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規程—第2部分:堤防

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規程—第2部分:堤防

《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規程—第2部分:堤防》(DB36/T 1442.2-2021)是2022年1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西省地方標準,歸口於江西省水利廳。

地方標準《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規程—第2部分:堤防》(DB36/T 1442.2-2021)規定了堤防工程安全管理、運行管理、養護管理、管理保障等要求。該標準適用於沿河(江)、湖以及分蓄洪區周邊修建的國有公益性管理單位管理的堤防工程,其它堤防工程可參照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規程—第2部分:堤防
  • 外文名:Code of standardization management for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s—Part 2:Embankment
  • 標準號:DB36/T 1442.2-2021
  • 發布日期:2021-06-30
  • 實施日期:2022-01-01
  • 中國標準分類號:P 55
  • 國際標準分類號:93.160
  • 技術歸口:江西省水利廳
  • 批准發布部門: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業分類:農、林、牧、漁業
  • 標準類別:管理標準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實施建議,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江西是水利大省,截止2021年1月,全省納入標準化管理名錄的國有堤防有281座、鄉村管理堤防有1000座。這些堤防工程為保障農業發展和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長期以來,堤防工程存在管理責任落實不到位、管理經費不足、管理方式粗放和管理人員素質偏低等問題,工程安全隱患突出。2017年省委省政府印發了《關於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的意見》(贛府廳發〔2017〕56號),提出通過實施“五個一措施”實現標準化“管理十化”,其中“五個一措施”中就包含制定一套標準,通過標準來規範工程管理行為,支撐標準化管理理念向縱深發展。由此可見,制定堤防標準化管理規程十分必要。

編制進程

  • 標準計畫
2020年9月17日,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下達2020年度第四批地方標準制修訂計畫,其中由江西省水利科學研究院等單位申報的《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規程—第2部分:堤防》獲批立項。地方標準《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規程—第2部分:堤防》(DB36/T 1442.2-2021)由江西省水利廳提出並歸口。
  • 起草階段
2020年1月~3月,結合江西省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經驗,起草了《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規程—第2部分:堤防》標準文本初稿。
2020年4月1日,江西省水利廳印發《關於徵求水庫、堤防、堤防、灌區、泵站、水電站等6類工程地方標準意見的函》(贛水建管便函〔2020〕23號),向江西省各設區市水利部門和有關專家徵求意見和建議。
2020年5月~9月,根據各地意見建議對標準文本進行了修改和完善。
2020年10月12日,江西省水利科學研究院印發《關於召開〈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規程—第2部分:堤防〉等4項技術標準諮詢會的通知》,召開了專家諮詢會,邀請行業內專家對標準文本進行討論,並提出意見和建議,會後編制單位按照專家意見對標準文本進行了修改和完善。
2021年1月26日,編制單位內部召開討論會,對標準本文進行了進一步修改和完善,形成了標準文本報審稿。
  • 發布實施
2021年6月30日,《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規程—第2部分:堤防》(DB36/T 1442.2-2021)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2年1月1日,《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規程—第2部分:堤防》(DB36/T 1442.2-2021)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規程—第2部分:堤防》(DB36/T 1442.2-2021)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江西省水利科學院、江西省鄱陽湖水利樞紐建設辦公室堤防處、南昌市昌北防洪排澇工程管理處、新幹縣贛江河道堤防管理局。
主要起草人:喻蔚然、傅瓊華、萬思源、敖躍飛、徐全、廖強、彭月平、黎鳳賡、李珍、甘小艷、羅梓茗、汪慶、唐少龍、劉剛。

標準目次

前言
引言
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安全管理
3
5 運行管理
5
6 養護管理
8
7 管理保障
9
附錄A(資料性)巡視檢查
12
附錄B(資料性)監測記錄表
17
附錄C(資料性)專門性維修養護實施方案編制大綱
20
附錄D(資料性)日常性維修養護記錄表
21
附錄E(資料性)堤防維修養護工作任務和頻次
22
參考文獻
23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規程—第2部分:堤防》(DB36/T 1442.2-2021)規定了堤防工程安全管理、運行管理、養護管理、管理保障等要求。該標準適用於沿河(江)、湖以及分蓄洪區周邊修建的國有公益性管理單位管理的堤防工程,其它堤防工程可參照執行。

引用檔案

GB 50286 堤防工程設計規範
GB/T 11822 科學技術檔案案卷構成的一般要求
GB/T 18894 電子檔案歸檔與管理規範
GB/T 50026 工程測量規範
SL 171 堤防工程管理設計規範
SL 436 堤防隱患探測規程
SL 551 土石壩安全監測技術規範
SL 595 堤防工程養護修理規程
SL 601 混凝土壩安全監測技術規範
SL 725 水利水電工程安全監測設計規範
SL 768 水閘安全監測技術規範
SL 794 堤防工程安全監測技術規程
SL/T 789 水利安全生產標準化通用規範
SL/Z 679 堤防工程安全評價導則
DB36/T 1331 水利工程維修養護技術規範
DB36/T 1332 水利工程標識標牌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該標準實施後,建議組織各設區相關管理單位進行宣貫培訓,由該標準制定人員主講。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出台相關的檔案,加大宣傳力度,提高認知度,要求按照標準的要求開展工作。

意義價值

《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規程—第2部分:堤防》(DB36/T 1442.2-2021)的制定,可為水利工程管理責任主體有效開展標準化管理工作提供依據,同時有助於水行政主管部門加強監管並推動水利工程持續改進提升。該標準對規範堤防管理單位管理行為,保障工程安全運行,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等具有重要意義,並填補了江西省堤防標準化管理地方標準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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