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江夏區應急管理局

武漢市江夏區應急管理局

武漢市江夏區應急管理局是武漢市江夏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局長為黃良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漢市江夏區應急管理局
  • 所屬部門:武漢市江夏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武漢市江夏區
  • 現任領導:黃良勝(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獲得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街(辦事處)、管委會、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全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擬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全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組織制定部門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三)指導全區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全區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協助上級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承擔全區應對較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較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全區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全區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協調全區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
(八)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九)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全區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各街(辦事處)、管委會及區政府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一)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全區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三)制定全區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區級救災物資的收儲、管理,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四)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五)開展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對外救援工作。
(十六)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防震減災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擬訂相關技術標準,並監督執行。編制全區地震應急預案;負責地震監測台網和地震監測、預測預警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抗震設防監督管理和防震減災知識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區防震減災工作發展規劃編制和推進落實。
(十七)按規定承擔區自然災害和事故災難應急、安全生產、減災救災等議事協調和指揮機構的日常工作。
(十八)按規定承擔全面從嚴治黨、國家安全、意識形態、綜治維穩、精神文明建設、生態環境保護、保密等主體責任。
(十九)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職能轉變。區應急管理局要加強、最佳化、統籌全區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全區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全區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十一)有關職責分工
1.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提供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有關技術支撐。
2.區水務和湖泊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預防等極端天氣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3.區園林和林業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4.必要時,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水務和湖泊局、區園林和林業局等部門可以提請區應急管理局,以區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5.區其他有關部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按照全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的職責分工,執行區應急指揮機構指令。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承擔信息、機關安全、保密、黨建、幹部人事、機構編制、財務、黨風廉政建設、統戰、宣傳、意識形態、文明創建、績效目標管理、公文管理、政務公開、檔案、資產管理、印章管理、對外交流合作和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負責內部事務、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人大、政協定提案辦理的組織協調和督辦工作。
(二)安全生產綜合協調科
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區性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編制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體系規劃、建設、運行管理工作。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風險監測和綜合減災科
建立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承擔全區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負責區級救災物資的收儲、管理。組織協調火災防控工作,指導城市、農村、森林、草場等火災防控工作,指導各街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組織協調颱風防禦工作。
(四)防震減災和地質災害救援科
貫徹落實防震減災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貫徹執行有關規範性檔案,監督執行相關技術標準;編制全區地震應急預案;負責地震監測台網和地震監測、預測預警的管理工作;負責抗震設防監督管理和防震減災知識宣傳教育工作;負責防震減災工作發展規劃編制和推進落實。組織協調地震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組織重大地質災害應急救援。
(五)調查評估和統計科
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工作。組織宣傳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公眾知識普及等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
(六)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負責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貫徹執行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七)安全生產基礎科
指導石油、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非煤礦山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貫徹執行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負責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綜合工作。
 (八)應急救援協調和預案管理科
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銜接解放軍、武警部隊和消防救援隊伍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承擔應對較大以上災害指揮部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協調跨區域應急救援力量與現場保障,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組織協調水旱災害應急救援、搶險救災工作。
(九)應急執法隊
負責對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非藥品類易製毒、工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以下簡稱“各類單位”)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防災減災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全區各類單位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防災減災違法行為按許可權進行行政處罰;負責對各類單位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三同時”執行情況、重大危險源監控情況和重大隱患整改情況、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抗震設防情況進行監察執法;負責對各類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分管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操作人員持證上崗情況以及企業其他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情況進行監察執法;負責對各類單位執行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防災減災監察指令情況的督查,依法對不符合國家或行業安全生產標準的設施、設備、器材予以查封或扣押;受理有關各類單位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防災減災舉報、來信來訪,並負責調查和處理;協助局相關科室做好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等工作。
(十)應急宣傳教育培訓中心
負責宣傳貫徹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等法律、法規;負責組織各類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等方面的培訓、宣傳教育等;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等方面宣傳品的製作、發行和推廣等;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一)應急中心
負責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和有關應急救援力量參加事故搶救的事務性工作;負責建立應急救援信息資料庫;組織、指導應急救援演練、應急救援值守相關工作;負責救災物資的管理、使用;負責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的收集、綜合、分析、上報等工作;協助相關部門做好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信息發布及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案編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等工作;負責地震監測台站的維護及管理。

現任領導

局長:黃良勝

獲得榮譽

2023年2月,擬確認保留“武漢市文明單位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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