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軍事委員會

中央軍事委員會簡稱“中央軍委”。中國共產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導全國武裝力量的最高軍事機構。1925年10月,中共中央提出建立中央軍事運動委員會。1926年2月,中共中央成立軍事部,年底,改稱中央軍事委員會。1928年7月中共第六次代表大會後,恢復中央軍事部。1930年3月,中共中央決定將中央軍事部更名為中央軍事委員會,作為韋的最高軍事指揮機關,周恩來任書記。1931年11月,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設立了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下設總參謀部、總政治部和總經理部等。朱德任主席。1935年1月遵義會議以後,中共中央成立了毛澤東、周恩來、王稼祥三人軍事指揮小組,負責處理最緊急的軍事工作,指揮紅軍的作戰行動。1937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決定成立新的中共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毛澤東任書記(主席)。1945年中共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以後,成立了新的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毛澤東任主席。

1949年初,改稱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1949年10月,根據《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成立了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統一管轄和指揮人民解放軍和其他武裝力量,毛澤東任主席。根據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國家設立國防委員會,國家主席統率全國武裝力量,擔任國防委員會主席。毛澤東、劉少奇先後任國防委員會主席。同時,中共中央重新成立了軍事委員會,一直領導中國人民解放軍和其他武裝力量。毛澤東、華國鋒、鄧小平、江澤民先後任主席。根據198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國家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全國武裝力量。中央軍事委員會由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員若干人組成,實行主席負責制。主席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或罷免,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其他組成人員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的提名決定或罷免。每屆任期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鄧小平、江澤民先後任主席。黨和國家共同設立中央軍委,進一步完善了黨和國家的軍事領導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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