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信息報送辦法》,是為了貫徹落實《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23號),加強水電站大壩非現場安全監督管理,規範大壩運行安全信息報送行為,國家能源局制定並於2016年9月26日發布的辦法。
本辦法適用於在國家能源局安全註冊登記和備案大壩的運行安全信息報送、使用及監督管理工作。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信息報送辦法
- 發布單位:國家能源局
- 發布時間:2016年9月26日
- 發文字號:國能安全〔2016〕261號
《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信息報送辦法》,是為了貫徹落實《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23號),加強水電站大壩非現場安全監督管理,規範大壩運行安全信息報送行為,國家能源局制定並於2016年9月26日發布的辦法。
本辦法適用於在國家能源局安全註冊登記和備案大壩的運行安全信息報送、使用及監督管理工作。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信息報送辦法》,是為了貫徹落實《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23號),加強水電站大壩非現場安全監督管理,規範大壩運行安全信息報送行為,國家能源局制定並於2016年9月26日發布...
《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應急管理辦法》是為規範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應急管理工作國家能源局制訂的辦法,2022年11月23日國家能源局發布關於印發《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應急管理辦法》的通知的正式發布。發布通知 國家能源局關於印發《水電站大壩運行...
水電站大壩監測系統的專項檢查驗收報告應當報送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大壩安全監察中心(以下簡稱大壩中心)備案。第五條 水電站大壩工程的項目法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施工期和首次蓄水期對水電站大壩進行監測和分析,在水電站大壩蓄水和...
第八條 電力企業應當加強大壩安全監測與信息化建設工作,及時整理分析監測成果,監控大壩運行安全狀態,並且按照要求向大壩中心報送大壩運行安全信息。對壩高一百米以上的大壩、庫容一億立方米以上的大壩和病險壩,電力企業應當建立大壩安全線上...
各派出機構,大壩中心,各有關電力企業:為了規範水電站大壩安全註冊登記工作,提高大壩安全監督管理水平,確保大壩運行安全,我局制定了《水電站大壩安全註冊登記監督管理辦法》。現印發你們,請依照執行。國家能源局 2015年5月6日 管理辦法...
1.水電站大壩安全註冊辦法 2.水電站大壩安全定期檢查辦法 電 監 會 二○○五年十月九日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水電站大壩(以下簡稱大壩)運行安全的監督管理,規範大壩安全定期檢查(以下簡稱大壩定檢)工作,根據...
和《水電站大壩安全信息報送辦法》等配套規範性檔案,奠定了電力體制市場化改革後的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監督管理的法規基礎,建立起企業自主管理、政府嚴格監管相結合的工作機制,為加強水電站大壩安全監督管理、保障大壩運行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
第一條 為了加強水電站大壩(以下簡稱大壩)運行安全監督管理,規範大壩安全定期檢查(以下簡稱大壩定檢)工作,根據《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大壩定檢是指定期對已運行大壩的結構安全性和運行狀態進行的...
第二條 懷化境內已投入運行的中小型水電站的安全生產年檢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水電站安全年檢的內容包括:(一)對《大壩安全鑑定報告》進行核准。(二)對大壩位移等重要建築物觀測結果進行抽查。(三)對大壩等水工建築物進行安全評價(鑑定)...
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管理規定(電監會3號令)電力生產事故調查暫行規定(電監會4號令)水電站大壩安全註冊辦法(電監安全[2005]24號)水電站大壩安全定期檢查辦法(電監安全[2005]24號)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信息報送辦法(電監安全[2006]38...
122 國家能源局關於印發《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信息報送辦法》的通知(國能安全〔2016〕261 號)123 國家能源局關於印發《水電站大壩安全監測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能發安全〔2017〕61 號)(四)電網運行安全 124 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關於...
3 關於印發《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信息報送辦法》的通知(電監安全〔2006〕38號)4 關於印發《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信息化建設規劃》的通知(電監安全〔2006〕47號)5 關於印發《水電站大壩安全監測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電監安全〔2009〕4...
《貴州省水庫大壩安全管理辦法》已經2005年1月26日省人民政府第26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省長 石秀詩 2005年2月12日 第一條 為加強水庫大壩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根據...
第三條 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依照本辦法,對電力企業的電力運行安全(不包括核安全)、電力建設施工安全、電力工程質量安全、電力應急、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和電力可靠性工作等方面實施監督管理。第四條 電力安全生產工作應當堅持“安全第一...
第二十六條 各電力企業應結合各自實際和特點,制定管理 辦法或實施細則,並報相應電力監管機構備案。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執行。附表 1:201 年 月電力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月報表(略)附表 2:重大電力安全隱患信息報告單(...
發布信息 浙江省水利廳關於印發浙江省小水電管理辦法的通知 浙水農電〔2023〕66號 各市、縣(市、區)水利(水電、水務)局:為加強小水電管理,保障運行安全和公共安全,我廳修訂了《浙江省小水電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
第三條 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依照本辦法,對電力企業的電力運行安全(不包括核安全)、電力建設施工安全、電力工程質量安全、電力應急、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和電力可靠性工作等方面實施監督管理。第四條 電力安全生產工作應當堅持“安全第...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四川省實施辦法》、《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四川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參照《四川省水庫大壩...
《水利部關於印發農村水電站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評級實施辦法(暫行)的通知》(水電〔2013〕379號)(以下簡稱水利部《辦法》)和《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水能資源開發利用管理的意見》(鄂政發〔2006〕25號),結合我省水電行業管理特點,制定本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