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族自治權
- 所屬學科:法學
- 依據:《憲法》和《民族區域自治法》
民族自治權是民族自治機關擁有的自主權力的總稱。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中的核心和關鍵所在,是民族自治機關擁有的自主權力的總稱。自治權的行使必須依照《憲法》和《民族區域自治法》,處理好中央統一與民族自治,國家事務、地方事務與民族事...
財政方面的自治權主要有:屬於自治地方的財政收入,由自治機關自主地安排使用;地方財政收入不敷支出的,由上級財政機關補助;民族自治地方享受國家撥給的各項專用資金和臨時性的民族補助專款;按照國家規定,設機動資金,預算中預備費的比例...
自治權:①多民族的社會主義國家的少數民族,在中央國家機關的統一領導下,在本民族聚居區建立區域自治,管理本民族地區地方性事務的權利。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②...
民族自治權的分歧 對民族自決權,曾有過不同解釋。列寧認為:“對我們綱領中關於民族自決的那一條,除了從政治自決,即從分離和成立獨立國家的權利這個意義上來解釋而外,我們決不能作別的解釋。”(《列寧全集》第19卷)И.Β.史達林認為...
民族區域自治是在國家統一領導下,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實行民族區域自治,體現了國家充分尊重和保障各少數民族管理本民族內部事務權利的精神,體現了國家堅持實行各民族平等、團結和共同繁榮的原則。...
民族自治地方,是指在一個或多個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依法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行政區域。根據憲法和法律規定,我國的民族自治地方分為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自治旗)三級。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依據 憲法規定 《...
自決的權利稱為民族自決權,而其所依據的原則,稱為民族自決原則;但其並沒有說明自決權的實現方式,或者自決後應該是什麼樣的結果:從原國家獨立、與原國家組建聯邦、成為保護國、某種程度上的自治亦或者與原國家完全同化。也沒有說明...
第二個點即“自治權”。本書中的第二章以此為著眼點,分析了自治以及自治權的概念,橫向比較了各國學者研究的自治類型,即“地方自治、民族自治、區域自治”以及我國自治的主要類型,即“民族區域自治、特別行政區自治、村民自治、社區...
中國的民族區域自治是民族自治與地方自治的有機結合,屬於自治地方內各個民族的共治,自治主體不限於民族自治地方內實行自治的少數民族。自治區制定自治法規的形式包括自治條例、單行條例、變通規定和補充規定,民族自治權本身包含著根據民族...
《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權研究》是民族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張殿軍 內容簡介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具有國家建構和族群保護的雙重功能,自治權亦是如此。如何因應社會的變化與發展做出相應的調整,最佳化自治權配置,進一步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無疑...
人民政府的其他組成人員和所屬工作部門的幹部,也儘量配備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數民族的人員。自治機關的職權 民族自治機關,除行使憲法規定的地方國家機關的職權外,還依照憲法、民族區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規定的許可權行使自治權,根據本...
第三條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章第五節規定的地方國家機關的職權,同時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行使自治權。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必須維護國家的統一,保證憲法和法律的貫徹實施,領導各族人民集中力量...
自治區是在國家的統一領導下,以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為基礎,建立相應的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由少數民族人民自己當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內部地方事務.民族自治區享有憲法、民族區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規定的民族自治權,這種制度稱為“民族區域...
二、聯省自治j推動地方自治的新實踐 三、“省憲”中的省、縣地方自治權 第三節 國民政府時期:自治權之名與官治之實 一、孫中山均權主義的自治模式 二、國民政府文本中的自治、自治權 三、國民政府民族自治實踐 第四章 近代以來...
中國的民族區域自治是民族自治與地方自治的有機結合,屬於自治地方內各個民族的共治,自治主體不限於民族自治地方內實行自治的少數民族。自治區制定自治法規的形式包括自治條例、單行條例、變通規定和補充規定,民族自治權本身包含著根據民族...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民族自治地方是指石柱土家族自治縣、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第三條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依照憲法和法律行使自治權,自主安排和管理本地方的經濟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第...
一、關於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權的內涵 一、關於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權的特徵和性質 三、關於自治立法與一般地方立法的“自主性”大小的比較 第八章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機關“自治權”與非“自治權”之關係 一、自治機關的“自治權”與一般地方相應...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民族自治地方包括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伊通滿族自治縣、長白朝鮮族自治縣、前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第三條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應當保證憲法、法律在本區域的貫徹執行,依法行使自治權。第四條 各級國家機關應當...
本書為2001年2月28日頒布的新的民族區域自治法中英文對照本。含主席令和法等內容。中英文均由全國人大法制委員會提供。作品目錄 序言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和自治機關的組成 第三章 自治機關的自治權 第四章 民族...
第四條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應當堅持科學發展觀,開拓創新,領導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艱苦奮鬥,在不違背憲法和法律的原則下,從當地實際出發,充分行使自治權,採取特殊政策和靈活措施,加速民族自治地方經濟和社會的發展。第五條上級國家...
第二節邊境貿易管理自治權 一、我國邊境貿易的現狀 二、我國邊境貿易法規政策體系及存在的問題 三、加入WTO對我國邊境貿易的影響 四、我國邊境貿易制度法治化的路徑 第七章財稅管理自治權 第一節民族自治地方財稅管理自治權概說 一、民族...
第四條 省、市國家機關應當保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並根據民族自治地方的特點和需要,幫助民族自治地方加快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五條 省、市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如有不適合民族自治地方實際情況的,民族自治地方的...
上級國家機關在民族自治地方的企業,原屬於民族自治地方和適宜民族自治地方經營管理的,應交給民族自治地方經營管理。在民族自治地方的上級國家機關所屬企業,要尊重當地自治機關的自治權,接受自治機關的監督,照顧民族自治地方和當地民眾的...
第二條 上級國家機關應當依法履行職責,尊重和保障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機關的自治權,增進民族團結,促進各民族共同繁榮。第三條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應當維護國家法制統一,保障憲法和法律在本地方的遵守和執行。第四條 上級國家機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