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文化、廣播電視、旅遊相關政策法規,擬訂相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
(二)組織推動全市文化廣播電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
(三)管理全市重大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活動,指導全市重點文化廣播電視和
旅遊設施建設,組織全市文化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業對外合作和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推動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李白文化傳承發展。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
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與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
(九)指導文化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旅遊、廣播電視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旅遊市場。
(十)統籌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市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一)負責管理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與宣傳推廣工作,代表江油市簽訂對外文化、旅遊合作協定,企業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推動江油文化旅遊品牌建設。
(十二)負責對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及質量。指導、監督廣播電視廣告播放。指導、監督實施廣播電視行業技術標準。負責
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的監督管理,指導、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廣播電視系統保衛工作。負責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
(十三)管理和指導全市文物保護利用與考古工作。組織文物資源調查。負責組織遴選、申報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指導文物保護單位申報等工作。組織管理基本建設涉及文物保護相關工作。組織指導文物保護宣傳工作。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職責。協同相關部門負責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歷史文化名鎮(村)申報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推動完善全市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博物館建設管理和業務工作。指導和監督社會文物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文物和博物館領域重大科研項目、科技保護、信息化標準化建設。推動文物和博物館領域裝備技術提升。
(十四)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
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協調廣播電視領域意識形態責任制落實。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以人民美好生活為引導,統籌推進文化廣播電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遊業融合發展。用好文化創意、科技創新和社會投資等新動能,促進文化和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提升文化產業、旅遊業在江油產業發展格局中的支撐作用,增強文化軟實力,加快建設文化旅遊強市。
加強全市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強化人才隊伍建設和對公共視聽載體播放廣播電視節目的監管,協調推動網路視聽節目管理健康發展。加強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最佳化廣播電視資源配置,強化廣播電視民營機構的監管,協調推進
廣播電視產業高質量發展。加強全市廣播電視領域體制機制改革,提高廣播電視服務質量和水平。
統籌推進文物保護利用傳承,深化文物體制改革,注重革命文物保護展示,提升博物館公共服務能力,加強文物交流和科技支撐,鼓勵社會力量參與,促進文物市場有序發展,推動文化創意產品開發,強化文物安全工作。
(十七)與市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文廣旅局會同市農業農村局建立健全協同配合機制,推動鄉村旅遊工作。市農業農村局負責休閒農業推動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田德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