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九五”實施方案

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九五”實施方案

“九五”期間,各級政府要認真貫徹執行《教育法》、《殘疾人保障法》、《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及《殘疾人教育條例》,採取有力措施實施本方案,使殘疾兒童與其他兒童同步實施義務教育;殘疾幼兒學前教育有較大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九五”實施方案
  • 發文單位:國家教委、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
  • 文號:教基[1996]8號
  • 發布日期:1996-5-9
  • 執行日期:1996-5-9
殘疾教育信息,實施方案,

殘疾教育信息

發文單位國家教委、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
文 號:教基[1996]8號
發布日期:1996-5-9
執行日期:1996-5-9
一、任務指標
1、可以接受普通教育的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努力達到與當地其他兒童少年同等水平
2、到2000年,視力、聽力言語和智力殘疾兒童少年的入學率全國平均分別達到80%左右,並依各類地區實現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先後,達到如下指標:
——1996年底前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地區,三類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分別達到90%左右。
——1998年底前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地區,三類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分別達到80%左右。
——2000年底前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地區,三類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分別達到65%左右。
——2000年底前普及國小五、六年級的地區,三類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分別達到60%左右;普及國小三、四年級的地區,達到50%左右。
二、質量要求
1、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發達地區,在師資學歷及任教資格,教育教學、學校(班、點)管理和校舍建設、教學儀器設備等方面,逐步達到國家有關規定要求;認真開展勞動技能教育和職業教育以及學前教育;對綜合殘疾、孤獨症等殘疾兒童,在試點的基礎上逐步擴大教育訓練規模。
2、其他地區,必須按照課程計畫開齊課程、上足課時、開展活動;改進和加強勞動技能教育;注重對學生的功能補償和能力培養,開展康復訓練活動。
3、推行盲和低視力生、聾和重聽生、輕度弱智和中度弱智生的分類教學

實施方案

1、同步實施
——在省級政府的統一部署下,地方各級政府要將殘疾兒童少年教育納入當地普及義務教育總體規劃,統籌安排實施。各地制定或修訂“普九”計畫時,同時制定措施有力、易於操作、分解到縣的本地區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九五”實施方案。
——地方各級政府進行義務教育評估驗收時,必須考核國家關於《普及義務教育評估驗收暫行辦法》中規定的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驗收指標。未達指標的地區,不得宣布實現“普九”。“九五”期間驗收指標要在“八五”指標(城市和經濟文化發達的縣達到80%左右,其他縣達到60%左右)基礎上有適當提高。1996年前已驗收、但未達到指標的縣,限期補課,進行複查。
——普遍開展隨班就讀,鄉(鎮)設特教班,30萬以上人口,殘疾兒童少年較多的縣設立特殊教育中心學校,基本形成以隨班就讀和特教班為主體,以特殊教育學校為骨幹的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格局。
2、積極開展學前教育
普通幼兒教育機構和普通國小附設的學前班,積極招收殘疾兒童隨班就讀,並根據需要開設殘疾兒童班,特教學校、兒童福利院開設學前班,與家庭結合,開展殘疾兒童的早期教育、早期康復。
3、加強管理
——國家制定和頒發《特殊教育學校管理規程》、《特殊教育學校(班)教師資格條件》、《特殊教育學校經費和教師編制試行標準》,改進和完善特殊教育學校管理工作。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有一位負責人分管特殊教育工作,定期召集有關處(科)室研究解決有關問題,並定期向同級殘疾人協調機構通報特殊教育工作。
4、師資隊伍建設
——師資培養:充實調整有關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專業,增設專科及函授;對中等特殊教育師資培訓機構,要加強領導,理順關係,落實經費,充實師資、設備,提高辦學水平;各級普通師範院校增設特殊教育課程或在有關課程中增加特殊教育內容,使學生畢業從教能夠適應隨班就讀工作的需要。
——師資培訓: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應將在職特教師資培訓工作納入當地教師培訓計畫,不斷提高他們的特殊教育專業水平和教學能力;特殊教育學校要積極開展教學研究活動;調配到特殊教育學校工作的普通學校教師及應屆師範畢業生,實行“先培訓,後上崗”的制度。
——實行資格制度:制定特殊教育學校(班)教師資格條件,實行教師任職資格制度。“九五”期間使90%以上的國小特教師資和80%以上的國中特教師資達到國家規定的學歷合格標準;80%左右的中國小教師基本達到國家規定的特殊教育任職資格標準。
——改善教師待遇:國家改善教師工資待遇、社會福利、住房條件和公費醫療的各項政策措施,均應包括特殊教育學校(班)教師和職工,並給予適當優待。對特殊教育學校(班)教職工的特殊教育補貼,各地在可能的條件下,可給予提高。
5、經費保障
——各級地方政府應將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事業費、基建費列入當地財政預算,並按“三個增長”的原則逐年增加,這是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經費來源的主渠道,必須予以保證;已徵收的教育費附加以及為“普九”新開徵的稅費的使用,應有用於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的安排;各地政府要積極扶持特殊教育學校開展勤工儉學活動,以彌補學校經費不足。
——各地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委員會和殘疾人福利基金會,應從募集的資金中撥出一部分用於特殊教育;
——中央設立的邊遠、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和師範教育專項補助費,應包括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和中等特殊師範教育;財政部、國家教委、民政部、中國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委員會和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在“八五”期間設立的殘疾人教育專項補助費,“九五”期間繼續設立,並根據事業發展需要和物價上漲因素適當增加。各省(區、市)及市(地)設立的特教補助費,也應按此精神予以安排。
——“希望工程”、“春蕾工程”和其他社會助學活動,都應核定一部分經費,專項用於幫助殘疾兒童少年入學或復學。
6、檢查總結
——“九五”期間將繼續對特殊教育進行專項檢查,促進各地完成任務指標。
——對於在特殊教育工作中取得優異成績的個人、單位和地區,定期進行表彰、獎勵,並形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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