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分散式操作運行等級劃分

2022年9月1日,民航局發布《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分散式操作運行等級劃分》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分散式操作運行等級劃分
  • 頒布時間:2022年9月1日 
  • 發布單位:中國民用航空局
  • 起草單位:杭州迅蟻網路科技有限公司、中國民航管理幹部學院、中國航空器擁有者及駕駛員協會、億航智慧型設備有限公司、豐鳥無人機科技有限公司、朗星無人機系統有限公司、中國民航科學技術研究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無人機系統 
自動化分級原則,劃分要素,基本信息,

自動化分級原則

根據自動飛行系統可以不依賴人工介入而實施飛行的能力的高低,可將自動化等級(AL)劃分為:
自動化等級0級(AL-0);
自動化等級1級(AL-1);
自動化等級2級(AL-2);
自動化等級3級(AL-3);
自動化等級4級(AL-4);
自動化等級5級(AL-5)。

劃分要素

可按照以下要素對自動飛行系統的自動化等級進行劃分:
自動飛行系統能否完成飛行任務執行;
自動飛行系統能否完成運行風險因素探測與回響;
自動飛行系統能否完成飛行任務接管;
自動飛行系統是否存在設計運行範圍限制。

基本信息

檔案按照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一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起草。
本檔案由中國民用航空局飛行標準司提出
本檔案由中國民航科學技術研究院歸口
本檔案起草單位:杭州迅蟻網路科技有限公司、中國民航管理幹部學院、中國航空器擁有者及駕駛員協會、億航智慧型設備(廣州)有限公司、豐鳥無人機科技有限公司、朗星無人機系統有限公司、中國民航科學技術研究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無人系統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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