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關於開展“法律進醫院”創建工作的通知
各醫療單位:
根據《江安縣司法局 江安縣依法治縣領導小組辦公室 縣委宣傳部 縣文化廣電局關於印發〈江安縣2016年度開展法治宣傳教育 深化“法律七+七進”和基層法治示範創建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江司法發〔2016〕21號)的要求,結合我局《開展法律進醫院推進法律七+七進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江衛辦發〔2016〕87號),現就深入開展 “法律進醫院”創建工作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緊緊圍繞落實推進依法治縣的目標任務,通過深入開展“法律進醫院”創建工作,各醫療單位廣泛開展普法宣傳、加強法治學習培訓、牢固樹立依法治理意識,不斷增強其依法決策、依法管理、依法辦事的能力和水平,引導單位誠信守法和依法維權,不斷提高單位防範和處理矛盾糾紛的能力和法治化管理水平,為實現江安率先崛起、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強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任務
(一)創建內容。
1.組織領導:“法律進醫院”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和辦事機構建立健全;法治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單位領導班子辦公會議定期研究部署本單位創建工作。
2.保障機制: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責任明確、人員落實;普法經費列入單位年度財政預算,並按時足額到位;學法用法工作制度完善。
3.工作開展:黨支部會議、單位辦公會議會前學法制度健全落實;普法規劃、年度普法計畫有序推進;幹部職工法律知識學習培訓考核實現全覆蓋;單位主要負責人“一崗雙責”工作職責切實履行;法律顧問制度落實,重大決策法律諮詢、法律支持和合法性審核機制建立完善,執業行為規範,主動公開服務信息、診療信息和黨務信息,大力開展“六個一”工作方式,各項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法治宣傳教育陣地建設切實加強。
4.工作成效:幹部職工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養明顯增強;單位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明顯提高;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在本行業處於領先水平;領導班子成員和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沒有重大違法違紀行為;單位沒有發生重大影響的群體性事件和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沒有發生其他造成惡劣影響的事件。
(二)創建程式。
1.創建申報。各單位按照創建工作進度表(附屬檔案3)的安排向縣衛計局申報。首批確定的創建單位(2017年度)於2016年7月15日前向縣衛計局提交創建申報表。
2.檢查驗收。我局將於2016 年12 月底對創建工作開展一次督查,重點指導申報的創建單位,申報的各單位於2016年11月底開展自查,對照創建標準進行查漏補缺。2017 年5月,縣衛計局與縣司法局組織檢查驗收。
3.命名授牌。對驗收合格的“法律進醫院”單位,由縣衛計局匯同縣司法局審核後進行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縣衛計局予以命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促進創建工作的有效落實,各醫療單位要加強對“法律進醫院”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制定完善的創建規劃和方案,切實履職盡職,精心組織實施。
(二)明確工作要求。各醫療單位要按照“法律進醫院”創建暫行標準和工作要求,切實完成“規定動作”,並根據工作需要,增加“自選動作”,著力打造創建工作的特色亮點。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嚴禁在創建工作中搞形式、走過場和弄虛作假。通過以點帶面、典型示範,全面、深入推進創建工作的開展。
(三)嚴格檢查驗收。我局將加強對創建工作的督查指導,確保創建工作紮實推進。各醫療單位要認真組織開展自查,對照創建標準進行查漏補缺,不斷提升創建工作質量和水平,確保創建工作紮實推進。經驗收合格的創建單位,按程式審核後進行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予以命名授牌。
(四)實施動態管理。對已經命名的單位實行動態管理。採取跟進回訪、經驗推廣、學習觀摩、定期通報等形式進行督查指導,對工作滑坡並經指導整改仍然沒有起色的創建命名單位,按程式撤銷命名,確保創建工作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聯繫人:胡容
附屬檔案:1.江安縣“法律進醫院”創建單位暫行標準
2.江安縣“法律進醫院”創建申報表
3.江安縣“法律進醫院” 創建進度表
江安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
2016年6月8日
附屬檔案1
“法律進醫院”創建暫行標準
1.法治建設組織保障有力。法治宣傳教育規劃和年度普法計畫的措施具體、責任明確,組織領導和工作機構健全,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有具體部門和人員負責法治建設工作,辦公室專兼職人員不少於2人,工作經費納入本單位年度預算,按時足額到位。
2.工作有計畫部署。制定法治建設工作規劃、年度計畫,將法治建設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黨支部、單位領導班子會議集中學法全年不少於4次,開展“一月三學”活動;制定幹部學法制度及年度學法安排計畫,培訓考核率達100%。
3.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單位各項管理制度齊全,辦事流程規範,職責許可權明確,嚴格依法履職,依法提供服務。建立健全單位決策機制、重大決策、一般決策的範圍、許可權、程式明晰。辦事公開制度健全,黨務、院務公開制度化、經常化,主動公開服務信息、醫療信息,民眾獲知公開的事項和信息途徑方便、準確、快捷。會議會前學法制度健全落實,單位領導幹部學法用法示範作用突出。
4.監督考核嚴格。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納入本單位年度績效目標考核,考核的範圍、標準、方式、程式及考核結果運用等內容具體,制定各科室學法、用法、宣傳、培訓的考核方案,列入年終考核範疇。
5.加強廉政法制建設。加強幹部職工的法紀教育,全面落實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
民主生活會制度、述職述法制度。本單位領導班子及其中層以上管理人員近二年沒有發生重大違法違紀案件,沒有發生重大影響的群體性事件和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沒有發生其他造成惡劣影響的事件。
6.加強單位法治文化建設。充分運用電視、廣播、報刊、網站等主流媒體和部落格(微博)、微電影、手機報等新媒體傳播法治文化。設立一個普法宣傳陣地、編印一種普法讀物,明確一名分管領導和普法聯絡員,每季度舉辦一次普法講座,每年制訂一個學法計畫、舉行一次學法考試,及時發布與本單位履職相關的法律法規,單位法治文化氛圍濃厚。
7.履行普法社會責任。結合本單位、本行業實際,根據不同崗位、不同人群、不同對象的法律需求,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確定“法律進醫院”法治宣傳教育重點內容,增強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開展“法治融入節日”活動,充分利用“12.4”、專業法頒布實施紀念日、宣傳月、宣傳周、宣傳日等法制宣傳節點,開展形式多樣、各具特色、聲勢浩大的法治宣傳教育活動。結合本單位、本行業特點,把法治宣傳教育融入到管理和服務的各個環節,加強服務視窗人員的法治培訓,完善服務大廳、民眾接待中心的法治宣傳設施,將單位服務視窗打造成普法示範視窗,通過公示牌、宣傳冊、發放法律信息卡片,使本單位法治宣傳教育在本地區、本行業處於領先水平。
8.依法決策和依法辦事。建立法律顧問制度,聘請優秀律師擔任法律顧問,落實重大決策法律諮詢、法律支持和合法性審核機制。在管理、服務過程中堅持依法辦事,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辦事便民、高效,服務對象滿意。要嚴格按照《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要求,在核准登記的診療科目範圍內規範開展診療活動;嚴格依照《執業醫師法》《護士條例》等法律法規管理醫務人員。要以人、財、物的管理和使用為重點,不斷健全內部決策、民主監督和財務會計等制度,積極發揮職工代表大會的監督作用。
9.醫療糾紛預防與依法處置。公開醫療糾紛的解決途徑和流程,積極引導患者依法維權,通過調解、訴訟等途徑妥善解決糾紛。全面建立以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為主體,醫療糾紛院內調解、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與醫療責任風險分擔機制相連結的醫療糾紛處理制度體系。積極建立以醫療責任保險為主、醫療風險互助金、醫療意外險等為補充的醫療責任風險分擔形式。不斷完善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機制,提高人民調解成功率。紮實開展信訪和維穩工作,認真解決民眾投訴反映的問題,依法調處矛盾糾紛,突發事件處置及時,沒有發生有重大影響的群體性事件和重大安全責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