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水利和湖泊局

十堰市水利和湖泊局

十堰市水利和湖泊局是十堰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由市水利水電局更名而來,為十堰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十堰市水利和湖泊局
  • 隸屬:十堰市人民政府
相關事件,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相關事件

2021年9月,湖北省應急管理廳發布湖北省十堰市張灣區艷湖社區集貿市場“6·13”重大燃氣爆炸事故調查報告,指出:十堰市水利和湖泊局。違反《水法》《防洪法》47的規定,未能盡到河道安全管理責任。對在河道上違規修建建築物、非法侵占河道、阻礙防洪的行為長期不予督辦查處。對涉事建築物是否符合防洪要求未進行評估。對張灣區水利和湖泊局履行部門屬地監管職責督促指導不力。

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草案。組織編制全市水資源規劃、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市和跨區域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跨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配合相關部門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劃並組織指導實施。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查、報送全市水利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四)指導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措施,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執行國家、省、市節水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負責水資源監測和管理。對江河湖庫和地下水實施監測,發布全市水資源公報。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
(七)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非港口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指導江河湖泊、中小河流的綜合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管理以及水系連通工作。
(八)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流域控制性工程和跨區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落實南水北調工程運行和後續工程建設的有關政策措施以及地方配套工程建設任務。指導監督南水北調有關工程安全運行,組織有關工程驗收工作。
(九)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公告。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十)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中小型灌區建設與改造和節水灌溉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十一)負責水能資源開發利用管理工作。指導水能資源規劃編制、技術審查和農村水能資源規範管理、小水電改造和農村水電電氣化工作。
(十二)承辦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負責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行河湖長制的貫徹落實。負責全市推進河湖長制工作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全市河湖長制管理工作。負責擬定河流管理和保護制度及考核辦法,監督、協調各項任務落實,組織實施考核等工作。
(十三)指導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擬訂水利工程移民有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驗收、監督評估等制度。指導監督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實施。指導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移民後期扶持工作,協調推動對口支援等工作。
(十四)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和仲裁跨縣(市、區)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河道采砂等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管。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管理。
(十五)開展水利科技、信息化和對外交流合作工作。組織貫徹落實水利行業有關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水利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水利統計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對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六)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山洪災害防禦和流域防洪聯合調度,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等極端天氣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十七)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市水利和湖泊局要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最佳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內設機構

水利工程移民管理科
離退休幹部科
機關黨委
水旱災害防禦科
農村水利水電科
水庫湖泊科
河湖長制工作科
水利工程監督科
水土保持科
水政水資源科(十堰市節約用水辦公室)
人事科
規劃財務科
辦公室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余榮江,
局長:張俊江,
黨組成員:劉國軍(掛職)。

所獲榮譽

2020年3月29日,被十堰市人民政府授予“2019年度十堰市投資項目工作先進單位”榮譽稱號。
2021年1月,入選“湖北省水利系統先進集體擬表彰對象公示名單”。
2021年4月,被表彰為“湖北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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