藥服務進出口基地。到2024年,培育一批中藥貿易骨幹企業,建設一批現代中藥物流倉儲中心和商業物流交易平台。(省商務廳)
8.推進食藥物質試點工作。積極推進鐵皮石斛、靈芝、山茱萸等食藥物質管理試點,推進食藥同源產品開發,開展試點企業申報、生產許可和試點物質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工作。(省市場監管局、省經信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管理局)
9.推進“中藥+”融合發展。支持中藥產業向保健食品、化妝品(植物原料)、養生養老等領域的跨界延伸,培育一批國家級中醫藥健康旅遊示範基地、省級中醫藥文化養生旅遊示範基地,打造磐安“江南藥鎮”等一批中醫藥特色小鎮、以中醫藥產業為主的健康類特色小鎮和特色街區。(省經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中醫藥管理局、省藥監局)
(三)構築中藥產業科技創新體系
10.強化中藥領域科技攻關。在“尖兵”“領雁”攻關計畫中設立中醫藥專項,圍繞中醫藥防治重大疾病、中藥新藥研發、古代經典名方中藥複方製劑和中藥關鍵技術裝備等重點領域,每年滾動部署實施重大科技攻關項目10項以上,力爭形成一批標誌性成果。支持中藥領域龍頭企業做大做強,聯合產業鏈上下游,以及科研院所協同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在省科學技術獎的學科分組設立中醫藥組,加強中醫藥領域科技成果的遴選和轉化。(省科技廳)
11.加快中醫藥創新平台建設。推進浙江省中醫重大疫病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建設,加快構建中醫領域臨床研究協同創新網路。推動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臨床醫學研究中心、企業研究院等集聚創新資源、提升創新能力,支持中藥領域領軍型企業在浙江設立研發中心。完善“政企產學研用”一體化創新模式,圍繞網上技術市場3.0版建設,加快中藥技術成果轉化套用。(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
(四)提升中藥產業質量和標準水平
12.完善“浙產中藥”標準體系。推動《浙江省中藥炮製規範》《浙江省中藥配方顆粒管理細則》《中藥自動化煎制系統規範》《關於改革完善醫療機構中藥製劑管理的若干實施意見》貫徹實施。(省藥監局、省中醫藥管理局、省醫保局)制定浙江省醫療機構中藥飲片驗收規格等級標準。(省中醫藥管理局)
13.強化全流程質量監管。落實中藥生產企業主體責任,加快推動藥品安全智慧監管“黑匣子”套用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省藥監局)推動實施《浙江省規範中藥飲片生產企業採購產地趁鮮加工中藥材指導意見》,支持中藥飲片生產企業採購產地趁鮮加工中藥材用於中藥飲片生產。(省藥監局、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省供銷社、省林業局、省中醫藥管理局)加強中藥追溯體系建設,加強第三方質量檢測平台建設,提升中藥材和飲片檢驗能力。到2024年,建設15個浙產道地藥材全程質量追溯管理體系,並作為中藥飲片優質優價的依據。探索建立“區域煎藥中心”“一站式”智慧型藥事服務及其質量追溯體系,制定中藥飲片代煎服務質量管理規範,規範中藥飲片代煎行為,落實各方主體責任,研究出台中藥代煎業務藥品質量管理相關標準。(省中醫藥管理局、省農業農村廳、省供銷社、省林業局、省市場監管局、省藥監局)
14.加強中藥智慧財產權保護。研究中醫藥智慧財產權保護和專利成果轉化機制,推進處方、秘方、診療技術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深入開展地理標誌專項保護行動,加強中醫藥領域的專利、商標、地理標誌、商業秘密等智慧財產權綜合保護。(省市場監管局、省中醫藥管理局、省農業農村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運用省中醫藥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完善跨部門協同協作機制。(省中醫藥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制定年度推動中藥產業發展重點工作清單。(省經信廳)發揮行業協會、學會、產業聯盟等社會組織作用,組建中藥產業專家諮詢委員會。(省經信廳、省農業農村廳、省中醫藥管理局、省藥監局)
(二)健全政策保障。全面落實好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實施生命健康重大科技專項,鼓勵中藥新藥研發企業積極申報省重點研發計畫項目、產業鏈協同創新項目、生產方式轉型項目計畫,對符合條件的重點予以支持。(省經信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 支持各地積極發揮產業基金引導作用,撬動社會資本加大對中藥企業的股權投資力度。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單戶擔保、再擔保金額在1000萬元以下的中藥企業提供融資增信服務,平均擔保費率保持在1%以下。支持推動中藥企業園區貸、集合債、科創債等金融產品創新,鼓勵擔保機構提供增信。(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浙江銀保監局)推動中藥材種植、價格保險、農業設施等保險擴面增量,探索發展商業保險產品。(浙江銀保監局、省農業農村廳)推動醫療機構建立以中藥質量確定採購價格的機制,推進中藥飲片、中藥配方顆粒通過省級藥品集中採購平台陽光掛網採購工作,促進交易公開透明。及時將符合國家藥品標準或我省中藥炮製規範的傳統中藥飲片品種納入我省醫保基金支付範圍。將符合國家標準或我省要求的中藥配方顆粒品種分批納入醫保基金支付範圍。將煎藥費納入個人賬戶歷年資金支付範圍。(省醫保局、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管理局、省藥監局)
(三)強化人才支撐。依託我省各類人才培養計畫,對符合條件的中藥創新創業人才和團隊予以支持。(省委人才辦、省科技廳、省人力社保廳)深入實施浙派工匠(藥材)等培育項目,支持建設一批中醫基礎類、經典類、疫病防治類和中藥炮製類、鑑定類、製劑類等學科,培養跨學科複合人才。深入實施“杏林工程”“岐黃使者”培育項目,推進中藥炮製工等職業(工種)技能人才的培養及等級認定,對接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組織開展好中藥傳統技能省級競賽,支持浙江中醫藥大學建設一流中醫藥大學,支持浙江藥科職業大學建設一流醫藥類套用型職業本科大學,建設中醫藥高峰學科。(省人力社保廳、省教育廳、省農業農村廳、省中醫藥管理局、省藥監局)
(四)營造良好氛圍。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推動中醫藥文化傳承和交流融合。(省委宣傳部)支持舉辦中藥產業發展大會、中藥材博覽會,提高“浙產中藥”產業品牌影響力和市場認可度。(省經信廳、省農業農村廳、省中醫藥管理局、省藥監局)逐步建立符合我省實際的中藥產業統計體系,發布全省中藥產業年度報告。(省經信廳、省農業農村廳、省中醫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