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信息資源共享管理辦法(試行)》是水利部2020年2月發布的檔案。
《水利信息資源共享管理辦法(試行)》是水利部2020年2月發布的檔案。
為大力推進智慧水利,規範和促進水利信息資源共享,充分發揮水利信息資源在深化改革、轉變職能、創新管理中的重要作用,2020年2月,水利部印發實施《水利信息資源共享管理辦法(試行)》,為水利信息資源共享提供了準則和依據,為進一步提高水利...
《交通運輸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辦法(試行)》是為充分發揮交通運輸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在深化改革、轉變職能、創新管理、提升服務中的重要作用,促進交通運輸行業提質增效與轉型升級,依據《國務院關於印發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湖南省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辦法(試行)》由湖南省人民政府於2017年11月22日印發。辦法發布 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南省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湘政發〔2017〕34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北京市政務信息資源管理辦法(試行)》由北京市人民政府於2017年12月27日印發,共十章三十七條 ,自印發之日起施行。辦法發布 京政發〔2017〕37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現將《北京市政務信息資源管理辦法...
第十三條 網路服務是指利用水利信息網資源為信息傳輸和套用系統運行提供的服務。第十四條 各級網路管理部門要為水利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存儲、共享,以及各類水利業務套用系統提供支撐和保障。第十五條 新的信息傳輸和套用系統接入水利...
2019年8月水利部網信辦組織制定了《水利網路安全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並於近日通過審議印發。《辦法》包括總則、網路安全規劃建設、網路運行安全、監測預警與應急處置、監督考核與責任追究、附則共六章。《辦法》指出...
山東省水利信息化建設與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山東省水利信息化建設管理,強化水利信息化資源整合共享,規範山東省水利信息化建設程式,根據《水利部信息化建設與管理辦法》《山東省政務信息系統項目管理辦法》及水利...
規定全文 編輯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進一步加強水利工程建設的行業管理,使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規範化的道路,保證水利工程建設的工期、質量、安全和投資效益。
第二十六條水利管理單位要在管好用好工程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利用水土資源,積極開展綜合利用,增加收入。庫區、堤坊、渠道和其它水利工程周圍,要大搞植樹造林。國家管理的工程所轄範圍內,由管理單位自造自管,樹權歸國家所有;管理...
2012年12月16日,水利部以水國科〔2012〕546號印發《水利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管理辦法(試行)》。該《辦法》分總則、強制性條文制定、強制性條文實施、強制性條文監督檢查、附則5章32條,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基本信息 水利工程建設...
第三十一條 水利督查隊伍應合理設定相關服務設施,積極利用水利行業河道管理所、水文站點、執法基地等資源,為水利督查人員開展工作創造便利條件。第三十二條 水利督查隊伍應充分利用督查業務信息管理平台、終端等設備設施,通過督查業務各...
(水利部水辦〔1997〕275號)的要求完成了檔案資料的整理工作;完成竣工報告、竣工決算等必須檔案的編制後,項目法人按《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規定(試行)》(水利部水建〔1995〕128號)規定,向驗收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根據國家和部頒驗收規程,...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水利建設市場主體,是指參與湖北省水利建設活動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諮詢、供貨、質量檢測、招標代理、安全評價等企(事)業單位及相關執(從)業人員。第四條 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管理遵循依法、公開、...
(七)灌區、農村供水和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八)水旱災害防禦;(九)水利建設市場、水利工程建設與安全運行、安全生產;(十)水利資金使用和投資計畫執行;(十一)水利網路安全及信息化建設和套用;(十二)地表水、地下水等水利基礎...
按國家政府採購有關規定必須公開選擇承擔單位的政研項目,不適用定向委託方式。公開選擇的政研項目信息應當提前一個月在水利部網站等信息平台向社會發布。第十條 通過定向委託和公開選擇確定的承擔單位應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完成研究任務...
河湖管理監督檢查辦法(試行)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河湖監督檢查工作,督促各級河長湖長和河湖管理有關部門履職盡責,全面強化河湖管理,持續改善河湖面貌,依據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水利部...
積極培育和發展為社會投資提供諮詢、技術、管理和市場信息等服務的市場中介組織。(二十九)加快審查審批。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水利項目審批部門協調機制,最佳化審核審批流程,創新審核審批方式,加快審核審批進度。社會資本投資的水利...
主要指水利建設市場主體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技術標準、設計檔案、契約等相關規定,受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或發展改革、財政、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市場監管、安全監管等部門的責任追究、行政處罰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