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執勤

武警部隊為完成國家賦予的安全保衛任務而依法實施的各類勤務的總稱。按照勤務性質,分為警衛、守衛、守護、看押、看守和巡邏等勤務;按照任務形態,分為固定勤務和臨時勤務。主要任務是:防範和打擊各種侵害和破壞執勤目標的活動,保衛警衛對象和警衛目標的安全,保衛國家要害目標和重要設施的安全,確保監獄和看守所的安全,維護重要城市和地區的社會治安。武警執勤,在上級武警部隊和地方黨委、政府及公安機關的雙重領導下進行。通常採用公開的武裝形式,也可採用隱蔽的形式實施。

基本介紹

主要任務是:防夜說慨范敵對分子、不法分子的侵害和破壞活動,保衛警衛對象、警衛目標和國際性、全國性重要會議及大型文體活動現場的安全;保衛重要機場、電台和國家經濟、國防建設等重要部門的機密要害單位或要害部位的安全;保閥盛乘盛護重要橋樑和隧道的安全;確保監獄、看守所的安全;維護國家規定的大中城市和特定地區的社會治安等。世界許多國家的武裝警察或類似武裝警察的部隊,都有警衛、守衛、守護、看押、看守、巡邏等勤務。1791年,法國現代憲兵組建,任務幾經變化,逐步擔負起維護社會治安,警戒重要軍事目標,警衛總統府、總理府、政府部門和要員住地等執勤任務。1968年,印度建立中央工業保全部隊,主要負責守衛中央直屬的大型工業企業,其中的鐵路保全部隊主要負責保護鐵路幹線、機車廠、修理廠、鐵路倉庫等設施;印度地方武裝警察負責看守監獄,押解犯人,警衛政府辦公大樓、大型公共集會現場等任務。1973年,法國航空和國境警察總局成立,在共和國保全部隊協助下負責機場、鐵路的安全保衛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成立公安部隊,主要擔負縣以上各級領導機關和首長的警衛;重要工廠、倉庫、兵站、機場、通信樞紐、橋樑、隧道等烏乎漏目標的保衛;省以上監獄,省以下的專區、縣勞改廠(場)、看守所的看押看守;城市警備治安、糾察、巡邏任務等。20世紀50年代後期至80年代中期,有關安全保衛任務的範圍隨著國家政治、經濟形勢發展和社會治安形勢狀況而多次發生變化,武警執勤逐步完善並實現了體系化。1985年,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司令部頒發《內衛勤務條例》,規定武警執勤的任務是:擔負黨和國家領導人,中央首腦機關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政領導機關以及重要會議、大型集會,重要外賓和外國駐華使館的武裝警衛任務;重要機場、電台、工廠、倉庫、科研機構等的武裝守衛任務;鐵路、公路的重要橋樑、隧道的武裝守護任務;看守所、監獄、勞動改造管教隊、少年犯管教所的外圍武裝看守、看押任務;大型勞動教養管理所的武裝護衛任務;大中城市和特定地區的武裝巡邏任務等。1988年11月頒布《內衛執勤任務範圍的規定》,進一步明確了固定執勤、臨時執勤的任務範圍和其他保障等內容。1992年頒發《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內元捉衛勤務規定》,1999年1月頒發《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執勤規定》,進一步規範了這一時期武警執勤的性質、原則、形式和要求,明確了各級首長、機關和值班人員、執勤人員職責,明確了組喇墓棕織指揮、情況處置、執勤方案、執勤設施和執勤紀律與獎懲的內容和方法,規範了各類武裝勤務的任務和實施謎勸重立辦法。進入21世紀,隨著武警部隊總部―總隊―支隊―中隊執勤信息網路的建立和不斷完善,武警執勤從理論到實踐更加完善和成熟。2013年5月2日,新修訂的《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執勤規定》頒發施行,全面規範了執勤工作,促進了經常性執勤工作的落實,促進了執勤正規化建設水平的提高。武警執勤分為固定執勤、臨時執勤和戰時執勤。①固定執勤。包括對警衛對象、警衛目標實施武裝警戒保衛的警衛勤務,對重要目標及其要害部位實施防守保衛的守衛勤務,對國家規定的鐵路橋樑、隧道實施武裝防守保護的守護勤務,對國家規定的監獄實施外圍武裝警戒的看押勤務,對國家規定的看守所實施外圍武裝警戒的看守勤務,對大中城市和特定地區實施巡查警戒的巡邏勤務等。②臨時執勤。包括對國家規定的重要警衛對象臨時住地外圍部署的住地警衛,對重要警衛對象外出活動時的行經路線部署的路線警衛,對重要會議會場、重大活動現場部署的現場警衛,協助有關部門依法拘留和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武裝拘捕,協助有關部門對脫逃罪犯或犯罪嫌疑人實施的武裝追捕,協助有關部門押送罪犯或犯罪嫌疑人的武裝押解,協助用兵單位將重要物資警戒護送到接收單位的武裝押運等。③戰時執勤。又稱戰時內衛勤務。包括參加保衛邊防海防戰鬥,抗擊敵人的軍事入侵;參加城市防衛和保衛重要目標的戰鬥,組織對空防護;組織對重要的機場、車站、橋樑和隧道等的防護;守衛重要的電台、電視台、工廠、倉庫和科研設施等目標,掩護工業和人口疏散;防範打擊敵特分子和不法分子的破壞活動,嚴密看押犯人,維護社會治安,保障作戰地區的社會秩序安定和人民民眾安全。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執勤的基本原則是:①確保全全。根據兵力、任務、地形、敵情社情,科學合理地區分和配置兵力,嚴格執行各項制度,確保執勤目標的絕對安全。②方便工作、生產和譽料駝生活。在不影響警衛對象和執勤目標安全的前提下,儘量給民眾的工作、生產和生活提供方便;積極依靠目標單位,加強對民眾的遵紀守法教育,使民眾自覺配合執勤人員履行職責。③依法執勤。加強法制教育,增強法律意識,使執勤人員認清依法執勤的意義,熟悉有關法律知識,明確法律界限、法律責任和執法許可權,掌握依法執勤的方法;嚴格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組織實施勤務,自覺按法律規範執勤行為;加強對依法執勤的監督檢查。④專門工作與民眾工作相結合。充分發揮武裝警戒專門工作的作用,加強與目標單位、公安機關、司法機關和社會治安保衛部門的聯繫,建立聯防制度,互通情況,掌握敵情社情動態,共同研究防範措施;積極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正確處理確保目標安全與方便民眾的關係,提高民眾維護目標安全的自覺性。各國武裝警察的體制編制、人員裝備、組織實施執勤的方式方法不同,武警執勤的組織與實施存在差異。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執勤,主要由內衛部隊擔任,根據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關於武警部隊執勤任務範圍的規定和兵力使用調動批准許可權的規定組織實施。固定執勤任務通常由公安部下達,臨時執勤任務通常由地方黨委、政府或公安機關下達,武警部隊按照隸屬關係逐級明確任務,組織實施。計畫組織勤務時,按上級意圖,目標的性質、地位、隸屬關係、要害部位與有關規定,以及部隊、分隊情況,組織現地勘察,制定執勤方案,進行執勤編組,確定執勤部署,組織執勤保障,進行執勤教育,下達執勤命令。重大臨時執勤,視情況建立指揮所;必要時,指揮員應參加聯合指揮機構的工作,貫徹上級意圖,掌握現場情況,直接指揮所屬執勤部隊、分隊完成任務。執勤實施中,指揮員要經常檢查執勤情況,督促執勤人員履行職責,組織處置執勤中的重大情況,根據情況變化,適時調整執勤部署,並及時向上級報告情況。執勤結束時,根據上級指示,擬制撤勤計畫,下達撤勤命令,進行撤勤教育,蒐集整理執勤資料,徵求目標單位及有關部門的意見,組織執勤交接,移交執勤物品,進行執勤總結,組織部隊、分隊按時撤離。武警執勤是武裝警察履行職能的一種基本方式和中心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執勤通常在上級和地方領導機關及公安部門的雙重領導下,與用兵單位按照責任分工密切協同配合,共同完成安全保衛任務。主要特點有:①行為執法。武警執勤作為國家運用武裝力量進行社會管理的執法活動,其範圍受法律限制,執勤人員的職務行為依據法律授權,受法律規範和保護,並接受法律監督。②任務艱巨。武警執勤目標多,臨時勤務重,責任重大,目標的安全關係到國計民生和社會穩定,有些直接關係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具有重大的政治、經濟和國際影響。③情況複雜。武警執勤接觸社會面廣,政治性、政策性強,既要嚴厲打擊敵對勢力和犯罪分子的破壞活動,又要妥善處理大量人民內部矛盾,還要處置涉外問題等。④時間持續。武警部隊養兵千日、用兵千日,固定執勤任務一經確定,執勤過程就不間斷,經年累月持續進行,對執勤目標實施全時控制。⑤高度分散。武警執勤目標從內地到邊疆,從陸地到海上,從都市到邊陲,從高山到平原,遍布全國各地;在兵力部署和運用上,大至一個支隊、一個大隊,小至一個排、一個班,甚至三五人就是一個執勤單元。⑥警地協同。武警執勤在地方黨委、政府及公安機關的領導下,與用兵單位通力協作,依靠人民民眾的大力支持,積極開展聯繫聯防,形成共保全全的合力。隨著國家安全形勢與科學技術的發展,武警執勤將按照以人為本、信息主導、正規執勤、確保全全的要求,不斷完善執勤設施,改善執勤手段,加強執勤信息化建設,提高執勤效能,確保執勤任務圓滿完成。
發布者: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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