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乾區法制辦

江乾區法制辦,第一條是組織實施區人民政府,第二條是組織起草區人民政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乾區法制辦
  • 第一條:組織實施區人民政府
  • 第二條:組織起草區人民政府
  • 第三條:對上級頒發的各項法律
機構職能
(一) 編制和組織實施區人民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年度計畫及長期規劃;
(二) 組織起草區人民政府的規範性檔案,審查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門上報區政府的規範性文草案及備案工作;
(三) 對上級頒發的各項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提出貫徹實施方案,協助區政府領導做好貫徹實施的組織協調工作;
(四) 組織清理區人民政府及政府各部門的規範性檔案,提出執行、修改或廢止等建議;
(五) 承辦區政府委託的本級政府受理的行政複議案和答辯本級政府複議的行政案,並對區政府各部門的行政複議工作進行協調和指導;
(六) 受區政府委託,作為區政府負責人的訴訟代理人,參加答辯、出庭應訴等一切訴訟活動;
(七) 承辦區政府管轄區的行政賠償案件,協調和指導全區行政賠償工作;
(八) 編制全區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計畫,組織開展全區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協調行政執法過程中的矛盾和爭議;
(九) 指導全區行政執法,組織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評議考核制,審核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證和行政執法證件的審領工作;
(十) 負責區政府具體行政行為案件的審查及備案工作;
(十一)開展政府法制調查研究和宣傳工作,培訓政府法制幹部;
(十二)承辦區政府法制有關數據的統計工作;
(十三)為區政府提供法律服務,履行區政府領導的法律顧問職責,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法制工作機構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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