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歷史來源,發展演變,
歷史來源
貞觀六年(632年),唐太宗對宰相房玄齡談到近代士族賣婚弊病時,提出了“既輕重失宜,理須改革”的建議,接著就下令吏部尚書高士廉、御史大夫韋挺、中書侍郎岑文本、禮部侍郎令狐德棻負責修訂,以便“刊正姓氏”,撰為《氏族志》一書,打破了以往純以郡姓作為門第等差的傳統,具有進步因素,也是符合當時新舊士族階級變化狀況的。
唐初士族,主要有四個地域集團,並各有所尚:山東士族尚婚婭,江左士族尚人物,關中士族尚冠冕,代北士族尚貴戚。關隴集團入隋後開始解體。李唐起自關中,唐初關隴集團消失。江左和代北士族,至唐朝已經沒落;以崔、盧、鄭、李、王為首的山東士族,雖經農民戰爭打擊,但根深蒂固,到唐朝時,仍有一定勢力。唐太宗的大臣房玄齡、魏徵都爭相與山東士族聯姻,山東士族依然保持著他們的社會地位。士族勢力的強大,對皇權不利,唐太宗尤其不能容忍山東士族凌駕於皇族之上。為此,他命高士廉等刊正姓氏,修撰《氏族志》。
貞觀十二年(638年),《氏族志》修成,仍列山東士族崔民乾為第一等。唐太宗看後,很是不滿,他指出:山東士族“世代衰微,全無冠蓋”,而靠以婚姻得財,“不解人間何為重之?”他命高士廉等重新刊定,並指示“不須論數世以前,止取今日官爵高下作等級”。新修訂的《氏族志》“凡二百九十三姓,千六百五十一家”,基本貫徹了唐太宗的指示,以皇族為首,外戚次之,崔民乾被降為第三等。
唐太宗修《氏族志》,表面上是繼承了魏晉南北朝時期譜學傳統,實際並不如此。在魏晉南北朝時,譜籍是選官的根據,劃分門第是看歷代做官的情況而定,列為門閥的,都是累世冠冕之家。而《氏族志》打破了以往純以郡姓作為門第等差的傳統,至於劃分門第等級的標準,更不考慮過去做官的情況,只看在唐朝的官爵高下。這些變化首次觸動了以往的門第等級,具有進步因素,也符合當時新舊士族階級的變化狀況。但必須指出,唐太宗的“尚官”原則,只是代替魏晉以來“尚姓”的修譜標準,不等於否定了門閥觀念,而是更多側重扶持統治集團,調和門閥間鴻溝以期保持大體平衡。唐太宗的“尚官”原則在當時雖有一定的進步意義,但由於他想搞新門閥與世封制,結果必然趨向保守。據此,既不能把他的新門閥觀與舊門閥觀混為一談,也不能把兩者截然對立起來。
通過修《氏族志》,使一部分做官的庶族地主取得了士族身份,沒落門閥士族受到進一步打擊,只有關隴士族大致保持了舊日地位。唐太宗達到了扶植庶族地主、壓抑門閥士族,加強皇權、鞏固統治的目的,並為30年後頒布《姓氏錄》,徹底否定傳統的門閥制度打下基礎。
發展演變
根據武則天心腹許敬宗、李義府等人的建議,唐高宗在顯慶初命令禮部侍郎孔志、著作郎楊仁卿、太子洗馬元道、太常卿呂才等十二人重修譜牒彙編。顯慶四年(659年)新譜修成,名為《姓氏錄》,共收二百三十五姓、二千二百八十七家(從《新唐書》)。高宗親自撰寫書序,說明類例。《姓氏錄》仍以現任官職高低為劃分等級的標準。“以四后姓、酅公、介公及三公、太子三師、開府儀同三司、尚書僕射為第一姓,文武二品及知政事三品為第二姓,各以品位高下敘之,凡九等,取身及昆弟子孫,余屬不入。”不僅當時五品以上職事官得以錄入,就是兵卒中以軍功獲五品以上勛官者也譜中有名,而舊士族未在當朝任五品以上官的均被摒棄於外。因此,它收錄的姓氏大少於《氏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