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貸款

民間貸款

民間借貸是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它組織之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見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因借貸產生的抵押相應有效,但利率不得超過人民銀行規定的相關利率,年息36%內受國家法律保護,超過36%無效。

民間借貸是一種直接融資渠道,銀行借貸則是一種間接融資渠道。民間借貸是民間資本的一種投資渠道,是民間金融的一種形式。根據《契約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契約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間借貸
  • 定義:公民與其它組織之間借
  • 利率:不得超過人民銀行規定的相關利率
  • 根據法律:《契約法》
簡介,利率,利率,是否合法,優勢,手續簡便,條件相對較低,節省費用,資金隨需隨借,貸款途徑,契約範本,契約規範,貸款利息,風險防範,法律特徵,擔保方式,利弊,

簡介

民間貸款是區別於傳統的銀行貸款,即通過民間組織或企業按雙方約定的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放貸方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貸款方短期的資金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放貸方也可以由此取得中間收入而盈利
民間貸款必須有約可守、有約必守,只要該約定不違法、約定的利率不得超過銀行法定利率的四倍均為有效。
民間貸款發展到現在已經演變成為多元化的貸款方式,逐漸形成了自己的行業規範,拿”網路貸款“的方式來看,由第三方平台為民間借貸雙方進行溝通,銀監會早已明確P2P平台是信息中介,而不是信用中介,只負責撮合借貸雙方直接交易,本身不吸儲、不放貸。而網路貸款本身的快速、便捷、高效的網際網路屬性,讓民間貸款逐漸實現閃電借款。民間貸款已經隨著網際網路時代的發展而逐漸發展更新。
民間貸款
2012年之後移動網際網路時代”微信金融“更成為了民間貸款新的金融模式。藉助微信等典型的社交媒體平台,為用戶提供相對理財,投資,貸款等規模較小的金融行為環境,一般情況下,指的是為中小微企業、創業者、個體工商戶、小額投資者等提供的金融服務。日前有第三方平台發布了微信金融平台排名,以其中名列前位的“閃電借款”為例,2015年第三季度財報顯示,90後是接受資金支持最多的群體,也是因網貸而受益最大的人群。不難推測,未來80、90後旺盛的消費信貸需求,仍將是助推網際網路金融消費信貸高速發展的主動力。

利率

根據現行貸款利率,貸款六個月至一年(含),年利率是: 6.50%
民間借貸利率不能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即不能超過:6.50%×4 = 26.00%
根據《契約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契約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的有關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

利率

根據現行貸款利率,貸款六個月至一年(含),年利率是: 6.50%
民間借貸利率不能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即不能超過:6.50%×4 = 26.00%

是否合法

一般來說,民間貸款是合法的,但必須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否則不受保護。
民間貸款分為民間個人借貸活動和公民與金融企業之間的借貸。民間個人借貸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遵循自願互助、誠實信用原則出借人的資金必須是屬於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資金,禁止吸收他人資金轉手放貸。民間個人借貸利率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但雙方協商的利率不得超過國家規定。公民與企業之間的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
實踐中對於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借貸契約無效
(1)企業以借貸名義向職工非法集資。
(2)企業以借貸名義向社會非法集資。
(3)企業以借貸名義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
(4)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借貸行為。

優勢

手續簡便

民間融資一般只需考察房產證明及還貸能力等並簽訂契約即可。
低利率互助型借貸
這種形式也就是民間常見的“幫困濟貧”,主要是城鄉居民、個體私營企業主之間用自有閒置資金進行的無償或有償的相互借貸行為。相互熟悉、相互信任的借貸雙方直接見面,約定借款金額、期限、利息,由口頭約定、或打個借條,用於個人之間,主要是親友之間臨時性資金調劑,金額從幾百元到數萬元,企業之間金額由數萬元到數百萬元,有的民間抵押借款甚至單筆達上千萬元。
民間貸款公司借貸借款期限靈活,有不定期、幾天、幾個月,借貸雙方私交好時期限可以長達幾年。互助型借貸基本不考慮盈利或只有微小利益。民間貸款的用途主要是解決生活、生產急需。

條件相對較低

民間貸款普遍門檻低,顯然更加適合於小企業。
銀行貸款期限一般以定期形式出現,而民間貸款可以即借即還,適合小企業使用頻率高的特點。
民間貸款公司發放高息型借貸。這種借貸的融資主體主要是個體及民營中小企業,以關係和信譽為基礎,籌措資金多用於生產資金的周轉。資金相對比較富裕的個體戶和中小企業主,在暫時沒有新的資金投向的情況下,為了給閒置資金尋求新的“出路”,向一些資金匱乏且又急需資金的企業及個人提供高息借貸。這種以信用交易為特徵、利率水平較高的借貸是民間抵押借款的最主要方式。這種借貸利率根據借款的主體、借款的用途、借款的時間長短、借款的急緩程度而定,大部分在商業銀行同期利率四倍以內,月利率從8‰ 到30‰ 。

節省費用

由於民間借貸省去了公證、鑑定、驗資、抵(質)押登記等手續,也就節省了不菲的中介費用。民間借貸融資正是具備了這些比較優勢,才使得民間融資市場日趨活躍起來。
不規範的中介借貸。這些中介公司對外公開的身份是“投資諮詢”、“投資顧問”、“投資管理”、 “財務管理”和“財務顧問”公司等,它們藉助於正規中介機構的融資行為或以非正規中介機構為依託進行民間借貸。另外,民間註冊成立擔保公司,為企業(多為中小企業)、個體私營業主、自然人借款提供擔保。

資金隨需隨借

按銀行的正常貸款程式,企業從向銀行申請貸款到獲得貸款,期間大約需要一個月,即使是長期合作客戶,最快也需要10天左右;而上海民間貸款一般僅需要3~5天甚至更短的時間即可獲得所需資金。

貸款途徑

除常規的向親朋好友借貸,還有很多渠道可以獲得借款。小貸公司、P2P網路借貸等都是相當紅火的民間借貸來源,尤其是P2P網路借貸,由於其具有速度快、額度高、利率低的特點,現在已經逐漸成為了民間借貸的最佳選擇。
隨著P2P整個行業的發展與進步,國內各家P2P企業逐漸呈現出了不同的發展方向和態勢,對於有借款需求的人來說,也需要辨別其中的真偽性,不要受騙上當。
面對P2P行業內的企業資質良莠不齊,在尋找相關企業需注意以下問題:
1. 企業成立年限:成立年限在半年甚至一年以內的企業,由於成立年限較短,是否可靠尚未體現出。
2. 是否存在前期收費:如果還沒借到錢就先收費,那么必然是不正規的行為。

3.利率是否符合規範:根據相關要求,民間借貸的利率不得超過同期銀行利率的4倍,超過便無法得到法律保護。

契約範本

民間借款契約範本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契約。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於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契約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契約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契約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契約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民間借款契約格式範本3 貸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張××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萬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契約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契約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許可權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契約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契約的檔案,作為本契約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契約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間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契約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契約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畫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契約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契約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契約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契約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契約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契約規範

貸款契約有效的條件
根據《民法通則》、《契約法》的規定,要使民間貸款行為成立並生效,必須滿足以下條件:訂立契約的當事人主體合格,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契約內容合法,貸款人將借款交付給借款人。
貸款契約無效的情形
如存在以下情形,那么貸款視為不合格。
1、借貸一方或雙方的主體不合格
2、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借貸契約,並且損害了國家利益的
3、借貸雙方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4、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如借款給別人去賭博或販毒的;如果貸款人明知借款用途是非法活動而提供借款的,該借款契約無效,雙方還將受民事制裁
6、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7、另外,自然人與非金融機構企業的借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亦屬無效:
(1)企業以貸款名義向職工非法集資
(2)企業以借貸名義非法向社會集資
(3)企業以借貸名義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
(4)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

貸款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六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括利率本數)。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民間借貸,是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它組織之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因借貸產生的抵押相應有效,但利率不得超過人民銀行規定的相關利率。在民間借貸中,借貸雙方最易在民間借貸利息上產生矛盾。對民間借貸利息糾紛可以參照《契約法》的明確規定:
(一)利率問題
對於民間借貸的利率,《契約法》作出了借款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司法解釋則具體規定為約定利率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也就是說,民間借貸的利率最高不得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雙方可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4倍內協商。如一年期的銀行貸款年利率為5.85%,則一年期的民間借貸年利率不得超過23.4%。由此可歸納為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4倍以內的屬於合法利率,超過4倍的,屬於高利貸,而高利貸的部分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二)利息問題
1、法律對民間借貸的利息並無強制要求,有償或無償由雙方約定。如當事人對利息有約定的,借款人應按約定支付利息;如當事人對對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因此,貸款人要想收取利息,必須對利息作出明確的約定,否則,按無息處理。
2、即使是無息借貸,借款人逾期不還款,貸款人有權要求償付逾期利息;或不定期無息借貸經催討不還,貸款人要求償付催後利息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三)“超四倍”利息在契約履行後的返還問題
在此,我們不得不提醒借款人注意:雙方約定利率超過四倍,在履行完畢後,借款人又起訴,要求對超過四倍部分予以返還。對以上請求是否支持,司法實踐是,對已履行的超過四倍的利息不判令返還。其理由是根據訴訟法規定:當事人雙方約定的“不得超過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超過的部分不受保護”按此條規定:“超過部分的不保護”既不保護貸款人收取超過的部分,也不保護借款人返還多付的部分。借款人可以再履行期間拒絕支付多付的利息,但已多付的部分屬於贈與部分,根據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五條規定的贈與行為,屬於單向契約,借款人有權行使撤銷權,但雙方同意的情況下,且受贈人即貸款人沒有違反撤銷權內容的規定,借款人無權行使撤銷權,即要求返還多付的部分法院將不支持。
同時,根據《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5條規定,貸款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複利。由此可見,民間借貸也不得約定複利(即利滾利)。根據新的《意見》的解釋規定,可以約定複利,但複利後的利息不可超過
種類
項目
一、短期貸款
六個月(含)
5.60
六個月至一年(含)
6.00
二、中長期貸款
一至三年(含)
6.15
三至五年(含)
6.40
五年以上
6.55
三、貼 現
再貼現利率為下限加點確定

風險防範

中國人借錢很多時候習慣找朋友,不願找銀行,常言說好借好還,再借不難,但人們經常能聽到因為借錢的事,昔日交往甚密的朋友、來往密切的親戚反目,鬧上法庭。現實生活中,善良的人們在他人向你借錢時,不妨多留個心眼,注意以下幾個問題,以避免糾紛,防範風險。
一、訂立書面協定,注意妥善保存。在現實生活中,民間借貸大多數發生在親戚朋友之間,由於這些人平時關係比較密切,出於信任或者礙於情面,民間借貸關係往往是以口頭協定的形式訂立,無任何書面證據。在這種情況下,一旦一方予以否認,對方就會因為拿不出證據而陷入“空口無憑”的境地,即使訴至法院,出借人也會因舉證不能而敗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四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審查借貸案件時,應要求原告提供書面證據;無書面證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證據。對於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起訴,裁定不予受理。由此可見,出、借方訂立書面協定是大有必要的。另外為了保護出借人的合法權益,出借人必須注意妥善保存書面協定等證據,以便日後發生糾紛時有所依據。
二、書面協定內容合法全面。出借雙方訂立書面協定應載明出借人和借款人姓名、幣種、數額、用途、期限、利率、還款方式和違約責任等內容。對於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出借人務必要問明對方的借款用途,決定當借不當借,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賭博、走私、詐欺、買賣毒品或販賣槍枝等非法活動而仍借款的,則屬於違法借貸,其借貸關係不受法律保護。
三、利息約定明確。在民間借貸關係中,借貸雙方最容易發生矛盾的是利息。有關法律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還規定公民之間的借款,出借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複利的,不予保護。另外,契約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契約對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所以,在民間借貸中,對利息的約定一定要符合法律規定,並且要約定明確。
四、重視借款期限屆滿時的債權保護。我國民法通則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適用2年訴訟時效期間,由於有的出借人不知道這一規定或者是礙於情面,不想傷和氣,在有效的期間內未及時有效地催要欠款,以致使債權無法實現。故當事人要加強自我保護,在還款期限屆滿後注意催要,及時起訴,以保護自己的合法債權得已實現。

法律特徵

民間貸款不僅是一種經濟現象,同時又是一種法律現象,具有以下幾個主要法律特徵:
(1)民間貸款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借貸雙方通過簽訂書面借貸協定或達成口頭協定形成特定的債權債務關係,從而產生相應的權利和義務。債權債務關係是我國民事法律關係的重要組成部分,這種關係一旦形成便受法律的保護。
(2)民間貸款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契約行為。借貸雙方是否形成借貸關係以及借貸數額、借貸標的、借貸期限等取決於借貸雙方的書面或口頭協定。只要協定內容合法,都是允許的,受到法律的保護。
(3)民間貸款關係成立的前提是借貸物的實際支付。借貸雙方間是否形成借貸關係,除對借款標的、數額、償還期限等內容意思表示一致外,還要求出借人將貨幣或其他有價證券交付給借款人,這樣借貸關係才算正式成立。
(4)民間貸款的標的物必須是屬於出借人個人所有或擁有支配權的財產。不屬於出借人或出借人沒有支配權的財產形成的借貸關係無效,不受法律的保護。
(5)民間貸款可以有償,也可以無償,是否有償由借貸雙方約定。只有事先在書面或口頭協定中約定有償的,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還本時支付利息。

擔保方式

民間借貸應該選擇怎樣的擔保方式,這讓不少債權人頗為猶豫。民間借貸的擔保方式:保證、質押、定金、抵押這四大擔保方式。
保證,是指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與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以保證人的身份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承擔責任的行為。因此,在實際借貸中,如果借款人和保證人客觀上均無力償還借款,則該保證將無法保障出借人實現債權。它還會遇見更大的風險,即保證人和借款人惡意串通詐欺而套取出借人錢款的風險”
質押(也稱質權)具有因轉移占有而使出借人的債權實現風險降低的優點,但也存在因出借人保管、維護質押物而增加成本,或因質押物貶值而使出借人債權不能全部實現的風險。
定金具有同時擔保契約雙方當事人債權的特點,若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則喪失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則應雙倍返還定金。定金可能存在因惡意契約而被詐欺的風險,也可能存在因定金設限而影響債權全部實現的風險。
抵押擔保對債權人比較安全可靠,因為財產抵押之後,並不轉移占有,不影響抵押人對抵押物的繼續使用。

利弊

民間貸款的積極作用
(一) 民間貸款是彌補銀行信貸不足的重要途徑。中 小企業的快速發展,對資金需求旺盛,但金融機構為了規避金融風險,大都嚴格管理貸款的發放,使許多中小企業難以取得充足、及時的貸款。在金融機構融資無法 滿足這些中小企業發展的需求時,他們自然轉而向民間籌措資金。所以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典當行和個人之間放貸,成為民間貸款流通的主要途徑,民間融資 在銀行類金融機構力所不及的領域和範圍起到拾遺補缺作用。
(二) 民間貸款有力地支持了中小企業經濟投資。民 間貸款市場發揮了集中節餘資金進行社會化配置、延續消費與再生產鏈條的職能。資金使用效率較高,即借即還,適合中小企業使用資金的特點。從這個意義上說, 民間貸款解決了中小企業在創業起步、生產經營中的資金急需,它在我國經濟轉型發展中的存在,不僅是不可或缺的,在一定程度上更是不可替代的。
(三) 民間貸款手續便捷、形式靈活,風險收益對稱的特點正好適應了市場需求。民間貸款操作簡單,期限比較靈活,能夠較好地滿足中小企業融資時不同期限的要求,在風險收益方面,民間融資的收益和風險之間基本是正比關係,收益能夠更好地體現風險,這些特點適應了市場需求,促進了中小企業的迅速發展。
民間貸款的消極作用
近幾年,可以說民間放貸進入了“高鐵時代”,飛速發展的背後醞釀著巨大的風險。著名經濟學家茅于軾認為,我國由於民間融資帶來的案子層出不窮,是源於國家壟斷資金。政府不許搞民間貸款,導致市場上僧多粥少,資金緊張,所以民間利率才會這么高,利率高,自然容易出事。
(一) 民間貸款容易造成企業持續發展的惡性循環。人力成本上漲、市場需求下滑各種因素導致的中小企業負擔加重,許多中小企業現在連正常經營都很難。員工工資、福利要持續上升,原材料價格漲幅越來越高,而不斷緊縮的貨幣政策,導致資金的使用成本大幅提高,這對利潤微薄的中小企業的打擊,幾乎相當於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民間融資年利率越來越高的時候,長期借高利貸成了實體經濟不可承受之重,中小企業主便可能難以支付如此高的利息,只有縮小規模,或半停工,或停產,資金鍊一旦斷裂,最終導致“跑路”,公司解體,這對中小企業的穩定健康發展造成極大的破壞和衝擊。
(二) 民間貸款可導致產業空心化有 些原始積累之後的企業,都將錢投向了來錢快的行業,向銀行貸款之後轉而投資房地產等其他行業,導致產業空心化。另有,在銀根收緊之後,貸款變得艱難,很多 中小企業又急需資金,一些不缺錢的中小企業開始將錢拿出來做起了高回報的擔保、放貸等業務。這又加劇了中小企業的生存風險,一旦與其有擔保關聯的一家企業 出問題,另一家企業也會受牽連。一旦民間資本借貸出現問題便會像多米諾骨牌一般引發一連串的問題,哪個環節出現了問題,上游下游都會隨之出現不良運轉,那 么中小企業的倒閉潮或會如滾雪球一般越來越大。
(三) 民間貸款的負面效應比較大。由 於民間貸款機構屬於非正規金融組織,必然蘊藏一定的風險性,違約率高,易受市場形勢和政策變化的影響。它吸引了城鄉居民大量閒置資金,長期游離於國家金融 監管體系之外,形成監管真空,存在著交易隱蔽、監管缺位、法律地位不確定、風險不易監控,以及容易滋生非法融資、洗錢犯罪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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