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早年經歷
江總字總持,濟陽
考城人(今河南
商丘民權縣)。是晉朝散騎常侍江統的十世孫。
江總七歲喪父,寄依外祖家。年少時聰明敏捷,性情純厚。其舅舅吳平光侯蕭勱,在當時名望很高,特別鐘愛他,曾對江總說:“你節操品行與眾不同,神態舉止超群出眾,將來出名,必當超過我。”江總長大後,勤奮篤學才思敏捷,他家世代相傳的書數千卷,江總日夜探究研讀,未曾離手。
十八歲時,江總初任宣惠武陵王府法曹參軍。中權將軍、丹陽尹
何敬容建府置僚屬,設定佐吏,都以顯貴的後代擔任,江總又授職為何敬容府主簿。不久調任尚書殿中郎。
才華橫溢
梁武帝
蕭衍撰寫《正言》才畢,又寫《述懷詩》,江總參與寫此詩,蕭衍讀完江總的詩後,大為嘆賞。又調任侍郎。尚書僕射范陽
張纘,度支尚書琅邪
王筠,都官尚書南陽
劉之遴,都才學淵博,因江總年少時出名,張纘等人很是推重,結為忘年之交。劉之遴曾以詩文相贈江總。後調任太子洗馬,又出京任臨安縣令,再回京任中軍宣城王府內錄事參軍,調任太子舍人。
梁朝和西魏友好往來,蕭衍詔命江總和
徐陵出使西魏,江總生病沒有前去。
侯景寇掠京城,蕭衍詔命江總暫兼太常卿,堅守小廟。台城陷落後,江總在外境維艱中逃難,費了幾年時間才到會稽郡,住到龍華寺,便寫了《修心賦》,大略評品時事。
江總的第九個舅舅
蕭勃首先占領廣州,他又從會稽去投依蕭勃。
梁元帝
蕭繹平定侯景之亂後,詔命江總任明威將軍、始興內史,給江總八百斛太守薪俸讓他出行。恰逢江陵陷落,江總遂不成行,從此寄居嶺南多年。
效力陳朝
天嘉四年(563年),因任中書侍郎回朝廷,管轄侍中省。江總歷任司徒右長史,掌東宮管記,給事黃門侍郎,兼南徐州大中正。又授職太子中庶子、通直散騎常侍,東宮、中正職務不變。不久調任左民尚書,後轉任太子詹事,中正職務不變。江總因與太子徹夜暢飲,收養良家女子陳氏為女,太子便裝去江總住所,皇上怒而免除其職。不久復任侍中,兼左驍騎將軍。再任左民尚書,兼左軍將軍,未授職,又因公事免職。不久任散騎常侍、明烈將軍、司徒左長史,調任太常卿。
陳後主
陳叔寶繼位後,授職江總任祠部尚書,又領左驍騎將軍、參掌選事。又轉任散騎常侍、吏部尚書。再調任尚書僕射,參掌選事職務不變。
至德四年(586年),江總加任宣惠將軍,量置佐史。不久授官尚書令,賜給鼓吹一部,加扶,其他官職未變。
昏庸亡國
禎明二年(588年)晉號中權將軍。後任宰相,他不理政務,只是每天和後主在後宮飲酒作樂,還加上
陳暄、
孔范、王瑗等十餘人,當時稱他們為狎玩之客。因此國家日益衰敗,典章制度不健全,有上言者,就以犯罪論處,君臣昏庸腐敗,以至於國家滅亡。
禎明三年(589年)建康陷落後,江總入隋朝,任上開府。
家庭成員
五世祖:
江湛(宋朝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封爵號忠簡公)
長子:江溢(歷任著作佐郎、太子舍人、洗馬、中書黃門侍郎、太子中庶子。入隋後,為秦王文學)
第七子:江漼(駙馬都尉、秘書郎、隋給事郎,直秘書省學士)
個人作品
《自敘》
我歷任顯達之職,只是徒占其位而已,既不追求實利,也不涉足權勢。我曾撫身仰天嘆息說,莊青翟官至丞相,無事跡可紀;趙元叔只是任掌計簿的小吏,卻光耀列傳。我自從在陳朝任職以來,未曾奉承任何人,干預任何事。風塵歲月,身處世俗之人中,多招致怨憎,宦海浮沉,都不放在心上。太建之時,國家權力被下移至眾多宵小之手,諂媚嫉妒之風盛行,我屢被排斥罷免,面對命運無可奈何。後主過去在東宮,留心文章的風采,我一向承蒙開導,恩重如山,情深似海。後主繼位之日,時常指責我的過錯,仰遵天文,改定各種事功,八法六典之制度,無一不親自統管。昔晉武帝為荀公曾作策說:“周代陳書的冢宰,今日之尚書令。”何況我的才能不及古人一半,而居位食祿不理政事則同於古人。晉太尉陸玩說:“讓我做三公,可知天下實在無人。”官位爵祿本是無意得來之物,哪裡是我刻意要追求的呢?
少年時潛心於佛教,二十多歲時,到鐘山從靈曜寺則法師學佛法。晚年在陳朝任官,與攝山布上人交往,徹悟佛教苦空二境,再次詳習戒律,對自己維持一顆善心,對別人廣施慈悲,頗知自我勉勵,然而不願食素,並且浸染塵世之煩勞,因此抱愧終生。
江總的自敘,當時人稱之為實錄。
文學創作
江總是陳代亡國宰相,後宮“狎客”,
宮體艷詩的代表詩人之一,其詩意浮艷靡麗,內容貧弱,多是一些為統治者淫樂助興之作,因此在歷史上聲名不佳。但隨著國家興亡和個人際遇的變化,他的詩也漸漸洗去浮艷之色,而時有悲涼之音。今存詩百首,少量
贈答詩及陳亡後憑弔故土之作,有一定價值;《
閨怨篇》開唐人
七言排律之體。《
陳書·江總傳》載有集30卷。但今存明代
張溥《
漢魏六朝百三家集》中所輯《江令君集》僅1卷。
附江總詩全集(共108首)
《長相思》
《詩》
《釋奠詩應令》
《釋奠詩應令》
《釋奠詩應令》
《釋奠詩應令》
《釋奠詩應令》
《釋奠詩應令》
《釋奠詩應令》
《釋奠詩應令》
《雨雪曲》
《梅花落》
《梅花落》
《梅花落》
《雜曲》
《雜曲》
《雜曲》
《隴頭水》
《隴頭水》
《閨怨篇》
《閨怨篇》
《南還尋草市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