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庫移民司(鄉村振興辦)對口支援處,是水利部機關司局和直屬單位。
2021年7月9日,水庫移民司對口支援處被水利部表揚為“全國水利扶貧先進集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水庫移民司對口支援處
- 所獲榮譽:全國水利扶貧先進集體
水庫移民司(鄉村振興辦)對口支援處,是水利部機關司局和直屬單位。
2021年7月9日,水庫移民司對口支援處被水利部表揚為“全國水利扶貧先進集體”。
水庫移民司(鄉村振興辦)對口支援處,是水利部機關司局和直屬單位。2021年7月9日,水庫移民司對口支援處被水利部表揚為“全國水利扶貧先進集體”。所獲榮譽2021年7月9日,水庫移民司對口支援處被水利部表揚為“全國水利扶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水庫移民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內設機構。承擔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和後期扶持工作,組織實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驗收、監督評估等制度,審核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規劃,組織開展新增水庫移民後期扶持人口核定,協調推動對口支援工作。主要職責 指導水利工程移民工作和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工作,組織擬訂水利工程移民和...
負責全省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管理工作;負責對口支援三峽庫區工作;按職責開展全省新建、擴建、除險加固水利水電工程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工作;協調全省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包括以發電為主的新豐江等七大省屬水庫移民和安置在本省的三峽工程外遷移民)後期扶持管理工作。內設機構 綜合處(對口支援三峽庫區工作辦公室):負責...
(六)組織對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和水庫移民後期扶持相關規劃實施的稽察和內部審計。(七)組織編制水利扶貧政策研究和水利扶貧規劃,組織開展定點扶貧和對口支援工作,承擔水利部扶貧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八)承辦水利部交辦的其他事項。內設機構 辦公室(人事處)核定人員編制6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主要職責:...
1985-1992年三峽工程庫區移民進行搬遷安置試點。1992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出了《關於開展對三峽工程庫區移民工作對口支援的通知》。1993年,三峽百萬移民工程正式實施。三峽移民被稱為中外水利建設史和工程移民史上前所未有的壯舉,其中飽含著庫區人民在國家建設時期,能夠舍小家顧大家,聽黨話、跟黨走的決心,是一段值得學習...
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在有關省(區、市)、部門和單位的共同努力下,三峽庫區百萬移民搬遷安置任務已如期完成,全國對口支援三峽庫區工作進入了新階段。繼續開展全國對口支援三峽庫區工作,有利於加快庫區移民安穩致富,增強庫區經濟發展活力,促進庫區社會和諧穩定;有利於加強庫區生態環境保護,保障三峽水庫水...
(五)水庫管理科 負責三峽水庫綜合管理和水庫資源開發利用及保護治理情況的督促檢查;承擔移民安置區高切坡防治和移民遷建項目、三峽後續建設項目、對口支援項目工程監理、質量安全工作。(六)對口支援培訓就業科 負責對口支援、招商引資和經濟技術合作工作,承擔三峽移民培訓、就業工作。重慶市長壽區移民局下設移民資產...
永昌鎮、黃店鎮幹部,金華市科協、婦聯、司法局幹部。現任浙江省金華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工作分工 協助局長負責慈善事業促進、水庫移民安置、福利彩票發行、綜合治理(平安建設)、應急管理、對口支援(山海協作)等工作,分管市社會工作和慈善事業促進處(水庫移民處)、市慈善總會秘書處、市福利彩票發行中心。
(十一)負責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擬訂水利工程移民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驗收、監督評估等制度。負責指導監督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實施,負責三峽工程後續工作規劃的綜合協調、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負責三峽庫區對口支援等工作。承擔重慶市三峽庫區對口支援辦公室日常工作。(十二)負責組織重大涉水...
(十)負責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擬訂大中型水庫移民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驗收、監督評估等制度,指導監督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實施。協調推動水庫移民對口支援等工作。(十一)指導協調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跨區縣(市)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指導檢查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執行、監測評估及績效評價。調查研究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實施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建議意見。負責三峽庫區對口支援、水利定點扶貧、水利行業扶貧等工作,承擔豐都縣三峽庫區對口支援辦公室日常工作。11、三峽庫區工作科:負責三峽水庫(豐都段)後續工作規劃的綜合協調、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負責...
負責三峽庫區對口支援工作,承擔移民培訓工作,承擔長壽區三峽庫區對口支援辦公室日常工作。(九)安全科(信訪科)。指導水利行業安全工作,擬訂水利安全生產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安全監督,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及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管。負責指導水利行業的信訪穩定工作,承擔來信來訪接待和處理工作。現任...
(十一)負責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擬訂大中型水庫移民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驗收、監督評估等制度,指導監督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實施。協調推動水庫移民對口支援等工作。(十二)指導協調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跨市(州)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2014.07-2018.08 浙江省發改委黨組成員,省對口支援工作辦公室專職副主任(副廳長級) (其間: 2015.11-2015.12浙江省委黨校領導幹部進修班學習);2018.08-2019.11 浙江省民政廳黨組成員,省水庫移民安置辦公室主任;2019.12 浙江省對口支援新疆阿克蘇地區和兵團第一師指揮部黨委委員,副指揮長;2020.01 阿克蘇地區...
(十三)指導監督本區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實施。擬訂水務工程移民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務工程移民安置規劃、驗收、監督評估等制度。協調推進水務區域合作、對口支援與協作工作。(十四)負責本區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和仲裁跨區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十五)依法依規負責本區水務行業安全生產...
(十)負責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擬訂大中型水庫移民有關政策並監實施,組織實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驗收、監督評估等制度,承擔監督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實施。協調推動水庫移民對口支援等工作。(十一)協調跨市區水事糾紛。負責對水事相關工作的日常監督檢查和指導,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市河道管理區域範圍內涉河案件的...
湖北江陵人。現任湖北省移民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人物簡介 榮以紅,曾任湖北省移民局總經濟師、黨組成員。現任湖北省移民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工作分工 協助局長工作,負責南水北調中線一期工程丹江口水庫移民工作、移民就業培訓工作、小型水庫移民扶助解困工作、對口支援與協作工作,分管南水北調移民處、就業培訓處。
2001年7月,國務院在湖北宜昌召開三峽工程移民暨對口支援工作會議,當時的國務院總理朱鎔基在會上提出了“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要快調查、快規劃、快立項、快審批、快實施”的要求,並首次明確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由國土資源部牽頭組織實施。會後不久,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在京成立,作為國土資源部...
據省水利廳官方網站信息,2012年4月起,呂英明分管的部門為:規劃計畫處、科技與交流合作處、省水庫移民工作局和樂昌峽水利樞紐工程建設總指揮部,並聯繫廣東省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和廣東省北江流域管理局。2009年前,他只負責樂昌峽水利樞紐工程建設總指揮部的工作等。在樂昌峽建設期間,他曾長期駐點該地,督促建設。2...
負責水務投融資計畫、水務工程項目前期工作;負責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水務區域合作和對口支援協作工作;負責水利工程和南水北調工程建設管理與質量監督工作;負責排水、再生水利用、海綿城市建設工作;負責永定河綜合治理與生態修復工作;統籌負責市委生態文明委員會、市委農村工作委員會以及新首鋼的水務工作。主管投資計畫處、...
(十)負責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擬制大中型水庫移民有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驗收、監督評估等制度。組織指導監督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實施。協調推動水庫移民對口支援等工作。(十一)組織指導協調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水事糾紛,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十)指導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擬訂全市水利工程移民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驗收、監督評估等制度。指導監督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實施,協調推動對口支援等工作。(十一)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和仲裁跨縣(市、區)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銜接平衡農業(漁業)、農機、畜牧、林業、水利、氣象等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提出重大農業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組織編制和實施新農村建設總體規劃、生態環境建設規劃,參與制定小城鎮發展規劃;綜合協調農業利用外資重大項目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實施水庫移民後期扶持...
協調推動市內水庫移民對口支援工作。機關黨委 負責人:高冠龍 電話:0745-2714501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市水旱災害防禦事務中心 負責人:鐘力群 電話:0745-2719991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關於水旱災害防禦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全面落實市委關於水旱災害防禦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水旱...
(十三)指導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擬訂水利工程移民有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驗收、監督評估等制度。指導監督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實施。指導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移民後期扶持工作,協調推動對口支援等工作。(十四)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和仲裁跨縣(市、區)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
負責全市水庫移民安置及後期扶持工作的協調、管理、監督和實施。負責各項水庫移民資金的管理。承擔市水庫移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五)基層政權和社區治理處 提出加強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指導村(居)民委員會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組織指導村(居)民委員會的換屆選舉工作。指導、監督村(居)務公開民主管理...
組織協調水利部定點扶貧工作和對口支援工作,承擔滇桂黔石漠化片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聯繫工作。指導水庫移民信息化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水庫移民和水利扶貧統計工作。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監督司 督促檢查水利重大政策、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的貫徹落實。組織開展節約用水、水資源管理、水利建設與管理等相關業務領域的督查。
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協調全市農牧業和農牧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銜接平衡農業、畜牧業、林業、水利、氣象、生態、農牧業產業化等發展規劃、計畫,提出重大農業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按規定許可權協調落實中央和自治區預算內扶持資金,按規定許可權,審核農林水投資項目;承擔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實施工作領導...
(八)區劃地名處(掛水庫移民管理處牌子)。承辦市政府交辦的行政區劃調整有關工作。調處界線認定不一致產生的邊界爭議,組織行政區域界線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地名規劃的編制和指導,擬訂地名管理政策,規範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指導區縣(市)地名管理,負責地名檔案管理及地名文化建設。負責監督管理全市水庫移民...
(十一)負責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擬訂水利工程移民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驗收、監督評估等制度。負責指導監督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實施,負責三峽工程後續工作規劃的綜合協調、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負責三峽庫區對口支援等工作。(十二)負責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組織開展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