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象信息服務單位備案規範》是2021年4月15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氣象信息服務單位備案規範
- 標準號:QX/T 314—2020
- 實施日期:2021-04-15
- 發布日期:2020-12-29
- 制修訂:修訂
- 代替標準:QX/T 314—2016
- 標準類別:方法標準
《氣象信息服務單位備案規範》是2021年4月15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氣象信息服務單位備案規範》是2021年4月15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備案信息備案號:79895-2021備案月報: 2021年第1號(總第249號)1。...
第一條為了促進我省氣象信息服務的健康發展,培育氣象信息服務市場,規範氣象信息服務單位備案管理工作,根據《氣象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中國氣象局令第27號),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氣象信息服務,是指氣象信息服務單位利用氣象資料和氣象預報產品,開展面向用戶需求的信息服務活動。本辦法所稱氣象信息服務單位是...
省氣象主管機構收齊備案材料後,應當場予以備案;備案材料不規範、不完整的,應當要求氣象信息服務單位及時補正。 第七條 省氣象主管機構應當自備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備案的氣象信息服務單位的相關信息通過廣東省氣象局官方網站公示。 第八條 本辦法實施前成立的氣象信息服務單位,應當自本辦法實施之日...
第八條氣象信息服務單位備案應當提供以下材料:(一)營業執照的原件及複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的原件及複印件;(三)主要技術人員信息;(四)信息服務提供方式和範圍說明。第九條從事氣象信息服務的單位應當遵守下列要求:(一)使用合法渠道獲得的氣象資料和氣象預報產品;(二)建立業務規範和管理制度;(...
吉林省氣象信息服務條例 (2024年3月28日吉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為了規範氣象信息服務活動,促進氣象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保障生命安全、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禦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一條 為了規範氣象信息服務活動,促進氣象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滿足社會公眾對氣象信息的多樣化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禦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氣象信息服務及相關監督管理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氣象信息包括公眾氣象信息和...
《吉林省氣象信息服務管理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是為了規範氣象信息服務活動,促進氣象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滿足社會公眾對氣象信息的多樣化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禦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2022年11月9日,吉林省司法廳發布《吉林省氣象信息服務管理條例...
《河南省氣象信息服務條例》已經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於2022年7月30日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2年7月30日 第一條 為了規範氣象信息服務活動,發揮氣象防災減災第一道防線作用,推動氣象事業高質量發展,保障生命安全、生產發展、...
《雲南省氣象服務技術規範》是2020年12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 杞明輝、楊寶源、李華宏、許迎傑、沙文生。起草單位 雲南省氣象學會秘書處、雲南道宇科技、雲南省氣象台。適用範圍 因科研、服務等需要,經國家相關部門審批、備案,在雲南境內建立合法的氣象觀測站網以採集氣象信息,適用於本標準;合法的臨時...
市氣象局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氣象工作實際,適時制訂、修改或者廢止有關規範性檔案。市氣象局起草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制訂的規範性檔案,必須符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涉及其他部門職權範圍的事項,應報請市政府制訂規章或規範性檔案,或與其他部門聯合制訂規範性檔案。嚴格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制度,提請局務...
第十六條貫徹落實上級和省氣象局黨組的重要指示和決定、全局性工作計畫和專項規劃、申報地方性立法項目、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重要氣象行政規範性檔案、部門預算和重大項目立項建設等重大事項,由省氣象局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省局重大經費開支和使用的審批辦法另行制定。第十七條省局機關各處室提請省氣象局領導班子討論...
為加強和規範農村氣象工作,提高基層氣象災害防禦能力,最大限度避免、減輕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發揮氣象為農服務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省政府《關於加強農業氣象服務體系和農村氣象災害防禦體系建設的意見》、《關於加強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及信息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